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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血色年华-第8部分

小说: 血色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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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肉多,多挨几下没事,说不准嘛还能瘦上一圈下来。余波有点怀疑,今天加的踢球这道踩,是连长早就拟订好的了,目的就是为了能让他瘦下来。可是他真的很想告诉连长,我女朋友就喜欢我胖,越胖越好。可是连长既然特地为你安排了节目,证明是对你上心。余波于是猛叫了一声,闭上了眼睛,颇有视死如归的豪迈。

    球终于是飞了起来,快速地以一个美丽的弧度射向余波。救不回来了,几乎所有围观者都这么认为。可是他们忘了,马连城是公认的球场奇迹王子,这次理所当然也能创造奇迹。马连城也知道,疲于奔命是错误的,所以他剑走偏锋,直奔球门,然后在紧要关头终于是让他赶上了,球从闭着眼的余波额头滑过,正中了马连城的脑袋。球反弹,远远飞了出去。所有人的视线跟着球走,很快便看到了球飞去的方向那里,站着看天空的慕容流年。

    “流年,小心!”

    许三多的声音晚了。慕容流年回过神来的时候,蓦的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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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走运球赛

    球中了。//。qв5//球直中慕容流年的脑壳,紧接着以更加快的速度再次反弹,飞向了三连的阵地。措手不及的尖子守门员一时失神,让球从脚边缓缓溜进了门内。

    慕容流年叹了口气,连看都不看那个球一眼,心想看来是不能晒太阳了。在旁人看来,慕容流年那模样,像是觉得这球进得太容易,简直就是没有一点挑战性。而慕容流年懒散的走过来,当然也就有了高手般的大气风范。

    马连城倒是不吝啬自己的奖励,用力拍着慕容流年的肩膀道:“不错,刚才那姿势虽然比起我的是差了点,不过你也别灰心,想练到我这程度是需要时间的。”马连城的题外之意是,你小子有天赋,总有一天能接我的班。

    三连的守门员低声骂了一声,道:“操!”接着,他把球抛向了中场。他心想,下次那小子就没这么好运了,竟然正好碰上他精神松懈的那一会短暂的时间。能够给连长喊来踢球,他的心中充满激情,感觉阳光灿烂花儿美,大好前程也就在抬手之间。上场之前,他幻想过很多完美的方案,让自己成为独一无二的救世主成为众人的焦点,可惜幻想跟不上实际,一会儿就给人家来了个开门红,而且是从他脚边慢慢溜进的。

    以何文风为核心,三连再次展开了攻势。如果说之前是一剑淋漓酣畅不计后路,那么现在的三连无疑就是刚柔并济,退可守进可攻,气势上却依然是盛气凌人。马连城这次是以不变应万变,偶尔雷霆出击意图扰乱敌军节奏,只不过也是收效颇微。许三多没有变化,他的眼里依然是只有球。秦思海这次想表现一番,暗道风头可不能让慕容流年都给抢了,像上次的聚餐,就是给慕容流年抢了先机而导致自己错失了良缘。可惜秦思海这次不得如愿,球像是长了眼睛似的,根本没给他和李铭杰接触的机会。余波看这阵势,急忙又闭上了眼睛,然后准备一觉醒来噩梦烟消云散,灿烂的阳光当头高照。

    这次三连的进攻是有明确目标的,除了何文风外,三连那几位眼高气盛的骏马都具有很强烈的杀气,准备把风头给抢回来。而要抢回来且得到最好的效果,无疑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所以他们一开始目标就锁定了慕容流年。但是他们很郁闷的发现,慕容流年并不在球场上,准确的说是不在敌军的营地里。

    慕容流年看了远处一眼,心想这次铁定不会被打扰到自己晒太阳了。就在这时候,球再次飞了过来,不偏不倚落在慕容流年的脚边。这次当然又是球场奇迹王子马连城的功劳,他蓄谋已久的雷霆一击终于是发挥了作用,成功让炸弹离开己方阵地。

    所有的人都不禁睁大了眼睛,沉默,忘了动。一场戏的高涨,总是能这般扣人心弦。可是这不是一场预先编排好的戏,他们也不是在期待,而是脑海一片空白。

    慕容流年有点无奈的看看球,然后看向敌军守门员。敌军守门员也看着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可以看见白眼球,一动也不动。突然间,慕容流年出招了。他的脚轻轻一堆,球走了个直线,悠然的溜进门里。

    “越位!”

    三连的尖子大声喊了出来,眼角瞟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比慕容流年后退了一点距离的正跑过来的后卫,顿时两眼发白,倒坐在地。

    侥幸,又是侥幸。

    又让这小子捡了狗屎运。

    秦思海坐了下来,几乎有气绝当场的趋势。

    余波慢慢睁开眼睛,再次满脸灿烂地迎接这美好的世界。万能的“书”呀,果然是万能的。

    三连的中锋告诉自己,不能钻牛角尖了,该出手时就出手,能进球就行,不要刻意踏着某一位敌人的尸体前进。所以他一开始目标就很明确,勇往直前,连人带球冲向敌军堡垒。包括何文风在内,其余几位也都心有默契,传球、躲避、进攻配合得完美。到收官阶段,三连的中锋感觉胜利在望,脚下的速度越来越快。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前进、前进、再前进。可是,不能再前进了。三连的中锋突然带着球往回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向那一个堡垒。三连的守门员看着从中锋脚下起程然后溜进球门的球,再次翻白了眼。原来是三连的中锋在最后的时刻看到敌军门边的慕容流年,误以为那是自己家的堡垒。

    慕容流年也不是故意的,他就觉得球虽然每次都气势汹涌的杀向己方的阵地,可是在门前那一块还是很安全的。这就是俗话所说的,越是危险的地方往往就越安全。为了能好好享受一下阳光,所以他这次选择了退回到余波旁边。

    所以,是侥幸,依然是侥幸。

    这一天成了三连的噩梦,几匹骏马在日后看到球,严重退化,成了蹩脚的驴,不会走路。何文风嘴边叨念这三十这个数字,叨念了好些日子。这次三连的球门正好容纳足球三十次整,平均每三分钟一球。其中,七连踢进二十次,三连自我进攻十次。

    马连城很高兴,把这周的优秀班锦旗赏赐给了三班。林建兵看着挂在墙上的锦旗,久久没舍得挪开视线来。

    散场后,马连城一边手搭着何文风的肩,并肩而行,一起走向开设在军营里的小饭馆,准备去喝上两口。以往踢完球只有何文风喊他去喝酒的份,现在他终于也能当一回主人了。何文风现在才知道,原来当客人喝免费酒的滋味是这么苦的,他终于是能体会到马连城以前的感受了。也许不尽然相同,因为那时他总是向马连城得意地炫耀,可是马连城现在却没有。

    马连城今天兴致很高,喝得也高了,他看着何文风,道:“老何,我告诉你,你别以为我喝醉了。今天我高兴,我喝,你也要喝,一定要喝。”

    何文风是苦在心里甜在脸上,举起杯跟马连城碰响了,道:“行的嘛,老马行,咱今天就不醉不归。”

    马连城点点头,觉得很满意,倒头一杯饮尽。

    酒过几巡后,马连城醉醺醺道:“老何,你以后不要我做什么你也做什么了?”

    “为什么嘛,怕我抢了你的风头?”

    马连城笑着摇摇头,看着手上的杯,沉默了好一会儿,开口道:“老何,你知道不,军里有动作了。”

    何文风也喝得多了,满脸醉意地随意道:“什么动作嘛?”

    马连城看着何文风,欲言又止,接着只是伸出手,猛的拍了一下何文风的肩膀,并没有说话。实际上他有说了,只是那个声音在他心里,只有他才能听得见:真的是有动作了,而且会很快,很快很快。

    不久过后,两个连的指导员接到饭馆的电话,急忙分别安排了人去把七连和三连的连长给抬了回来。林建兵站在连长马连城的床前,有点不是滋味。他见过连长醉,比这次还要醉,可是他是第一次看见连长吐。

    第二天各连早早便集合了,今天团部作了批示,要求各新兵连到城里进行扫街等一系列活动,发扬“军亲民民拥军”的良好传统。早上基本上各连各班的人员都到齐了,只有七连和三连的连长没有出现。团长生气了,问他们两个去了哪里,七连的指导员靠近团长贴耳了一番话,团长便没有在这个问题继续纠缠下去,但怒意明显还是未消。林建兵心里很难过,他记得有一次实战对抗训练中,连长为了端掉敌军的窝,单枪匹马冲进敌人的阵地,结果脚给损着了。损坏的程度很严重,不断溢血,医生再三叮嘱要好好休养几个月的。但是第二天连长贴着纱布,瘸着腿,依然是带着他们进行了几千里越野训练。这次连长却没有来,想必是真的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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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聪明乞丐

    这次出去是要义务劳动的,不过新兵们却是兴致高昂。平时在军营里,虽说也有饭馆也有店铺,吃的能买喝的能买,但是毕竟还是外面多姿多彩。困在笼里久了,总是想盼能出去溜达溜达的。而且团长也说了,这次进城,除了必要的行程之外,还可以给大家些时间到处逛逛。更加难得的是,这次那十二朵军花也跟随大队,一同前往。

    七连三班的任务是扫地,负责了一条很长的街道,美其名是扫出一座美丽的城市。秦思海看见黎桑朝慕容流年回眸一笑,他朝慕容流年看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落在最后面的慕容流年是在看着一位乞丐。

    然而,出乎秦思海意料的一幕又发生了。只见那位乞丐连看都不看那张纸币,直接把它丢到了地上,还鄙视了秦思海一眼,那副神情像是在说这年头还有施舍百元大钞的善主?别看是乞丐,就欺负人家没脑。接着乞丐鄙视了在场的所有人,神奇的站起身来,拖着木制车哼着小调远去。秦思海顿时俨然像是一尊风化般的雕塑,愣在那里,成了最特别的一道风景。

    黎桑望着慕容流年,一笑百花黯然。

    秦思海也知道,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社会的光怪陆离把人心也复杂化了。乞丐,在现今这个世界,是一个很有趣的名词。乞丐缘于何时,无从考究,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必然和私有制有关,跟阶级的出现有关。阶级是利益分配的产物,那么乞丐这个低层阶级和私有制的出现有关,也便于情于理了。

    上下五千年,历史烟浩,人类社会在进步,各个新的旧的阶级在进化蜕变或是伴随历史千秋一梦烟消云散,而乞丐这个阶层,则自诞生起至今就一直存在,也一直在进化。不同的时代,赋予了乞丐不同的意义。乞丐,在书面上的释义是代表着穷困潦倒需要救济的人群,这也是乞丐一词自诞生起就富有的内在含义。只是到了现在,乞丐的涵义广泛了,这个社会变得很复杂,什么都变得不简单。乞丐就如雨后春笋,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没有乞丐的社会,目前只会在理想主义的蓝图中出现。茫茫人海之中,总有那么一些人要成为乞丐。这就像是诅咒般,烙印在人类的生命轨道上,摆脱不了。只是他们并不是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乞丐,正如不是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亿万富翁,哪怕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也有成为乞丐的可能。身为乞丐就要讨,这是定律。只是该如何讨向谁讨,这是个问题。乞丐是一个无生产阶层,你可以理解为他们如寄生虫一样,需要全社会的救济。只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背景下,一个乞丐是否值得救济又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许他是真的需要你的同情,也许他是懒得自食其力,也许他是在利用你所谓的泛滥的同情心,也许他只是想尝试下乞丐的滋味……种种可能性,就一如超市中琳琅的商品,让购买者举手之间摇摆不定。

    秦思海曾经听一个人说过,乞丐,是世人的奴性的最好映射。以前他不以为然,现在,他却是深有同感。

    秦思海看向慕容流年,疑惑道:“你知道他是装出来的?”

    “他没说自己是残疾人。”是啊,人家都没说自己是残疾人,你凭什么觉得人家凄凉。慕容流年接下来的这句话,却是令秦思海郁闷不已,“不过我兜里没大钞。”

    “有小钞你怎么不给?”说完之后秦思海觉得别扭,难道谁规定了施舍就一定给小钞?秦思海清清喉咙,又道,“你怎么不给?”

    “我兜里也没小钞。”

    “你就不能一次性把话说直接点吗?”

    “对我而言,是钞票都算大钞。”

    秦思海一愣,他心想那时候怪不得没见慕容流年带行李,原来是抠门到没舍得买东西,连衣服都省下了,直接穿军装。

    和黎桑走在一起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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