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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南城,无旧事.-第1部分

小说: 南城,无旧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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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无旧事。》作者:久隐安年

文案:
     这是一部正正经经的小说

本来过着平淡生活的邻家女孩

突然喜欢上一个人隔壁阿姨家的姑娘,

故事一直持续到第八年。

但是喜欢总是一个人的事,

一个人说开始,一个人说结束。

并没那么幸运,我深爱的也会爱我。

然而是真挚的,祝福着她和她的爱人能幸福到老

因为我能猜到,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她们其实受了很多的苦

为最后画一个句号吧。

生活会慢慢明朗,那些同性恋们,勇敢成长的孩子们,会慢慢得到理解,会慢慢得到认可,也会得到幸福。

所以,请别放弃,让爱就只是爱吧,不是伤害。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花季雨季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以安 ┃ 配角:林江茗,陈清涵,章禾,苏言 ┃ 其它:暗恋、同性、出柜、生活


  ☆、一

  “如果时光再倒回去,你是不是还会让她走?”
  “是。”
  一
  陆以安!
  我再一次无意识地念出这三个字,是在那个初春的午后,三月的阳光温暖而明媚得,甚至有些过分。那是新年以后的第一个晴天,今年的雨,下了好久好久,从年前延绵到了元宵。我搬了躺椅去阳台晒太阳,阳台上还有未干的水渍,映出浅浅的几片白云和不时飞过的鸟。我躺在椅子上,脸上盖着才看了七页的《1984》以遮挡阳光。
  微风清凉,吹散我所有凝聚起来的沉重意识。熟悉的声音伴着风,从我耳畔经过。
  “乔治。奥威尔说,自由就是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若此成立,其他同理。我不关心二加二等于几,若有一天,我与青涵可以举办一场简简单单的婚礼,全世界再没一个人反对,那就是我的自由。”
  陆以安坐我旁边,翻看我盖在脸上的书,我坐起来,轻轻唤道“以安。”阳光炽热而晃眼,我只得垂头半眯着眼睛。天空又有一群鸟飞过,身上的书砰地掉在水里,溅起几个水花,那群水中的鸟,倏然散去。我想起以安她,这辈子都不会再与我说话了,除非是在梦中。
  拾起水中的书,不断有水滴在我年前刚买的新裤子上,我看见已经浸湿的封面上写着,“多一个人看奥威尔,就多一份自由的保障。”但以安送我的这唯一一本《1984》,已经脏了。有关陆以安的自由,就像这本书一样,永远没办法挽回了。我一想起,全身就疼得像小时候被人用钢笔戳了手背一样,血混着墨水沿着手指流下了,身边是尖叫声和越来越大的议论声,而我只有说不初来的疼痛。
  陆以安,说实在话我是喜欢过她的。偷偷的喜欢,再默默的腐烂在心里,变成一个永远不为人知的秘密。
  初初知道陆以安那年,我才十七岁,还在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龄。我理科成绩一向很差,所以高二自然的就选择了文科,原来的学校是重理轻文的,爸爸便把我转到了邻县的重点高中,听说那所学校的文科教学是附近几个县里最好的,妈妈在那里重新找了个会计的工作,爸爸的工作本身就没有固定居所,所以我们举家迁至那个陌生的地方。
  G县,新的地方,其实好似一个小城镇,安静得很,没有公交、没有的士,我偶尔晚自修会打一辆黄包车。我们在这里说着一样的方言,食宿并无差异。妈妈忙着与左邻右舍打好关系,我忙着在校园认识新的朋友,我们都忙着习惯新的地方,还来不及想想以后,这里,我们将遇到怎样的人与事。
  只是在渐进的生活中,我的世界里开始频繁的出现一个人。这样的人,在我小时候生活中也常常有的,当我数学考了80分时,父母念叨的必然是考满分的别人家的孩子。再者每次开完家长会后,父母必要与我时时嘱咐学习的对象。而在这个新环境,我新邻居家上大学的女儿,就变成了这样的存在反复入侵我的世界。
  新邻居是一户很好相与的普通人家,住我家楼上,我每晚自修回家,总会听妈妈提起,开小卖店的李阿姨,以及她做司机的丈夫陆叔叔和上中学的小儿子。周末呆家里的时候我有见过他们,妻子与丈夫都不高,但都很胖,两个人都很爱笑,肥胖的体型看起来很和蔼,倒是很有夫妻像的样子。有时候去小卖部买东西,李阿姨便会眉眼弯弯的和我说话,送我些小零食,问问我学习的事,她说她家以安以前也读我所在的学校,成绩很好。我不喜欢长辈同我说起学校的事,但是每次见她笑的样子,我总能有耐心的听她说完。我想李阿姨一定很爱她的女儿,我每次就是被她笑容里浓浓的爱意吸引的,不忍打断她说话,便听她满满自豪的说上半天陆以安的事迹。
  我羡慕陆以安,我羡慕她比我温馨的家庭,我羡慕她的爸爸妈妈常常陪伴她左右,周末的时候,父母不在家,我便会去李阿姨的小卖部陪她坐会儿。小卖部里有一部14寸的小彩电,我偶尔和她一起看看《人鱼小姐》,得空还会问问她《意难忘》的剧情,但大多还是会听她提起陆以安,陆以安小学数学总是满分,陆以安初中是重点班,奥数第一名,作文比赛获奖、演讲比赛获奖,重点高中重点班,到后面重点大学,我像听故事一样听她说。直到有一天我开始从妈妈口里频频听到,在我看电视的时候,在我早上没办法起床的时候,在我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时候,“李阿姨家的以安”,那个据说比我优秀太多的孩子,就这样常常出现在我妈妈的口里,时时提醒着我的不堪,我想,我开始没办法不讨厌她。尽管我还没有见过她,但是每次妈妈再说起陆以安,我脑海中便会自动跳出这样一个影像,一个和她父母一样,矮矮胖胖的女孩,戴一副厚厚的老式眼镜,说不定还要扎一个无刘海的马尾,呆呆讷讷,经常板着一张脸,毫无表情。就像英语老师说的“just a bookworm”。
  我总这样告诉自己,那个叫陆以安的不过如此,要知道一个善良的母亲口中的儿女总是优秀的,并不足为信。就像李阿姨口中的小胖儿子,在此我想说我把陆以安想得矮矮胖胖,并不是故意要丑化她,实在是她一家人都很胖,她一米七几的弟弟,体重两百,常常在家里打游戏,周末起得比我更晚,早上总是听见李阿姨反复叫他起床的声音,导致我已经不需要闹钟。但是偶有一两次听李阿姨提起他,听起来也是一个乖孩子的样子。
  第一次见陆以安,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见面,只是看见照片,那是在十二月的周末,妈妈出差去了,走之前拜托李阿姨照顾我,说好我在她家解决晚饭。我呆在家里,要知道去别人家吃饭是一件很尴尬的事,不能挑食并且要吃得有礼貌,所以事前我已经买了泡面,但是后来李阿姨家小胖子过来叫我,我便去了。李阿姨家住顶楼,旁边有阳台,我偶尔去,见过他。他叫了一声我的名字,然后开始一次两下有规律地敲着门,我打开门,看见他的脸,一只手揉着头发,一只手揽们,脸上带着微笑,并且五官端正,换句话说是眉清目秀,脸微微圆,肉并不算很多,我想瘦下来应该会有很多女生喜欢。但稍低下头不小心就能瞥见他肚子上的肉在随着呼吸抖动。
  李阿姨叫他过来叫我的,我要假意的推脱一番,但她说陆叔叔特地去买了鱼,又说李阿姨很擅长做菜云云,我看着我平平的肚子,最终和他一起去了。他脸上始终带着笑,笑起来有酒窝,和她的妈妈一样。
  我忘了说他叫陆以平,我曾问过他你妈妈怎么不把你名字改成少平。他说大概是他没有少平那么瘦。(少平,路遥《平凡的世界》的主人公少安少平)
  以安、以平,我在心里默默念叨,安平安平,我喜欢安字胜过平,由此相较起来我更喜欢他姐姐的名字,虽然我现在有点讨厌她。
  陆以平因为身高,看起来并非胖得吓人,也看不出只是初中生,我跟在他身后,忍不住要想他的姐姐,在我脑海里那个bookworm的样子。去他家的时候,陆叔叔在客厅看电视,抗战片,炮火的声音砰砰砰充斥着整个房间,夹杂着炒菜的声音。见我进来,陆叔叔对我温和的笑,拿起遥控器调低了电视的声音,李阿姨戴着围裙拿着勺走出来,吩咐陆以平带我去玩会儿电脑。
  戴着围裙的妈妈,我脑海中这样的记忆太少。
  陆以平说,他妈妈以前并不会做菜,就在他姐姐高三一年间就变成了厨神,而李阿姨拿手的各类鱼的做法,也仅仅是因为陆以安喜欢吃鱼。我想,陆以安一定是很幸福,幸福得让我忍不住要妒忌。
  陆以平的房间并不大,床和桌子,电脑安在床边,房间只有一张椅子,他让我坐上面,把电脑屏幕转过来对着我,屏幕还停留在游戏界面,大概是正在打游戏,被他妈妈叫去找我。他问我要不要玩点什么,客随主便,我坐旁边安安分分为好。我和他总共也没有说过几句话,这也是我第一次来李阿姨家,终归有些拘束。他看出了我的不习惯,便问我要不要看看她姐的书。陆以安的书,我想还是算了,说不定都是那些资深的资料书,会让人头晕目眩的。我委婉的拒绝,他却一本正经道。
  “我姐不是书呆子,她看的书可多了,一定有你喜欢的。古今中外、历史呀、政治呀、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亦或是霍金的《时间简史》。你喜欢哪种?”他伸出他胖胖的手指、一边说一边数,装得甚是可爱。
  我说我还是不要了吧,这些书不是很喜欢,却见他突然咧嘴笑道:“骗你的了,我姐也是那种小资女生,你先坐着,我去给你找一本。”
  他给我的书是安妮宝贝的《莲花》,我喜欢安妮宝贝,这是她去年才出的书,还没有看过,从他手中接过的书还很新,像是刚刚买的一样,让我有点不敢翻看。
  他说,“你小心点就好,这书是她以前就买了,她爱书如命,却愿意把书借给同样爱书的人,当然要是你也有好书借给她就好了。”他说完戴上耳机继续他的游戏,我小心翼翼的翻看着陆以安的书。
  “她说,我们其实并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这是无望的事。”
  第21页、第三段、我看见她的新书上,用浅浅的红笔画的波浪线、很细致的小波浪勾出了这句话,我在这一页稍稍停留。
  我不知道书的下一页写了什么,十几秒的愣神之后,我还是要继续尽我所能在李阿姨叫吃饭前把这个故事看完,我翻了下一页,一张照片夹在中间,刚好挡住了大半的文字。我拿起了那张照片,即便我知道那应该是陆以安的私人所有,但是原谅我好奇的拿起了那张照片。
  那或许并不算照片,薄薄的一张,是那种彩打的纸被剪成6寸照片大小的形状,我在学校旁边的打印店里见过。
  两个女孩。
  左边的个头较矮,头发短及耳,戴着大大的黑框眼镜,穿白色的T恤和天蓝色的五分短裤和人字拖,咋一看像一个清秀的男孩,十四五岁的样子,如果不是看见她隐约还有的胸,我一定会以为那是一个男生,嘴角轻轻抿起,很含蓄的笑着,只有左边的脸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右边的女生比她高许多,穿一身浅紫色碎花连衣裙,笑得很开,两个酒窝绽放在脸上,露出了她洁白的牙。那时候碎花还没有流行,但穿在她身上很好看,大概是因为本身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吧,头发披肩,烫了小波浪卷,看起来很时髦,她一只手按在短发女孩的头上,一只手圈在她的脖子上,头枕亲密地枕在她的肩膀上,如果她们换一换身高,我会以为她们是一对情侣的。透过镜框,我看到了那个女孩眼睛里的笑和眼角的鱼尾纹,我被她含蓄的快乐感染。我想那天的天空应该也是很快乐的,照片上,湛蓝一片的天空,很明亮,只有几片疏散的云,阳光隐隐投下,光晕罩在两个人身上,角落上是两人亲密无间的影子,清风、只来了一缕,刚好够把她的发轻轻吹起一丝,扫过短发女孩的下巴。透过镜框,我好像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天空的颜色,明媚的蓝。
  照片后面,居中写着一行规规矩矩的钢笔字。规矩、秀气、很漂亮,至少比我的漂亮太多。
  “致谢,十八岁,清涵陪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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