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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尤对华战争-第7部分

小说: 尤对华战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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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上,会议终于开不下去。一九一四年四月初,麦克马洪诱使陈贻范在会议所讨论的条约草案和附图上草签;但是陈贻范只是根据“草签和签字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动这样一个清楚的谅解”而草签的。当中国政府获悉后,对之也马上予以否认,并严厉斥责陈贻范未经批准而擅自顺从英方的行为。麦克马洪注意到,从那时起,陈贻范的信心非常动摇。在此之后,英国(在他们同俄国打了招呼之后)对陈贻范被迫草签的条约草案进行了修改。这种修改使被否认的陈贻范的草签所能赋予这个条约的任何有效性(如果说这种草签有什么有效性的话),都完全丧失了。

      麦克马洪当时也必定看出,在这件事发生后,再压陈贻范越过政府指示行事,不会有什么作用。七月间,他认定中国不会在条约上签字,就使会议收场。伦敦指示过,如果中国拒绝,就不要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麦克马洪一直是受这个指示约束的。但是他却把伦敦虚声恫吓中国说要签订这样一个英藏条约,理解为伦敦方面在方针上有变化。伦敦重申麦克马洪不能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的指示,并没有及时到达他那里。(因为发电报的那天午饭前,没有一个能批发电报的高级官员留在伦敦外交部里!)麦克马洪因此就着手同西藏代表签订一个联合宣言,声称重新起草过的条约(这次只由他们双方草签)对双方政府都具有约束力。签字的举行陈贻范是知道的——虽然签字时他被支开到隔壁房间去——但是没有告诉他正在签订的是什么,而且这个宣言许多年都没有公开发表。

      西姆拉会议就在这样一种外交上的混乱状态中收场了,本来要开成三方会议的两个参加者公然签订了一个秘密宣言;条约草案的一个文本由三方草签,后来的一个文本由两方草签,还有一张地图由三方草签。所有这一切都为各国的法学家们提供了很丰富的材料,而在半世纪后的中印辩论中又反复加以推敲。但是中心的结论仍然十分清楚,而且当时英国政府也承认:西姆拉会议没有产生中国政府作为缔约一方的任何协定。麦克马洪自己也承认这点,他在给伦敦的最后一次报告中写道:“在我离开印度前,没有能够使中国政府在三边协定上正式签字,我对此感到非常遗憾。”(英国一九一五年承认“事实上去年在西姆拉举行的谈判垮了”,接着解释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印度政府“过于起劲地为西藏争取最有利条款”。)其次,中国否认西藏享有主权,从而否认西藏享有条约缔结权。中国当时正式地、着重地、一再地声明它决不承认西藏和英国之间的任何双边协定。 
            ' 注:中国代表陈贻范在一九一四年七月三日的会议上作此声明。中国驻伦敦的公使也向英国政府作了同样的声明。 ' 

      这样的一个双边协定,作为西姆拉会议的秘密副产品,事实上是存在的。一九一四年二、三月间,英国和西藏在德里讨论西藏…阿萨姆边界问题,结果双方同意了一条边界线,即麦克马洪线。中国没有被邀参加,也没有将这次讨论内容通知中国。事实上,在当时以及在以后的二十年中,英国都竭力对英藏换文保持秘密。这些换文,不仅破坏了一九O六年的英中条约(英国在条约中曾“保证不兼并西藏领土”),而且也破坏了一九O七年的英俄条约(英在条约中曾保证“除由中国政府介绍外,皆不得直与西藏实行交涉”)。尽管英国多方防范,中国代表团或者驻加尔各答消息灵通的陆兴棋,多半还是听到了英国同西藏在德里进行秘密讨论的风声。即便如此,他们也并没有表示确已知情;只有从中国一再声明决不承认英国和西藏间当时或以后签订的任何条约或协定这个事实来推测,他们是了解这种情况的。

      在西姆拉会议时期,英国对于最有利的边界走向的想法有所改变,他们想把边界逐步向北推移。在一九一三年十月的一个备忘录中,麦克马洪表示英国还得承认西藏占有全部达旺地区。接着在十一月间,他决定边界应通过距达旺东南将近二十英里的色拉(Se 
            La)山口,这就割去了西藏的突出地带的大部分,但达旺寺还留给西藏。到了次年二月间英国又提出进一步要求,结果在麦克马洪的地图上,又把边界线划到达旺以北二十英里的地方。这虽然还没有达到那位参谋总长提出的要求,然而这样的划法就并吞了大约二千平方英里的西藏领土,并从而砍掉了一向使军人们担忧的达旺地区的“危险楔形地带”。麦克马洪向伦敦解释说,他的目标是要取得一条有战略价值的以分水岭为界的边界线,从而掌握通往西藏的最短商路;而控制达旺寺就可使这条商道不受西藏当局的勒索和压迫。边境谈判的细节无案可查(看来麦克马洪并没有把全部细节向伦敦报告),所以他究竟怎样使西藏同意割让达旺地带,也无法了解。但从以后的事件看来,西藏人当时是认为英国正为他们争取西藏所要求的中藏边界并改变西藏同中国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而把达旺当作付给英国的代价——西藏人的理解是:如果英国没有把这桩事搞成,这笔交易就算吹了。但不管怎样,西藏代表因“出让达旺地区”而受到他的政府的“严厉斥责”。

      由于前两年曾在部落地区进行了测绘工作,麦克马洪能够比较精确地把他的边界线画出来。临开会前,他还在他的地图上补充了一些细节。西姆拉会议开幕后,贝利(F。M。Bailey)上尉完成了一次进入西藏的冒险旅行。他沿着雅鲁藏布江河谷往西走,然后又往南,通过一条艰险但是直达的羊肠小道,进入部落地区,回到达旺。半个世纪后,这条羊肠小道在中印边境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贝利回到加尔各答时,麦克马洪拍电要他去西姆拉。他到西姆拉后提供了达旺一段的详细地形,使麦克马洪画这条线的西端时更有把握。

      这条边界线是画在两张比例为一英寸等于八英里的地图上。在一九一四年三月二十四和二十五日,麦克马洪和西藏全权代表的换文中,西藏接受了这条线。换文中并没有关于这条新边界的文字描述,也没有提到根据什么原则画出这条线的。所以,麦克马洪线的走向的唯一权威性根据是最初的地图,在拉萨和英国都保存有该图的副本。

      麦克马洪线的实质就是把边界向北推进大约六十英里,把边界从战略上暴露的山麓提升到阿萨姆邦的喜马拉雅山山顶上。印度后来争辩说这是以分水岭为界的边界线,其实并不真正是这样。因为它切断几条向南流的河流,包括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画着这条边界线的地图清楚地表明,这条线绝大部分沿着西藏大高原的边缘走,到了一个地方,地势陡然变为岗峦起伏的地带,逐渐向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倾斜。根据地形特点划的这条边界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条种族分界线,因为西藏人一般地觉得他们的高原下面的潮湿河谷并不吸引人,就没有在那里定居下来。这个特点的显而易见的例外是在边界线的西端,它将达旺地带切去了,而达旺地带一向深受西藏文化的影响,不论从哪个意义讲,都无疑地是属于西藏的。

      麦克马洪画这条线的目的,就是要在英属印度的东北部办一桩杜兰二十年前在阿富汗边境上办过的同样的事情,即把绝大部分都是渺无人烟的部落地带,名义上划归英国统治。正如阿富汗对待杜兰线的态度一样,西藏人似乎也认为麦克马洪线对于英国人要比对于他们自己所起的作用更大些。麦克马洪曾向他们表示过,他们有权在达旺地区继续征收赋税(或“差税”);而且,从他写给伦敦的报告来看,他还曾向西藏人保证“根据将来(可以获得的)更为详细的情况”,这条线可以作对他们有利的修改。一位最近研究了西姆拉会议的历史学家得出这样的结论:麦克马洪线“在某种程度上是临时性的和试验性的”。

      西藏人后来说,他们把麦克马洪线视为一揽子交易的一部分,在这场交易中,他们割让一些领土给英国;作为交换,英国则要帮助西藏取得一条为他们所满意的同中国的边界,并从中国取得很大程度的独立。西藏人争辩说,既然英国对这种补偿不能兑现,他们对麦克马洪线的同意也就不再算数。无论如何,麦克马洪所画的那条线,有好多年并没有实际意义。

      要知道一九一四年后麦克马洪线的情况,还需要再回顾一下流产的西姆拉会议。虽然西藏和印度之间的边界问题根本没有包括在三边讨论之内,也没有向中国人提起过,但英国人却在最后时刻用一种画图上的欺骗手段,间接把这个问题塞进会议。条约草案所附的那张地图,画出拟议中把西藏分割为两部分(内藏和外藏)的分界线,用红线标志西藏的边界,用蓝线标志拟议的西藏两个部分之间的分界线。红线的大部分是西藏同中国的分界线,但其南端却延伸成弧形以代表西藏和印度之间的边界——这一段是根据麦克马洪同西藏人商定的走向画的。因此,如果中国当时接受了将西藏划分为两部分的建议,并在条约上签了字,英国就可以在这上面做文章,说中国也接受了麦克马洪线。既然在事实上中国既没有接受西藏划区的建议,也没有在条约上签字,而是强烈反对这个条约及其附图,这个问题就只是一个学究式的问题了。但是后来却有人把亨利·麦克马洪爵士所玩弄的外交手法作为根据,争辩说中国确实接受了麦克马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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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蓝姆教授指出,西姆拉条约地图上的红线,在它的西北端成为弧形的地方,如果加以标明的话,恰好是阿克赛钦所在的地方。从这种画法可以推断,英国当时仍然希望把阿克赛钦作为西藏的一部分以便把中国和俄国排除在外。因此他认为:假使有人争辩说西姆拉的地图对印度所主张的麦克马洪线赋予法律上的根据,那么,这一地图对否定印度的西北边界线应把阿克赛钦划入印度的主张,也有同样的法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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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姆拉会议闭会后几个星期,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伦敦和德里的政府对印度的东北边境政策的问题已不大关心。一九一四年有一位英国军官去过达旺,他建议在那里和部落地带的某些地方设立永久性的英国哨所,指出“中国一旦安定下来,这一段的西藏边境将具有重大意义”。但是他的上级甚至没有将该建议转呈德里,因为他们知道印度政府“目前反对在边境上采取任何推进行动”。麦克马洪本人这时已经回国休假,接着就出任英国驻埃及的专员。他觉得伦敦政府在这场他称之为用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使用几种语言的谈判”中,并没有给他以适当的支持。一位同僚这时在伦敦碰见他,这个人后来说,“要使从印度来的人相信中国的观点也值得考虑,那无疑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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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鲁宾博士讲到西姆拉会议时说,会议记录表明“英属印度的负责官员故意违背给予他们的指示,损害了中国;有意不把他们的做法如实向伦敦的上级报告;篡改议会下令公布的文件,在国际会议的会议桌上撒谎;蓄意破坏了英俄之间签订的条约”。他的结论是:麦克马洪以及“其他有权的、体面的人物受到地方势力的腐蚀,因而欺骗了他们的上司,对他们所接触的外国代表进行恫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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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一九年英国人企图诱迫中国恢复三边谈判,威胁说,中国如果拒绝,英国就要承认西藏是“一个在中国的宗主权之下的自治邦,并且……以后就据此同西藏打交道”。中国方面没有断然予以拒绝,但是也没有同意。英国就开始对西藏提供军事援助——武器、弹药以及使用武器的训练。然而,他们并没有对中国在西藏的宗主权提出疑问,这个宗主权是英国同俄国、中国以及西藏签订的条约中明白地承认过的。他们也没有公布西姆拉会议的任何外交成果:条约草案、承认这个草案有约束力的秘密的英藏宣言,以及英国和西藏有关阿萨姆…西藏边界的秘密换文。《艾奇逊条约集》(Aitchison's 
            Treaties)一九二九年初版是一本权威性的记录,它关于西姆拉会议只讲道:

      一九一三年,西藏、中国以及英国的全权代表在印度举行会议,企图解决有关中藏边境事宜,起草了三边条约,并于一九一四年草签。然而中国政府不准其全权代表进行正式签字。


      一九二八年英印政府的外事秘书解释为什么即将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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