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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汉代农业-第15部分

小说: 汉代农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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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总是喜欢估算单位面积或人均生产率。例如,万国鼎曾试图比较使用普通耒耜类农具与采用牛耕的人均耕作面积(亩)。他的比较见表13(略)。

    不过,在评估与比较不同时期生产率的增长时必须谨慎,因为有关汉代农业生产率的材料非常稀少,而且还受到时间、谷物种类、地点292等众多因素影响。尽管如此,通过一些线索,还是可以看出农业产量总的增长趋势。天野元之助尽管相当谨慎,还是以一些考古遗址中发现的器物来暗示在若干方面的确出现了变法。西汉时期的住宅面积与水井都比东汉时期的要大。东汉时期住宅和水井较小,显示了当时小家庭依托小规模集约农作生存的情况;东汉时期砖被更为广泛地用于造井,说明生活水平提高了;西汉遗址中的粮仓比东汉的小;东汉的陶器一般比较大;铁制的农具与手工工具,甚至是锻制的铁农具和工具,在东汉时期的运用已相当普遍,而发掘的西汉遗址中出土的铁器却几乎只相当于东汉遗址出土铁器的一半。293畜力或水力驱动的舂米装置比简单的手工的臼先进得多,它的出现可能也与生产率的提高有关。

    由此我们可以推测,东汉的农民家庭规模较小,能够生产更多的粮食,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坛里碗里的食物比他们在西汉时期的前辈要多。农业的进步不仅应归功于较好的铁农具,而且也是集约农业发展的结果。农业集约化使很大一部分工作,包括除草、灌溉、施肥,以及在家内进行的工作,如溲种,都能由妇女与儿童完成。于是,小农家庭成为了一体化的生产单位。

农作之外的选择 活动

    前一章论述了汉代农业的生产方式。如《四民月令》所记录的,田里的农活会随季节变化而有区别。春、夏、秋三季,农民忙于耕作与收获。九月以后,田里的农活就可以放到一边了,冬天要做的只是房屋、农具等的修补工作(见文献三,1:9。1、10。1、11。3)。集约农业包含了许多并不繁重却耗费时间的农活,如施肥、除草、灭虫。在农忙季节,农户家中的妇女与小孩都必须到田间去劳作。但在农闲季节,当人们从田间劳动中解脱出来后,则会变得无所事事。为了不使劳力白白浪费,农户必须将精力投入与直接农作无关的活动。这里将之称为“Z活动”。它们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加工食品与燃料,纺纱织布,金属加工,裁缝与制革,制造与修补手工工具、农具、陶器和祭祀用品,加上修建房屋,修补篱笆,以及诸如文娱、治安、交通与买卖之类的活动。294

    第三章已经论证过,汉代农民是具有市场倾向的,因为他的许多开支都必须使用货币。要补足自己的货币收入与开支间的缺额,办法在于生产能够出售挣钱的产品,或者生产他否则就必须花钱购买的产品。Z活动包括了这两个部分。但它有些活动其实具有双重目的,生产的产品既能供家庭消费,也能拿来出售。

    纺织业包括了从纺纱、织布到制作、剪裁的各个步骤,自古以来就是农村妇女的工作。“男耕女织”一直是前现代中国劳动分工的标准描述。最早将妇女与纺织联系在一起的例子之一,也许就是织女星(天琴座中最亮的星)这颗星名了(《毛诗正义》卷13,第1-7页;卷18,第5-6页)。贾谊通过引证这个古老的传说,表明了他认为妇女纺织与男子耕田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汉代的地方官员不仅将督促农民把地种好、努力生产粮食视为自己的主要职责,而且认为自己要督促他们种植桑、麻,以确保纺织原材料的充分供应(例见文献六,1,2)。事实上,汉人认为与北部及西北边疆的生活方式不同,耕织结合是中原农业文化的显著特征(文献六,3)。班固在描述农民的理想生活时,同样认为纺织是其生产的一部分。在冬天的几个月内,妇女白天黑夜都要纺纱织布,用现代的标准来看,每天要干一天半的活(文献六,4)。西汉妇女平均每人每天能织五尺普通布匹,而在东汉则每天能织十三又三分之一尺(文献六,5,6)。

    虽然中国北方冬天长达四个月,但纺纱和其他准备活动可能要花两个月,织布也要花上同样多的时间295(文献三,1:1。5、6。2、9。5)。第三章的那个虚构农户中有两个妇女劳动力,她们一年总共要工作120天。296于是每年的织布量应该是15匹(按每天平均生产5尺算)或40匹(按每天平均生产13又1/3尺算)。家庭成员自己每年需要的布料,据估算是每人一匹(见第三章)。让我们大方地假设每人每年有2匹布(1匹备用),那么能拿到市场出售的布应该是10至13匹。按照第三章估算的每匹布的价格计算,生产效率低的家庭每年从织布获得的收入将在5000至8000钱之间,生产效率高的家庭这项收入可达到15000至24000钱,这几乎相当于种植粮食的收入,甚至可能更多。

    当然,布价因材料质量不同而存在差异。一种叫做七緵的粗布质量最差,可能也最不值钱。为省钱,刑徒必须穿这种布做的衣服。297据居延汉简记载,八緵布的价格是每匹230钱。七緵布的价格自然应该比这更低。而最贵的布能够值到每匹3900钱。在这高低两个极端例子之间,其他价格从300至1400钱不等,一般的布价格在500至800钱之间。298这个价格范围的确非常宽泛,它不仅反映了布匹质量的不同,而且反映了价格的波动。来自纺织的收入要受到剧烈的市场变化的影响。

    饲养家畜也能给汉代农户带来一大笔收入。肉虽然在日常饮食中并不常见,但在节日或其他值得庆贺的场合却是经常有的(文献六,8)。汉王朝的创建者刘邦及其邻家的男孩出生时,其他邻里曾带着羊、酒前往庆贺。而在这两个男孩长大并成为了好朋友的时候,邻里们再次带着羊、酒前往庆贺(文献六,7)。

    到公元前1世纪,肉在农村的日常饮食中就很普遍了。文献中没有清楚地提到猪肉价格,不过其价格可能是比较高的。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它的确昂贵,但养猪卖的人却能由此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汉墓经常有陶猪圈出土,这些猪圈里往往还有陶制的猪和小猪模型。三道壕汉代村落遗址有六组农户住房,每户都带有一个猪圈。猪圈出口与厕所出口连在一起,这是为了便于收集肥料而设计的299(见图1)。养猪也可以在专门的畜牧场内进行,正如梁鸿的例子那样,他在完成太学的学业后就以养猪为生了300(文献六,9)。

    专门的养猪场可以是一个大产业,价值能高达万钱(《史记会注考证》卷129,第31页)。穷人也能以此为生,他们可以在沼泽地、海边或其他无法耕种的土地上放牧(文献六,10,11)。不过,猪圈和家用厕所与同一个肥料储蓄池相连,说明农民养猪既是为了出售(与消费),同时也是为了获得肥料。出土陶猪圈一般都比较大,能够容纳四或五头猪,这可能是农家能够饲养得来的数目。

    与养猪一样,养羊也比较赚钱。卜式纯粹靠牧羊就聚积了大量财富(文献六,12)。中国基本上是个农业国,但既然羊经常与牛一起被用作衡量家庭贫富的指标,可见普通农户可能大多也是养羊的(文献六,13)。

    猪的价格可能与羊差不多,一头羊可以卖900至1000钱,相当于一个劳力一个月的法定工钱301(文献六,14)。

    大部分家畜都能由小孩照管,也可以几家或整个村落雇一个小孩成群地放牧牲畜。这些牧羊者或牧猪者往往就是本村的男孩(与中国现在的情况一样),他们的工钱不会太高(文献六,16,17)。

    酿酒是另一种比较赚钱的副业。酒的价格能够相当于所用粮食价格的两倍。302汉代的酒没有经过蒸馏,而且饮用时会有酒糟沉淀在底部。用来酿酒的谷物在加入水后,体积最少会是原来的两倍,利润是相当高的(文献六,18,19,20)。

    制造工具、器皿甚至建筑材料也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汉代的三道壕村落遗址中发现了许多用来烧瓦的窑,但从其原始的结构与有限的容量看,这种生产并不是全天候的。住宅遗址出土的瓦片与窑里产的完全一样,所以很明显,当地所用的瓦就是当地生产的。不过,在那里至少发现了一个由两个一样的窑组成的复合窑,说明当时可能已经通过两个窑的轮流使用,在向全天候的生产发展。或许可以推断,他们的产品同样要在外地的市场上销售。303

农作之外的选择 生产与销售

    汉代官营工场生产的消费品数量有限。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官营工场为数不多。《汉书·地理志》只在八个郡下记有“工官”,它们是河内、河南、颍川、南阳、泰山、济南、广汉与蜀郡。此外齐还有负责织造的三服官,陈留和襄邑也有类似机构。相形之下,盐官与铁官的分布却遍及全国。304当然,为了满足人们的盐铁需求的确不得不广泛建立盐铁的生产机构。至于其他那些只设立于局部地区的工场,可能很少会生产普通消费品。其次,即便官营工场规模相当大,它们的产品可能也主要是昂贵的奢侈品,诸如专供皇室及贵族享用的漆器、金银器、刺绣等(文献六,21,22)。

    东汉工官的职能被记载为在工匠云集的郡国征收生产税。305工官从管理生产转为征集税收,表明东汉政府可能已经不再开办自己的工场。与此相关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种可能是更多大规模私人作坊的出现,它们取代了官营工场的地位。不过,商业在武帝时期遭受过沉重打击,武帝曾试图遏制私人资本的增长,因为私人资本的增长似乎已经对国家专权构成了威胁。306

    国家对商业的抑制与对农业的轻税薄赋,共同推动了资本投向安全而获利丰厚的土地,307这种趋势对于大规模私营工场的出现是不利的。308因此,工官成为征税机构的另一个可能原因是个体手工业的繁荣。个体手工业的产品只在相对有限的范围内销售,主要供本地消费,就如三道壕所产的瓦一样。对它们的征税可能也只是由地方负责。

    《四民月令》列举了很多生产活动,制造的物品既有供家庭消费的,也有出售获利的。不仅该书现存缉本有卖出买进谷物、衣服、布匹等的记载,而且《后汉书》中有关作者崔寔生平的论述也明确提到,崔氏通过酿造与出售酒及像泡菜、豆酱这样的腌酱食物来补充家庭收入。这些产品在《四民月令》中被频繁地提及了。的确,崔氏农庄生产如此丰富的物品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家的需求。《四民月令》中的“四民”指的是士、农、工、商,实际上暗示了一种市场经济的趋向,而不同于许多学者所设想的自给自足经济。309

    市场活动在王褒的《僮约》也得到充分反映。市场中的买卖活动在这里说得如同家常便饭,大大小小的城市、乡镇都有市场,而且大小街道沿线都能进行交易。商业通道甚至延伸到了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310(文献三,7)。宇都宫清吉指出,《僮约》所描述的外层商业圈已经延展到了王褒家乡周围200公里地区,而经常往来的内层圈也覆盖了方圆50公里。

    汉代市场的层级分布及其与农业人口的不同关系,与施雅坚(WilliamSkinner)认为是19世纪前工业时代中国所特有的那种市场体系极为相似。311施雅坚认为,中国农民的活动有一种周期性循环的趋势。在外部条件有利时,农民会积极参与到市场体系中。这个市场体系在其鼎盛时期,是一个各地方各区域相互依赖的、非常复杂的全国性网络。而在动荡时期,农民会逐渐回撤,最后他们与外界的联系会缩减到整个村庄实际上完全封闭的程度。312“Z活动”的概念有助于解释这种开放与封闭交替循环的特征。只有农民能够在生产适于消费的与适于出售的产品之间来回转换,经济模式的调整才有可能。Z活动的产品就可以根据需要承担不同功能,它可能是供自己消费的“F”,也可能是部分用于出售的“Z”。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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