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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遇见爱情-第7部分

小说: 遇见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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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珠一声娇嗔,“在说你们腐败呢!”他听了也是笑,一脸宠溺。
  其实,容华也并非只有明珠一个女伴,只不过,他更爱她一些,更宠她一些罢了。工作时,遇上过紧急情况的,水露半夜打电话给他,可接听的却是一把女声。当时,她还疑惑是不是明珠,但一想,就知道不是。以明珠的修养是不会在半夜接起他的电话的。她只是让容华接电话,却遭到了那女的连连盘问。后来还是容华抢过了电话,才得以把事情交代清楚。
  第二天,容华专程道了歉。可她也只是一笑,道:“昨晚有什么事吗?我都不记得了。”他则向她投来一记赞许的目光。
  她能坐上这个位置不容易,自然的,有些话,她也不会和明珠说起。只是对他们这个圈子的人,又隔多了一层。偶尔出来玩玩可以,但实则是不愿意靠近的。
  等到回去时,通常也是深宵半夜了。这次的女伴来得有些多,四五辆车子居然不够坐的。她站于别墅门口,也很有些凉意,她将米棕色的丝巾,围紧了些。
  “我送你。”围栏的阴影里走出一个人。原来是纪慕。他站在那里多久了?可整场聚会,她都没有看见他呀!
  她本不是扭捏的人,也就上了他的车。
  “谢谢。”她没有多话,静静倚着车窗,看着窗外景色。
  其实,她也有段时间没有见到他了。
  她让他送她回宿舍。
  当她背抵着门时,心里有一霎凄凉。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她是连灯也不愿开的。
  她洗了澡,换上了睡衣,倒下床就睡。
  可黑暗里,她听到了门铃声。谁又会在半夜找自己呢!她继续睡,可门铃依旧不依不挠地响起。然后是隔壁邻居的大骂:“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啊!”
  依稀辩来,居然是自家的门铃。她睡眼惺忪地开了房门,屋外一点亮光,并不明朗,摇摇曳曳的,笼罩着一个人影。可来者身上有她熟悉的香烟味。“是我。”纪慕的声音很低,她一怔,正想反手关门,却被他抵住,转身就进来了。
  依旧没有开灯。彼此看不见彼此的脸面,但他的呼吸一阵一阵袭来。她的喉头有些干,只能无话找话说,“要,要喝杯水吗?”飞也似地转过身,想逃,却被他抱住。他开始吻她,她想挣扎,可他身上熟悉的味道一阵一阵地传来,围绕了她,套牢了她。他吻她耳根,然后是耳垂,她想挣扎,却酥麻了身体。他的手□□了她深浓的发里,他将她的脸扳了起来,深深地吻着她,与她唇齿相缠,不容她有一丝逃脱的机会。
  她软倒在他怀里,想反抗也是不能。夜色深浓,长夜寂寥,而人生更注定是寂寞如雪。他于她而言,不过是一次放纵。他们在黑暗里相知相会,他们注定不会有白天。
  第二天,等她醒来,床畔早已空了。她笑了笑,不过是一场黑暗里的相聚罢了。
  她照常工作,不会给他电话。而他,也没有电话。
  如是过了两个月,又是明珠来约她了,“又躲起来了,不是我找不到你,实在是怕逼到了你家门口,你急了要咬人。”
  “你当我是兔子呀!”她笑。
  例牌的聚会。
  去到时,纪慕已经在了,在唱歌,是法文的美丽人生。居然还是那首歌。她垂下眸,笑了笑,坐到了明珠那一桌上,玩的是麻将。其实,她玩得不好,一上桌,就输了好几把。
  纪慕是带了女伴来的。那位美艳无比的女伴,水露也认得,就是头一次见的那位金连桥。金连桥是真的美丽,将一众鲜花般的女伴都比了下去。她的美,艳而不妖,是连白明珠这样的戛纳影后也不及她美的。
  她没有理会纪慕,连招呼也省了打。而他也只顾陪着金连桥。
  这样反而挺好,各得其所,她下次再来,也不会有什么避忌。
  可途中却来了一个电话,是李姆妈打来的。她本不想接,可一直响个不停,还是接了。她一听,脸色就白了,急忙跑了出去,司机已经等着了,她上了车就赶回了司宅。
  她一向是冷静自持的一个人,何曾有如此惊慌失措的时候。纪慕放下了麦克风,出去抽烟,容华跟了过来,“这滋味不好受?还是说,你动心了?!”
  他喷出了一口烟,没有回答。
  

☆、12 情动

  
  是司长宁的病又发作了。
  以前,是她还小,根本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只晓得抱着他的长长的手臂,一直安慰、一直安慰,连睡觉,也挪到了他的床上,就是要看着他,守着他,如同一只小狗狗,守望着他。
  那时,她还会偷偷的哭,一哭,眼睛是湿淋淋的,又黑又亮,他就笑,真像一只小动物。后来,她大了,不被允许上他的床,但她会搬来摇椅,就靠在他身边,与他一同入睡。夜里,会起来照看他无数次,他的眉头如果蹙起,她就会用小小的手,一点、一点地替他按揉胃部,那还是医生教的按摩手法。俩人亲昵无间,同吃同睡,许多时候,底下的人也习惯了。连李姆妈也不会再说什么小姐大了,不能再围着先生转,这样的话。
  可到了现在,她依旧搞不清楚,他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讳莫如深,严厉地吩咐了底下的人,不许对她透露半个字,所有的病例,他都锁得死死的。医生也不会对她透露一字半句,只是教她如何替他按摩和照看他而已。
  等到她来,李姆妈才放心了些,见先生睡着了,才敢说多两句话,“小姐,你不知道哇!这几个月,你不在家里住。先生天天回来,也不睡觉,就把摇椅搬到你房间里,每晚都在那边睡。其实,他就是嘴硬,心里别提多惦念着小姐。”
  “好了,我回来了,我来照顾他。”她如是说道。
  下人们都退了下去。因为他是在她房里晕过去的,所以下人们只能将他抱到她床上。医生已经来过了,还在打点滴。
  她将棉签沾湿了,一点、一点地往他唇上抹。许是渴极了,他慢慢吞咽,她再沾了水,往他唇上抹。他的唇渐渐恢复了红润。他还睡着,意识不清。她取过水杯,含了一小口,然后在他唇上吻了下去,他一点、一点喝着,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
  只一霎,他就恢复了清明,可是没有推开她的力气。她轻手轻脚地上了床,与他脸贴脸躺下,伸出手,仔细地揉着他的胃,他的痛,似乎缓解了,可一对眼睛深深地看着她,俩人皆没有说话。
  窗外,是一片美丽的玫瑰,花香随风送进来,月光也进来了,投洒在床前。
  一片白月光,而床前还置有一只小巧的花瓶,插着一朵白色的玫瑰,花瓣于月夜里,柔柔地开着,像极了她娇嫩的脸庞。也是那样白皙,那样柔软。他举起手,轻抚她的脸,一如想象中的娇艳如滴,再往下,抚她的唇,指腹柔柔地在了她的唇瓣上摩挲。他这样渴望她,他已是连推开她的力气,也没有了。
  俩人就这样对望,仿佛要看尽对方的一生,要去到世界的尽头。
  后来,她是在他怀里睡着的。她的呼吸清浅,头枕在他的臂弯里,脸贴着他的胸膛,他一手抱着她,再也没有办法入睡,一直看着她,一直看着……
  李姆妈是不敢进来打搅的,还是她先醒了,然后就去吩咐姆妈做些清淡的粥水来。再回到房间里,他已经起床了,洗了澡,也换过了干净衣服。
  他坐在床头前,不知在想些什么。她走上去哄他,“我扶你出去用早餐吧?”
  他的腿脚无力,只点了点头。她推来轮椅,扶着他,坐到了轮椅上。她忽然就蹲了下来,伏在他身前。到底是大了,再不能如从前一般,可她还是把头枕在了他的膝上,双手抱住了他长长的脚,一如从前。她闭上眼睛,忽然就笑了,声音沙哑,却也迷人:“小时候,我最喜欢抱着长腿叔叔的脚,那样我才能获得安全感。因为我知道,去到哪,长腿叔叔都会保护我的。”
  “我永远都会保护你,一如从前。尽我所能的保护你。”他说,手抚着她的发。她的发很美,又黑又长。
  花瓶里那朵玫瑰,娇柔、洁白胜雪,可经一夜辗转,终究是败了,洁白的花瓣一点、一点地飘落,坠于她的发间脸庞。痒痒的,她咯咯地笑,而他将花瓣自她脸面拾起,竟再不舍得放下,趁她不注意,悄悄地放进了衣袋里。
  忽然,一瓣柔和的雪白飘落,沾在她嫣红的唇上。是最美的那一片玫瑰花瓣。他伸出手来,轻轻地按在了她的唇上,隔着那瓣花瓣。她看着他,而他也注视着她。
  他摘下了那片印有她口红的花瓣,而她一迎了上来,吻住了他。
  她与他唇齿交缠,他的呼吸很乱,她能感受到他的炙热与渴望。可他到底是司长宁,“司长宁”这三个字注定了他要背负起他的名媛,不允许她坏了他的名声。他推开了她,“不可以。”
  她的心被他无情撕裂,死死地咬住唇,哪怕血丝一点、一点地渗出。而他背转身去。可她不能离开,因为他的病情没有好转。
  俩人没有再提起那一次“意外”,维持着表情的平静,艰难地相处下去。
  他有最深邃的眼睛,每每于夜里相望,他都似要把她刻进他的眼睛里。他依旧睡于她的房间。自然也不会有人过问此类事情。他与她共卧于一张床上。她的床比他的小多了,俩人睡着,竟是小的,挤的,这让他时常感叹,她已是大姑娘了。
  她每夜都会替他按摩。也有过许多次,她拐弯抹角地问他,到底是什么病,可他一句话也不说。被她问得恼了,他就转过身去,背对着她。她没有办法,只能选择不问。当他肩膀抽搐,她知道,是他痛了,她便伸过手来,替他按摩,她将身体贴着他的背。他的背明明宽阔如海,却瘦得单薄。那么瘦,只有骨头。
  她轻轻揉按,忽然,他的身体一僵,然后他的手握住了她的手,那么用力,他的身体绷得太紧,而他的声音沙哑,又似低叹:“离我远一些。”
  一霎,她就明白了。她缩回了手。他说,“你到我房间睡吧。”于是,乖乖地,她去了他的房间。
  那段日子,她一直留在司宅,照顾他。白天照常工作,晚上守着他,要替他翻身,擦汗,按摩腿部,按揉胃部,不是不累的。不过短短一个月,她就瘦了五公斤,带点婴儿肥的鹅蛋脸变尖了,可整个人看起来,倒是妩媚了起来。
  并不是说她的举止轻佻妩媚,而是一瞬间,她好像就长大了,她时常会对着镜子笑,“瞧瞧,怎么看着老了。”这样说,也不过是为了缩短彼此的距离。而他则是说,“你从来就没有小过,也从来没有长大过。”
  多么懂得她啊!她放下镜子,只是笑一笑。她没有问,当他病了,他的美且娴在哪里,他的那些女朋友又在哪里。自然,他也并非只有美且娴,一个女伴。
  也不是没有遇上过。那时,她随容华出差,去了滨海的一个城市。环境是美的,使人羡慕那一对对共游的情侣。
  她来工作的,自然没有闲工夫赏风景。她那时也是急了,老板和客户谈生意,而她却忘了拿一份重要文件。她下了的士,就往宾馆跑,却在门口摔了一跤。是司长宁扶了她起来,俩人在异地他乡见了面,倒是一时怔住。
  她的膝盖磕破了。他扶了她到他房间。他替她上药,还会问她疼吗,像小时候。那时,她要闹独立,根本不回司宅,俩人已是许久不曾见面。本有许多话要说,可到了嘴边,却什么也不是。
  突然,房门被敲响。他一怔,没有动。她看着他,倒也好奇。后来,那女郎叫他的名字,David?。叫的是他的英文名。他依旧没动。原来,是认识的。并非午夜的那些流莺。她笑了笑,“眼下,想必你也没有那种心思了,不如我打发了她走。”见他笑了笑,不是不尴尬的。
  她一蹦,跳了起来,小跑着开了门,声音甜腻,“谁找长宁啊?”可一对上那门外女郎的眼睛时,不禁怔了怔,是个很年轻的女郎,大概也就十□□岁,可与自己十六七岁时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那女郎一怔,看了眼门内坐着不动的他,倒知情识趣地走了。
  关上门,她看了他一眼,他依旧坐着不动。只是,他转过了头来,看着她,眼睛一眨不眨。
  “你不希望我留下来是吗?”她问。
  “你我都知道,留下来,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他答。
  “谁在乎呢?我不在乎!”她看着他。
  “可是我在乎。”他转身进了卧房,诺大的客厅里,只有她一人。那是一个总统套房,果真是大的。原来,他来此,是会小情人的。她笑了笑,努力地不让眼泪出来。然后,昂起头,走了出去。
  从那时起,水露就知道,司长宁不止一个女友。
  

☆、13 她于夜色里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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