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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遇见爱情-第21部分

小说: 遇见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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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见水露在拿大勺子盛粥。其实她本来就是他心中的千金大小姐,从小到大,何用她做这些粗活呢,可她从小就爱侍弄他的饭点。想到此,他微微笑了。见她的手那么纤小,却拿了那么大一个勺子,动作有些笨笨的,他一时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仓促地回头,鼻子上竟然还有一颗小小的粥粒。
  他的笑意开朗,她许久不曾见他如此快乐了。正要说上两句驳嘴的话,却见他站了起来,要拿过她的汤勺。他那么高大,还是她记忆里的长腿叔叔,可他又如此瘦,单薄得不成样。他身体动了动,她害怕他会摔下去,一把抱住了他,俩人一退,靠在了墙上。而她就伏在他身上,脸贴着他的颈项,而他双手抱住了她。她竟能听见他剧烈而又迅猛的心跳声。她一羞,急道:“李姆妈……”挣了挣,他把她抱得更紧,在她耳旁道:“没有别人,只有你和我。”他的声音贴着她的耳根,暖暖的,痒痒的,海风的气息拂过她的心尖,她贪恋地闭上了眼睛。他吻去了她鼻尖上的粥粒,他的呼吸拂在她的脸上,她的睫毛颤抖得厉害。他深深地看着她,然后一点、一点地吻了下去,与她唇齿纠缠,这个吻温柔而绵长。
  最后他喘息着,放开了她。他害怕,他会想要得更多。
  而她早红透了脸,道:“粥都快凉了!”
  俩人一起用餐,喝的是可以止胃痛的甘松粥。
  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他带了一点笑,看向她,“这个粥的名字倒别致。”
  她微红的脸庞垂得低低地,竟也不敢看他的眼睛,“取甘松五克,粳米五十克。先煎甘松取汁,去渣;再拿粳米另煮,快煮好时,加入甘松汁,稍微煮沸就好了。其实很简单的,我教李姆妈做也是一样的。”
  他蓦然放下了勺子,就那样看着她。原来,她终究是要走的,她早已打算离去。
  水露一怔,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带点讨好地来到他身边,软软地说,“快喝了好不好?我也是弄了一上午才弄好的。我们待会还要出去玩呀!”他忽然,倾过身来,深深吻她,他唇间,有甘松的清冽芳香,那气息,如能醉人。
  他想,即使她要离去,能拥有这一刻,也是好的。
  她的唇很甜,全是甘甜,香糯的甜粥味道,使他深深沉迷。他将她抱了起来,置于膝上,而她亦乖巧地搂住了他,将双手软软地搭在了他的脖子上。她就如一只甜腻腻的小猫,躲在了他的怀里,再不管外界的一切流言蜚语。他开始变得急切起来,手轻轻一扣,已将她背后的衣服扣子揭开,他胡乱地褪去她的衣衫,而那个吻在逐渐加深,俩人纠缠在了一起,只想着把自己交给对方。
  他的吻一点、一点地往下,先是唇,然后是颈,锁骨,再滑到她的胸前,他把脸埋于她心间,而她猛地抱住了他的头,她的心跳那样急切,她止不住的一声□□,低低的,带了无尽的诱惑。可只是一瞬,他竟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推开了她。
  她的脸白得如同白纸,眼里全是黯然。他终究是无法跨越身份地位,抛开所有与她一起。“我不能害了你。”他说。
  她怔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取过衬衣裹住上身,匆忙跑回了自己房间。俩人都没有注意到,隐在窗帘外头的相机,“咔哒”一声,拍下了方才的那一幕纠缠。私家侦探一笑,悄悄地隐藏起来,趁机逃出了司宅。
  

☆、34 慕,别离开我

  下午自然是没出去了,整整一天,水露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房间。
  如果不是明珠打来了电话,她是不愿出去的。
  明珠晚上约了她,去酒吧喝酒。
  当她出现时,明珠一眼就看出她哭过了,眼睛红肿成了那样,明珠也只能叹气,“你快成红眼睛兔子了。”
  她苦笑了笑,喝了一杯鸡尾酒。
  “与司长宁相处得不好?”明珠试探着问。
  她再笑了笑,又喝了一杯酒。
  明珠挡下了她的杯子,“别喝那么多。”
  “醉了好。”她答。想了许久,她忽然道:“我想离开这了。”
  原以为,她是说想走了,后来又觉得不是,果然明珠听见她说,“我想回上海了。留在他身边,我会疯的。”
  “你想纪慕?”明珠有些了然。可水露又摇了摇头,“我只想一个人躲起来,谁也不要见了。”
  “真是傻话。”明珠叹息。
  一整天,她只喝了一碗粥,话还没说两句,就喝了五六杯酒,后来喝得兴起,竟然自己跑了去酒保那里,要了伏特加,这一来吓坏了明珠,正要抢她的酒,她就一头喝尽。四处传来一片的叫好声,而明珠只有急得直跺脚的份。
  她摇摇摆摆地,居然还登台去跳舞!明珠真是急坏了,正要打容华电话,却见她的腰被一双男人的手扶住。透过一片幽深漆黑,明珠看见竟是纪慕,她才放下心来。
  依旧是纪慕抱了她走。
  他将她带回了他在香港下榻的酒店。是豪华的总统套房。他见她酡红的脸,粉嘟嘟的晶莹的唇,所有的愤怒都忽然平复了下来。他取来热毛巾,仔细地替她擦拭,那么轻柔,一如她照顾他时的样子。
  她的眉眼在热气朦胧里,变得有些不真实。他伸出手,抚她的脸,却见她眼角渗出了一滴泪珠。他以指腹轻柔地替她拭去,轻叹,“你始终是忘不了他。”他替她盖好被子,正要离去。
  她却是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她拉住了他的手,“慕,别离开我。”他心头一动,回头看她,她醉了,眼睛更加的黑润明亮,仿如揉碎了一池的星子。他回到她身边,在床上躺下,她就钻了过来,抱着他,沉沉地睡了过去,就如他们刚新婚时那样。
  其实,他们刚结婚那时,也有过无数的柔情蜜意。她会一点、一点地学着依赖他,她习惯了抱着他入睡。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就变了呢?因为陈蓉蓉的出现,还是她不愿他再碰她?
  清晨时分,纪慕悄悄地离开了她的房间。更拨通了明珠的电话,开门见山道:“你就对她说,昨晚是你带她过来的。也是你在照顾她。”
  明珠一叹:“何必呢?”
  他似笑了,“她不会想见到我。”然后就挂掉了电话。
  再醒来时,是明珠在她身旁。
  “真是麻烦你了。”水露捂着剧痛的头道。见桌面上还放了一杯水和头痛药,她笑着亲了亲明珠,“你真好,连这个也准备好了。”说着,吃下了头痛药。
  见明珠欲言又止,她问:“怎么了?”
  明珠看着她的眼神有些奇怪,“昨晚的事,你不记得了?”
  水露“嗯”了一声,答:“头痛得紧,什么也不清楚了。幸好有你在。”
  明珠去退房了,而她在房里收拾一下自己。她下床时,踢到了什么,她低下头,在床边寻找,却发现了一枚卡地亚的袖扣。
  忽然,她就怔住了。这是纪慕的袖扣,还是她送给他的。当他收到礼物的时候,他是那么高兴,还拉了她,专门跑去卡地亚的店里,刻上了他与她的英文名字母首写。而她还笑他,这么小的事情,让秘书去做就好了,何必自己巴巴地跑了去。可他只是一脸开心的笑容。
  原来,昨晚来的是他……水露只觉自己的头很痛,她不能再想。
  

☆、35 她的星光

  司长宁面对她时,又恢复了寻常的样子。
  他会笑着打趣,“露露不是说要戒酒了吗?怎么又喝得烂醉如泥了,像个真正的酒鬼。”
  李姆妈也附和,“小姐,先上去洗个澡吧,马上就上早点了。”也是一脸的溺爱。
  水露有些疲惫,走至楼梯时,她忽然回眸看向司长宁,他只含笑看着她,没有其他的情绪,仿如他就是她的长辈一般。她“噔噔噔”地就跑上了楼。
  等洗好了出来,发现司长宁正站在她的书桌前。她看见了那枚袖扣,而他正看着那只袖扣出神。
  袖扣上镶嵌的华丽钻石,闪烁着迷离璀璨的光芒,一颗颇大的蓝宝石镶嵌于正中间,珠光宝气,刺花了彼此的眼睛。见她出来了,他只是轻轻放下了那枚袖扣。
  她没想到他会上来,所以只穿了一件薄纱似的黑色真丝睡裙,睡裙倒是十分性感的款式,吊带与高开叉的,露出胸前一片风情。还是明珠送给她的小玩意,她随手带了过来。见他已转过了身来,她连忙转进了衣帽间。而他也跟了上来,他的呼吸贴在她的后背上,她有些不知所措,手忙脚乱地找起衣服来。
  而他从衣柜里取过了一件黑色锦袍,披在了她身上。“仔细些,别着凉了。”
  他牵了她的手,到饭厅里用餐。见他行走自如,她终是放下了担着的心。
  早点很可口,全是她爱吃的。
  他给她布菜,看着她吃,自己倒没动多少。
  “还是没什么胃口吗?”她起了疑。
  “中午吃多些就是了。”他随意地答,并道:“一会我们去看‘星光’?”带了一些欢欣与期待。
  “星光来了?”水露一高兴,竟站了起来,震得餐碟都跟着颤抖。
  “我知道你会喜欢的,所以把它空运了过来。”他放下了筷子,显然是吃饱了。
  水露十分欢快,飞奔上了楼去换衣服。
  星光是一匹阿伯露莎马的名字。
  她换好了骑马装,英姿飒爽的出现在司长宁面前。辫子编成了一条复古单辫垂在了胸前,只是太急切了,辫子松松散散的。他招了招手,让她过来,“别急,我们开车过去,没多远的。”于是,拉了她坐下,替她重新编好了辫子。
  她悄悄地抬了抬眼,看他,他神情专注,修长的十指飞快地绑好了黑色的绳子,腮边是一点温柔的笑意,就如她小时,他替她绑辫子时的神情。
  她摸了摸乌黑油亮的辫子,带了一点撒娇的语气,声音糯糯的:“还记得你以前替我扎辫子,刚开始时,总扎不好,后来,却学会了编那么多不同的辫子。”那时,她只有十一二岁,而他也只是二十七八的年纪。
  那时的他,眼睛明亮,清澈见底,一见到她,就把她抱起来转圈圈,大笑着喊,“露露!露露!”
  “可我现在老了。”他叹。
  “四十不到,能有多老。”她牵过了他的手,放在自己脸上,而他眸光一闪,垂下了手,道:“车到了,我们走吧!”
  马场上,绿草如茵,青绿一直延伸,融进远处的海里。天边是蔚蓝的海,那海如一块深色的蓝宝石,倒映着天空,而那青草,浓绿的乔木,就如蔚蓝深海里的翠色涟漪,又深又浓。
  那样美的景致,水露有一种想大声呼唤的心情,恨不得面前的不是一片深草,而是直接置身于茫茫草原之上。
  面前是巨大的椭圆形沙盘,金色的细沙是从海边运过来的,堆在一起,如一只倾覆了的金色钵仔糕,软软的,绵绵的,在太阳下发出果冻般的晶莹光泽。“像不像钵仔糕?”水露牵着星光,拍起了手。含了宠溺,他只是笑:“明明是一只沙盘,你却只能想到吃的。”手抚了抚她柔软的发,看向她时,他的眼睛清澈见底,那是最明朗的笑容,如月下芝兰,他是清静温柔的。
  巨大平整的沙盘上,骑师调教着名驹,有高大神骏的汉诺威马,也有奥尔洛夫马。马儿们踢着优雅的步子,在沙盘上小跑,扬起了一地的金沙,踏碎了金色的阳光。而它们的毛皮像缎子一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可当她一拉着星光走出去,所有的人都看着她的阿伯露莎。星光深蓝色的皮毛在阳光下泛出紫光,神骏无比,如最深邃的大海,最漆黑的夜。它的眼睛,比星光还要璀璨,看向水露时,又是那样的温柔。它是司长宁送给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其实,星光还是一匹十分烈性的小马,刚步入成年,脾气是相当臭的。可偏偏投了水露的眼缘。当初,司长宁想送一匹温顺的马给她,可她却在马厩里,挑中了它。她驾驭它,被它连连摔下。后来,她火了,便取来铁鞭鞭打它,竟然使得星光惧怕她。后来,她再也没有被摔下来过。
  当年,那名卖家,看得目瞪口呆,从未见过如此野性的小姑娘,还心疼起星光,险些不愿卖给她。可她却扬起了小脸说,“若马不能骑,要来做甚?!”竟是把卖家噎得说不出话来。
  可也只有司长宁知道,她是多么善良。每天天未亮,她就起来喂星光吃饭,还替他刷鬃毛。自从得了它,那段时间,她都不愿搭理他。连晚上睡觉,也睡在了马棚里。
  有一次骑马,遇到了危险,星光受了伤,是她不眠不休的照顾它,医治它,连医生都快放弃了,她却没有半分动摇,最后硬是把星光救了回来。而她则累得倒在了星光身旁,呼呼大睡,连他抱她起来,她都不知道。正因此,星光与她的感情分外的好。也只有他知道,星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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