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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强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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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云毅连声客气,也弄不清楚郑芝龙到底要做什么。

    说话间,郑芝龙的亲兵捧着一碗茶进来,正好丁云毅一回身,和亲兵撞个正着,一碗茶倒有半碗翻到了丁云毅的身上。

    亲兵顿时面色如土,“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连连磕头直唤“饶命”。

    丁云毅大是奇怪,不就是一碗茶泼到了身上,有什么大不了的?

    “杀了!”

    郑芝龙轻声说道,顿时让丁云毅大惊失色,什么“杀了”?

    “爷,爷!”亲兵放声哭道:“爷,饶命啊!”

    丁云毅这才知道郑芝龙原来要杀这个亲兵,急忙起身说道:“参戎,一些小事,云毅并不在乎,还请参戎放过他吧。”

    “项文啊,坐,坐。”郑芝龙叹息一声:“我知道这也的确是些小事,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端茶送水这样的小事情都做不得,将来如何能够上阵杀敌报效朝廷?眼看各地不安,流寇四起,圣上……”

    莫名其妙的从这么一点小事牵扯到了国家大事,丁云毅一头雾水。

    “正因为他是我的亲兵,所以我更不能容许他在客人面前如此失礼。”郑芝龙一通大道理说完,点了点跪在地上浑身颤抖的亲兵:“他从八岁开始就跟着我了,他十三岁那年我被海盗围攻,浑身负伤,又是他把我从死人堆里背了出来。后来我当上了朝廷的官,原想也给他个官报答当年救命之恩,但他就是不愿意离开,只想着在我身边当个小小亲兵,这样忠诚的部下到哪里去找啊,杀他我也实在是舍不得!”

    丁云毅这才松了口气,原来郑芝龙方才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小石头啊,你家里没有人了吧?”郑芝龙忽然亲切的呼唤起了亲兵。

    “是,爷,小石头从小就是个孤儿,不是爷收留了小石头,小石头早就死了。”听到郑芝龙口气和善,亲兵小石头才放下心来。

    郑芝龙点了点头:“这些年你跟着我,尽心尽力,也不容易,我就收你当个义子吧。”

    小石头因祸得福,被郑芝龙收为义子,大喜之下急忙磕头谢恩。

    “起来,起来。”郑芝龙居然亲身搀扶起了小石头。

    “谢谢爷,爷,小石头将来一定……”

    小石头话没说完,忽然整个人僵在了那里。他低头看去,一把短刃深深的插进了他的心口。

    “爷,我……”小石头软软的倒了下去。

    这一来骤起变故,大帐里的所有人都呆在了那里。

    郑芝龙从小石头心口上拔出短刃,眼里居然有几滴眼泪流下,他擦了擦眼睛:“来呀,按照少爷的规格把小石头给葬了吧。”

    “他跟了我十年,十年哪!”郑芝龙连连跺足,“伤心欲绝”:“我当你亲生儿子一般看待,可小石头啊小石头,你为什么要做错事呢?杀你就好像在剜我的心啊,从此后我再和说去说心事那……”

    他悲痛的样子,哪里让人想到他伤心的对象刚刚才因为一件莫名其妙的小事死在了他的手里。

    当小石头的尸体被抬出去后,郑芝龙这才停止“哭泣”:“我虽然不忍心,但家法就是家法,军规就是军规,半点不能容情。哪怕是我的亲儿子触犯了我,一样照杀不误!”

    大帐里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都没有。郑芝龙从部下们的身上用目光一一扫过,最后特意在丁云毅的身上多停留了一会:

    “诸位,你们有的是跟随我多年的老部下,有的在最近才立了新功。我郑某深受皇恩,当为陛下分忧解难,因此还望诸位同心协力,共助郑某。但有不从郑某心意,暗中做些见不得光的事,郑某只好痛下杀手,不管此人有多大的后台也是同样如此!”

    丁云毅觉得有些奇怪,郑芝龙这话明明就是说给自己听的,可自己一个小到可怜的巡检,又能够威胁到他郑芝龙郑参将什么呢?

 第六章 “龙牙”

    “贤侄。”

    小石头的尸体才被拖出去,郑芝龙对丁云毅的称呼居然也都变了,透着异常的亲热:“我对令尊清棠先生素来仰慕,此次贤侄又是奋勇作战,为了海战大捷立下首功。贤侄要去澎湖,那里海盗时常来往,又有红夷侵扰,故此郑某人有一点小小礼物赠于贤侄……”

    丁云毅的那个“老子”丁远肇字端冉,号清棠,郑芝龙为了透着两人关系不凡,故特以“清棠先生”称之。

    丁云毅听到“礼物”二字,知道对方这是在拉拢自己。只是实在弄不明白,这个郑芝龙怎么一会杀人恫吓,一会又要送上什么礼物?

    郑芝龙让人拿来一个长匣子,也不知里面放的是什么,他把匣子小心翼翼的放在案上,语气中居然大有不舍:“我知道清棠先生半生清廉,若以金银财物相赠,必然引起他的不快,但这样东西就大大不同了……”

    说着打开匣子,里面赫然躺着一把唐刀样式的武器。

    郑芝龙把刀拿了出来,大是爱惜:“当年我东渡倭国,在倭国九州岛学习剑术,偶遇会津一刀流的水正流川,与之切磋,没有三合,手中武器断裂,败给了水正流川。我痛定思痛,那倭刀乃从我中华唐刀样式而来,历经发展,竟成名刀,水正流川不过依仗刀利这才胜了我,我如何肯甘心?”

    丁云毅从来没有听过这个故事,这时听郑芝龙娓娓道来,不禁大为上心。

    原来郑芝龙当日败给水正流川后,到处寻找武器,意欲报仇,后来终于被他找到了定居在日本的福建泉州人,也是为未来郑芝龙的老丈人,专为日本平户藩主铸刀的大铁匠翁翊皇。

    翁翊皇知道了郑芝龙的来意后,修书一封,让其去福建泉州寻找自己铸刀的老师,中国有名的铸刀师诸千里。

    郑芝龙赶回福建,找到了诸千里。诸千里听说是要铸刀与倭人争斗,也不多说,拿出了珍藏几十年的天上落下来的一块“天铁”,耗时一年,按照唐刀样式锻造出了一把绝世宝刀,送给了郑芝龙。

    郑芝龙拿着这把刀,回到日本,再度找到水正流川,大败这个日本会津一刀流的传人,名震日本九州。后来为日本华侨大海盗李旦所赏识,招揽门下,成为李旦的得力助手,从此开创了属于自己的事业。

    听到这里,丁云毅这才明白。所谓“天铁”,想来就是“陨铁”了。不过郑芝龙以唐刀大胜日本赫赫有名的会津一刀流的传人,也算是大长志气。

    “这刀后来我给它取名字叫‘龙牙’。”郑芝龙朝丁云毅看了眼:“你可知龙牙是为何物?”

    丁云毅老老实实的摇了摇头,郑芝龙一笑:“在上古神话里,世间有三大邪器,一名龙牙、二名虎翼、三名犬神,夏末为夏桀所有,之后暴政开始。上古三刀被供奉于夏朝太庙,商汤攻入夏朝太庙之时,黑云遮天,鬼哭神嚎,龙牙、虎翼、犬神三大邪刀化为三股妖风袭来,顿时商朝大军死伤无数。汤王弃戈下马,手持轩辕黄金剑单人闯入太庙主殿,挥剑疾斩,三大邪刀被击成碎片封印于地下。到了宋朝,铁匠韩蕲在一处深山之中发现了商朝太庙的遗址,开启封印得到了龙牙、虎翼、犬神三邪刀的碎片,其时碎铁中隐隐有黑气,触之即发。后由韩蕲与宫廷铸剑师合力铸造,耗时一年零八天,铸成降龙、伏虎、斩犬三把铡刀,由大宋天子御批存放于开封府,时任开封府尹包拯成为第一个‘开封三铡’的持刀人……”

    丁云毅听着也不知怎么着心底里就是一股凉气冒出。

    神话故事未必可信,但见郑芝龙说的如此认真,好像确有其事一般。

    千年前的三大邪器在被轩辕剑击碎之后,长年封印,日后居然成了代表天下正气的“青天三铡刀”,可谓物极必反。

    郑芝龙猛然抽出“龙牙”一半刀身,尚未完全离鞘,已是寒光凛凛,不可正视。大帐里一片惊呼之声。

    郑芝龙的那些部下也大多是第一次见到此刀,人人都被刀的光芒震住。

    郑芝龙也没有全拔出来,紧接着就收刀归鞘,接着低沉的呼了声:“丁云毅,接刀!”

    说完把刀抛向丁云毅。

    丁云毅接住了刀,大喜,自己去澎湖,人生地疏,此时有了“龙牙”这么一把宝刀防身,再好不过。

    虽然不明白郑芝龙赠刀的真正用意,还是握着刀大声说道:“多谢参戎赠刀,丁云毅必以‘龙牙’镇守澎湖,使海盗红夷不敢正视澎湖之地!丁云毅永感参戎之恩!”

    “好丁云毅!”郑芝龙大赞:“去吧,去吧!你父清廉刚正,但知我赠送你宝刀镇守海疆,必然不怒反喜,不要忘了你今天说过的话!”

    丁云毅也不多说,返身离开大帐。

    那些郑芝龙的部将也都纷纷起身告辞。

    瞧着帐外,郑芝龙似笑非笑。这时走进来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见了郑芝龙也请了个安,接着问道:“父亲,当日孩儿要看一下龙牙父亲都不肯,为何父亲今天却送给了丁云毅这样一个小小巡检?”

    这孩子虽然只有十岁,但说话口气却像极了大人。

    郑芝龙抚着儿子的脑袋说道:“明俨啊,龙牙虽然是把宝刀,但当年诸千里把刀给我的时候曾经说过,这是一把凶刀,戴在身边久了必然伤主。我追随李旦后,为得李旦信任,以此刀送李旦,李旦死;后又追随大海盗首领颜思齐,继续以此刀博取信任,结果颜思齐得到这把刀后大喜,豪饮暴食,不幸染伤寒病,三十七岁就死了。两人之死皆由此刀而来。凶,这倒凶得很那!”

    “是,郑森明白了。”郑森垂手说道。

    郑芝龙甚是疼爱自己的儿子,一笑而道:“明俨,一把刀算不得什么,如能成就大事,区区一把刀失去又有何妨?你明白了吗?”

    “郑森懂了,大事永远都要比死物重要。”

 第七章 暴菊花?

    丁云毅对郑芝龙的做法实在有些摸不清头脑。

    尽管自己的那个所谓老子丁远肇是福建赞理军务,但实实在在的,自己却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了,可看郑芝龙的意思,却对自己极为重视,又是杀人恐吓,又是赠刀的。

    郑芝龙究竟在那打的什么主意,自己可真的弄不清楚了。

    想不通的事情丁云毅就干脆放下不想,省得伤脑筋。现在要紧的是去澎湖上任。

    巡检不过是个九品小官,上任既没有人送行,也没有人要交代什么。也就福建巡抚邹维琏写了份手书,让丁云毅带给彭湖标把总洪调元,大概意思就是给洪调元派了一名巡检云云,连个正式的任命都算不上。

    洪调元那里丁云毅倒不用担心,他是丁远肇的门生,想来也不会为难自己。

    因为丁云毅在海战中的出色表现,再加上为了安慰丁云毅,邹维琏赏了丁云毅“一笔”银子——三十两,又允许他在军中任意挑选两人与其同行。

    丁云毅哪里知道要选谁和自己一起去澎湖那个不毛之地?想了半天,选了个自己之前上司萧易风。

    萧易风的百长是不入流的,丁云毅虽然也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官,可到底是九品的巡检。再加上丁云毅救过萧易风的命,一说之下,萧易风二话没说就应允和丁云毅一起去澎湖。

    还有个选谁丁云毅可就不知道了。

    正想胡乱挑选一个,忽然那边拖出了一个当兵的。这当兵的被掀翻到了地上,两边的兵士拿起军棍劈啪就打。

    被打的兵士倒也硬气,十军棍下去,硬着咬着牙强挺着一声不吭。

    “老包又挨军棍了。”一边的萧易风连连摇头。

    “这谁啊?”丁云毅顺口问了声。

    萧易风苦笑了下:“这人也算是我老乡,就包雎华……”

    名字才出口,丁云毅差点失声笑了出来。包雎华?暴菊花?怎么天底下还有那么怪的名字?不过想想也是,这个时代的人哪里知道什么是暴菊花?

    萧易风不知道巡检心里在想什么:“这个人打仗倒是不怕死,真敢玩命,可就一样不好,喜欢赌钱。饷银到手,顶多半天就归别人了。没银子了怎么办?拿东西典当去,看到什么拿什么,也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这人倒是有趣,丁云毅心里想道。

    那边军棍打完,包雎华被带进去验了伤,一会出来,一瘸一拐的朝这走来,萧易风笑道:“老包,这次有犯了什么事了?”

    “老子把蒋把总的秋裤拿出去当了,这不挨了十军棍?”包雎华嘟囔着道。

    丁云毅和萧易风忍俊不禁。丁云毅仔细观看,包雎华虽然被称为“老包”,但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身形彪悍。

    心中一动,拱拱手道:“包兄,你偷了把总的秋裤,把总岂有不记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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