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娱乐全才 >

第2部分

娱乐全才-第2部分

小说: 娱乐全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妈妈···”“嗯”

    “我想学着写字,你明天能给我买点纸和笔么?”王妈妈听儿子这么一说,不由神sè一暗,顿了一下说道:“嗯,明天早上妈妈就去给你买。”

    “饿不饿?”“不是太饿,中午的时候,凤矫姐姐买了阿宗面线。”

    “哦,那妈妈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瘦肉粥。”母子两人吃完晚饭,王炜问了一些关于现在台北的事情,惹得妈妈心里很是惊讶,发现儿子突然变得这么喜欢问问题,而且都是问一些chéngrén才问的问题。

    但是出于母亲天生对儿子的溺爱与相信,王妈妈也没多想,只是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全部告诉给儿子,同时王妈妈从儿子问的问题当中感觉到,儿子长大了。

    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己要出外做工,儿子一个人在家,这么早懂事都是逼出来的,想到这儿,王妈妈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身体壮硕的男子,心里不由得哀叹一声,要是他还在,阿炜可能也会像别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的在学校念书呢吧。

    第二天一大早,王妈妈便早早的起来做好早饭去做工了,等王炜起来的时候,家里又变的空荡荡的,唯一令王炜欣喜的是那张缺条腿用砖头做腿的桌子上多了一叠纸和一支笔。

    王炜吃完早饭后并没有马上动笔。而是穿好那双刚过完年妈妈给自己做的崭新的布鞋看看这个自己文明久矣却没有来过的台北。

    王炜家在内湖乡,也就是后世顶顶大名的内湖科技园区,只是现在这个所谓的科技园区不知道在哪里酝酿着,当然,现在的内湖乡已经被改名为内湖区了。

    1968年,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成为中华民国在台湾的第一个直辖市,而内湖乡则被从原台北县划归为台北市管辖。内湖区位于台北东北地区,为其十二个行政区之一。

    因其境内多山丘,形成多处小盆地貌,当地人台湾闽南语称山坳地为“湖”,故内湖并不是说有什么湖泊什么的,而是指内部盆地的意思。闽南语“内面即湖”或“内面彼湖”的称谓。

    王炜走在这曾获得过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区认证,被誉为全球第九十四个安全社区,亚洲第八安全社区,台北市第一安全社区的地方。、有一种想笑的感觉。此时的内湖区哪有一点和这些文明称号、高新科技挂钩的地方,明明是一个刚刚开始发展的小乡镇嘛。

    王炜行走在这起伏不定的路上,看着被chun意充斥的内湖,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这就是我现在的家。王炜沿着基隆河跑了一段路程之后,又原路返回到家里。出了一身臭汗之后,王炜感觉身体舒坦了许多。

    看来生命在于运动这句话说的不假啊。王炜暗自决定以后天天早上沿着基隆河跑一段。毕竟伟人不是曾经说过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对于王炜来说,身体可是挣钱的本钱。回家之后,王炜用毛巾擦拭了下身子,便开始了创作的生涯。

    王炜决定第一本先先写黄易先生的大唐双龙传吧。其原因在于大唐双龙传不仅质量够,最重要的是字数够多,大概有四百多万字吧。

    为什么说字数多也算是一个原因呢?这就要说说台湾当时关于写武侠小说支付稿酬的方法了。

    一般情况下,在70年代的台湾一个刚出道的武侠小说作者,出版一册小说所得稿酬大约就500元(不做说明的就是指新台币)左右,而一册小说大概有两万字,也就是说写四万字,出版两册书可以获得一千元的稿酬,即当时一个中级公务员一个月的工资(本俸)。

    由此可以看出,伍佰元只是一个刚出道也没有什么名气的武侠作者的价格。但话又说回来,稿酬是死的,人是活的。

    也有例外发生。曾在林保淳的《风尘异人隐士井——访问作家秦红》中看过这样一段话。“《无双剑》写了八个月,十几万字,大概写了一半,就拿去附近的大美出版社,五天后出版社给我答复,答应我一册字六百元,讨价还价后改为八百元。”由此可见,稿费也不是死的。根据稿子的质量,作者的名气相应的调整。

    而在一九七零年台湾地区稿费最高的也就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古龙,萧逸等人。每人大约一册在两千元左右。而对于此时的王炜来说,大唐双龙传的质量虽说完全可以达到卧龙生等人的水平,然而由于自己的名气不够,所以稿费上就会吃亏很多。

    因此王炜决定选这本字数较多的书,先打打名气。名气有了,银子吗,自然会花花的来。

第三章:林爸爸得了阑尾炎

    接下来的ri子,王炜便又重新恢复了前世的写手生涯,每天除了早上起来锻炼两个多小时外,其余时间都宅在家里写小说,期间,王炜以前的那些小伙伴像林凤矫的弟弟林永盛都曾来找王炜玩耍,但都被王炜连哄带骗的打发了,这让王炜有一种怪蜀黍的感觉,尽管现在的王炜也是个小孩。

    这一蹲就是一个月,本来王炜还准备继续在写一段时间,但一件事情打断了王炜的计划。那就是林凤矫的爸爸生病了。

    做为两个家庭的主心骨,林凤矫爸爸的生病,可谓是让这两个本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

    医院的病房门口,林凤矫的妈妈不停的啜泣着,而王炜的妈妈则在一旁不停的安慰着。

    “大嫂,你别着急,林大哥的身体不会有什么事的,你别担心。”“阿霞··唔唔··你说家龙早上吃饭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这就一会儿时间··就···就···你说这要是有个好歹的···让我们孤儿寡母咋么活啊。”

    正说话时,急救室的门‘咔’的一声开了,里面出来一个三十多岁带着一副眼镜的中年大夫。

    大夫一出病房门,就摘下口罩。对着林凤矫众人喊道,“谁是病人家属啊?”“我是,我是病人的妻子”林凤矫的妈妈一听医生喊家属,立马答应道。

    “你丈夫得的是急xing阑尾炎,刚刚我们已经给病人打了镇痛剂,但这只能止一时之痛,要想彻底根治,还得做手术,切除阑尾。”

    众人一听要做手术,立马吓得不清,尤其是林凤矫的妈妈,‘扑通’一下坐在了地上大声嚎啕起来,使得医生不由眉头紧皱。

    而一边的王炜一听医生说是阑尾炎顿时松了一口气,这病要是在几十年后那就是一个微创手术。做完一个月不到就可以痊愈。所谓阑尾,就是一条细长弯曲的盲管,在人腹部的右下方,位于盲肠回肠之间。是人体的免疫器官之一,可以分泌免疫活xing的淋巴细胞,在人成年之后就会被全身的淋巴和脾脏所代替。因此成年人摘除阑尾为人体几乎没有影响。

    王炜定了定神,看了看正在哭天喊地的林妈妈和一旁不知所措的

    林凤矫兄妹。开口劝道:“婶儿,你别哭了,我林叔病并不是什么大病,这个切除阑尾的手术也就是在肚子下开一个小口,取出病变的部分就行了,况且那取出的阑尾也没什么作用,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

    正在哭泣的林母听一听王炜说这病并不严重,顿时止住了哭声,一边用袖子擦着脸上的眼泪,一边用着期冀的眼神看着医生,而本来眉头紧皱的医生在听完王炜的这番话后,眉头瞬间舒展开来。同时冲着王炜抛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道:“这个伙子说的不错,阑尾炎并不是什么大病,在美国像这样切除阑尾的手术了十多天就可以完全康复了。”林母等人见医生这么一说,顿时长出了一口气。

    王炜又安慰了一阵林母等人,然后悄悄的找到刚才说话的医生,

    “医生叔叔,”医生一看是刚才那个说阑尾炎不严重的少年,心有好感,笑着说道:“小伙子怎么了。”

    “叔叔,能不能问一下,我林伯伯的手术费是多少。”医生一听王炜问手术费,不由一愣,下意识的回答道:“两千多元。”“谢谢叔叔”得到答案的王炜对着医生道了句谢,便向外跑去。望着王炜远去的的背影,医生轻轻的笑了一声道:“很有意思的少年。”

    林凤矫陪着母亲说了一阵话之后,突然发现不见王炜的身影,便让弟弟妹妹和王炜的母亲在这儿陪着母亲,自己去找王炜。结果正好碰见王炜问医生手术费。一听医生说手术费要两千多元,林凤矫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太多了,这是林凤矫心里闪出的唯一的一个念头。要知道自己在电影院外卖票一年也就七八百元。

    林凤矫一个愣神间,再去看时发现王炜已经不见人影了,林凤矫心烦意乱的回到母亲旁边,林凤矫的母亲见林凤矫回来,轻声问道:“阿凤,你刚才干嘛去了。”“哦,我去上了趟厕所。”林凤矫心不在焉的的说道。

    此时的林凤矫满脑子都是医生说两千元的情景。到底从哪儿弄这两千多元啊,突然间林凤矫想起了前几天听一个在电影院的的姐妹说过,做舞女很挣钱,据说一个月要两百多,如果运气好的话,碰到个凯子,加上小费,差不多可以挣到五百多元。一念至此,林凤矫的想法便再也收不住了。

    而这边,王炜跑出医院之后,一路飞跑回家,拿了大概有四万多字的稿子一路长跑到邮局,找了一家王炜比较熟悉的武侠小说出版社——真善美出版社,将稿子寄出,这才长出一口气。

    回到医院,发现林凤矫的母亲正坐在林凤矫爸爸的床边,怀里抱着已经睡着的林永盛与林玉凤。“婶儿”

    “哦,是阿炜啊,你阿娘已经回家了,阿凤也回家做饭了。”林凤矫的母亲回头一看见是王炜,答应道。

    “是我,婶儿要不你先回去,阿胜和阿玉这么睡着会找着凉的,我在这儿陪着我阿伯。”王炜说道。

    林凤矫母亲听了之后有些犹豫,王炜见林凤矫母亲犹豫,想了一下说道,“婶儿,你别担心,我在这儿没问题的,再说医生不是刚才也说了么,我叔这病不是什么大病,有个人陪就行了,不然你要是我叔病好了,你在病倒了怎么办”

    林凤矫的母亲一听这话,想起刚刚王炜解释关于阑尾炎的情景点了点头说道:“那就麻烦阿炜了。”

    “瞧你这话说的,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我可是我凤矫姐的小男人啊,也算是您和阿伯的的半个儿子嘛。”王炜见林凤矫母亲答应,笑着说道。

    林母听了王炜这话,愣了一下,想到了什么,脸上瞬间泛起一道笑容道:“是啊,你阿爸和你阿伯当年曾经约定过,第一胎两人要是都生儿子就让结拜为兄弟,要是生一男一女,就做儿女亲家,可惜你阿妈怀的第一胎给流掉了。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五六年,才怀上你,因为阿凤比你大六岁多,所以我和你林伯伯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本想着等阿玉在大一点和你妈妈说把阿玉许给你,今天给你这么一说···。”

    王炜本来只是以玩笑的话说说,谁知竟牵扯出这么一段往事了,想到林凤矫的妈妈说要让林玉凤嫁给自己,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那个还穿着开裆裤,麻嘴鼻涕的小女孩,顿时满脸黑线,虽然看林凤矫的模样,根据遗传学来说,林玉凤长大应该也会十分漂亮的,但就目前而言,王炜还是忍不住心中一阵恶寒,王炜讪讪的笑了笑,赶紧开口说道:“婶儿,话怎么能这么说呢,以前的时候,有些地主家孩子媳妇比自己男人大二十岁的都有,我和我凤姐才相差几岁啊,没事儿的。”

    林凤矫母亲一听这话,脸上的顿时乐开了花,作为一个母亲,林母其实挺希望林凤矫跟王炜在一起的,为什么呢,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像林凤矫这样十六七岁的女孩,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而林家比较贫困,根本不可能给林凤矫准备什么像样的嫁妆,所以林凤矫是找不到一个好人家的。

    而王炜家虽然也不富裕,但王炜好歹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不用担心王炜以后看不起林凤矫,或者欺负林凤矫什么的,至于两人年龄的差距,直接被林母忽略了,作为一个生长在旧社会的女人来说,媳妇比自己男人大个六七岁是太正常不过了,再加上两家本来就有约定,所以林母觉得两人结合再天经地义不过了,说着一把拉着王炜的手,笑眯眯的道:“既然你都开口了,那等你阿伯病好的时候,我就跟你阿伯和你阿妈把你们两个的事定下来。”

    王炜一听这话,脑子顿时‘彭’的一声,如同被电打了一样,‘尼玛,林凤矫竟然要做我的媳妇,这··这··这··到底怎么回事。’我跟阿娇好了,龙哥,杰克怎么办。

    等林凤矫母亲带着两个小屁孩走了之后,王炜看了看因为打了镇静剂此时正在沉睡的林凤矫的父亲。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