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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南城,无旧事.-第2部分

小说: 南城,无旧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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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后面,居中写着一行规规矩矩的钢笔字。规矩、秀气、很漂亮,至少比我的漂亮太多。
  “致谢,十八岁,清涵陪以安的第二年。
  —2005。06。22”
  我要记住这行字,多看几眼,并且再在心里重复默念一遍,因为这十四个字贯穿了我以后、很久的人生。
  “致谢,十八岁,清涵陪以安的第二年。”                        
作者有话要说:  在贴吧写过,原名以安。

  ☆、二

  我轻轻的念道,以、安两个字从我嘴中,慢慢溜出,我感觉到很慢很慢,却又像是电光火石间,有什么从我的身体逃离,抓不住了。
  “那个女生很漂亮吧!”陆以平取了耳机凑过头来对我说道。
  “是很漂亮,你不要告诉我那是陆以安吧。”我努力平复心里莫名的感觉,拿着照片笑着问他。
  我知道这两个人里有一个是陆以安,当然去也猜到了谁是,他们一家人好像都很爱笑,陆以安和陆以平是有几分相似的,但是在方才之前,她在我脑海中还是bookworm。Worm ;蠕虫,我实在不愿意更嫉妒她。
  陆以平好像听见了什么了不得的笑话,倒床上笑起来,一抽一抽的,刚好像一只蠕动的肥虫,这样的笑,很是渗人。
  “陆以安太像男孩子,以至于现在都没有男朋友,漂亮的那个是清涵姐。”陆以平,说起话来,依然是抽抽、续续。果然是我猜的那样,我把照片往左半那边,再细细打量了一下,这就是我妈妈在我每次休息看电视时必念叨的“李阿姨家以安”,原来是一个清秀的“男孩子”,如果是男生,我就可以少讨厌她一点。
  “不过我姐长得也不难看,只比瘦下来的我差一点,就是太矮了。你知道吗,我们班里有女生喜欢过她,在我一直骗她这是我表弟的时候。”他语气强烈,表达的时候手舞足蹈的。陆以平是一个健谈的人,我放下手中的书,手里还拿着那张照片,听他说陆以安的事,大多是一些糗事。陆以平口中的陆以安是笨得可爱的,和我仇恨的那个不是同一人。
  我问他,你爸妈天天在你面前说你姐,有一个优秀的姐姐你不会觉得痛苦吗?
  他说,会的,就像上杉达也一样,但是我很幸运有一个姐姐,所以我爸妈从来不逼我做我不喜欢的事,你不觉得承受期望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吗。(他说的上杉达也是动漫《棒球英豪》里的人物,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是你太懒吧,我默默在心里吐槽。
  直至后来,我仍需要很久的时间,才能明白陆以平说的话,他这么早明白,也许是太了解陆以安。
  陆以平说陆以安有许多书,古今中外、侠骨柔情。我对其垂涎,想去看看,但是他说他姐的书是不能随便碰的,不然会有血光之灾,但是如果我偶尔来他家,他可以在书不离开他家范围的情况下,借我看看。看见他夸张的表情,忍不住想笑,脑袋里飞速的闪过问号,陆以安、是和他一样的人吗?明显不是的,一个很爱看书,一个甚爱游戏。性格大概也是截然相反的。
  在李阿姨家吃饭,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尴尬,她一早就从我妈妈那里知道了我的饮食爱好,做了我爱吃的红烧肉与辣子鸡。辣子鸡并不算辣,李阿姨一边给我夹菜一边解释说“我家以安不能吃辣,所以后来做菜就习惯少放辣了。”
  李阿姨很喜欢我,大概是因为我喜欢听她说话。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是相互的,据说,感情里有一种叫做相互认同,你身体中发射出越是正面的情感,收回的越是相同,所以两个志趣相投的人才会很快成为朋友,反之亦如是。简单来说就是,你越喜欢一个人,那她也越喜欢你。但这仅限于人们投桃报李的喜欢。很久以后,等我真真开始喜欢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发现这种定理极有可能是相反的,你越是爱一个人,也许她便越是想远离忘记你,仅仅因为她没办法回应你。
  十二月末,在我来到这个陌生城市的第四个月,我已经迅速的与陆以平建立了友谊,并且成为李阿姨家饭桌上的常客。周末经常从他手中接过他偷偷从陆以安房间拿的书,我喜欢陆以安的资源,那些书大多合我口味。陆以平很小心那些书,他说我不能带着那些书离开他五步以上的距离。如果陆以安于我是一个陌生人,我不曾经常从我妈口中听到她的名字,那我也许会因为这些书与她建立共同认知,然后一见如故,迅速成为至交好友,再或者忘年之交。但以上云云、皆为假设。我仍然是要隔三差五的被迫听见陆以安。
  十二月以后的新一年,2008将会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到陆以安。原谅我要细细说来,甚至过分啰嗦。关于陆以安的一切,我一直在努力回忆,清清楚楚的,像理毛线团一样,把记忆理得细细、致致到每一毫末,以求做到时光可以停止,停止在、我见到她的每一年的那月那天那分那秒。因为在此,我不得不承认我爱她,在我过去那么久的时间里我爱她。
  有一个人,在我过去那么久的时间里,我都在爱她,我尽力地去回忆起她对我笑的样子,她握住我手的温度,她同我说话时的表情,还有她、在我面前突然脆弱流泪的样子。在我的世界里,我努力的要记住她,回忆有关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言一行,然后要紧紧的压住胸口,抓着心脏,把她锁在里面。因为除此之外,我知道她从来不属于我。
  2008年的时候,南方雪灾。在那个通往中国西南的小镇子里,有些公路已经因凝冻被封锁了,听说陆以安下火车后,需要坐四个小时大巴,我有一段时间没有去李阿姨家,也不知道传说中的陆以安什么时候回家。
  道路结冰得严重,天空一直飘着半大不小的雪,学校的操场已经成为了学生们的溜冰场,我不会溜冰,自然没有去凑热闹。发生了几起学生因为路滑摔倒的事故,所以那年学校提前放假。周六的课只上了早上两节,甚至不用期末考试,就放假了,不用见成绩单就过年,大概是学生最幸福的事。我也如是幸福的收拾课本回家。
  期末期间一直没有向陆以平借书,上次蹭着陆以平许久,他终于将《多情剑客无情剑》借给我,只是并无多大兴趣,也只是看了一半,一放假我就直奔李阿姨家去了,将这书还他再借一本别的。
  周六的中午,大概十二点左右,日期是2008年1月11号。天空是灰雾色,无风、无云、抬起头来,除了雪渣子掉进眼睛里,什么也不会有。雪不算大,从前夜里到现在,足以使阳台上积一层厚厚的雪、纯白的一片,还没有人踩过的痕迹。
  我去敲了陆以安家的门。像陆以平一样,叫一声他的名字,再每次两下有规律地敲门。门迅速打开了。短发女孩,我一眼便看出是陆以安,除了头发稍稍长一点,乱糟糟的以外,和我照片里看到的没什么两样。她穿着暗粉色的棉睡衣,夹杂白和红,布满小熊的图案,是那种中年女人的睡衣,看起来很臃肿,让我想起产后的孕妇,我在街上看到个几个穿这种睡衣出门买菜的女人。我和我想象中一样矮,一米六不到的样子,一只手揉着头发,一只手捂着嘴打哈欠,睡眼眯眯的看着我:“你是陆以平同学?”
  我脑袋里突然想起worm这个词,强忍着笑侧过头不去看她,口里迅速喊了声:“姐姐你好”。
  我看见她抿了一下嘴,却依然眯着眼看了我一下,她侧身让我进来,随手关上门。朝陆以平房间喊道:“陆以平,有女同学找。”不知道是不是她故意压低了声音,听起来很像男生。喊完回头看我,问道“不是女朋友吧!”
  说完不等我回话,就自己走了。
  没有对我微笑,没有客套的倒杯水,也没有多余的话,拖着她宽大的大概是李阿姨的睡衣就走了,把客人独自留在客厅。
  我去陆以平房间的时候,他果然在打游戏,和陆以安一样穿着睡衣,还窝在床上。他一边敲键盘一边问我:“你见着我姐了吧,她是不是没和你说话。她这个人就是这样,你要是和她说起小说,她会马上和你说一堆话的。”
  他说:“其实我姐是很好相与的,等会儿你自己去给她还书,和她聊聊书里的人物,若是聊到兴起,这样她就会恨不得把她所有的书都借给你。”
  我对陆以安,始终是好奇的,总觉得和她一开始就该有交集,毕竟是久闻她的大名。于是便在陆以平的怂恿下,去敲了她的门。也料不到我竟会是这样简单就和陆以安熟稔起来,因为一本没看完的书。
  陆以安的房间我以前见过,和陆以平的一样简单,只不过要比他的干净多了,李阿姨几乎每天都会去打扫一下,房间里没有一点多余的东西,连墙壁也是上个月陆叔叔特地去弄了石灰浆粉刷过的,白白净净的什么也没有。房间里只有浅蓝色的布制衣橱,陈旧得有些掉漆的黑木桌,桌子前是一张软椅。一张单人床,紧挨着床是一张小的折叠方桌子,上面放着基本上和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个小小的实木四层书架,里面填满了书,陆以平说,那是他姐二十年的积蓄。很简洁的房间,和我的大大的不同,至少我以为这并不像一个女孩的房间,空白得连海报也没有一张。
  我已经不记得我当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敲开她的门,大概没有很紧张,只是一只手抱着要还给她的书,在门前踌躇不过片刻,便似陆以平那般一次两下的敲门。
  她开门很晚,她每次开门都很晚,总是姗姗来迟。完全不顾及门外人的心情,好似每一次都需要在自己的世界里整顿一番,才可示与别人。
  我等了好一会儿,她再次出现在我面前依旧是臃肿的睡衣,门半开,一手揽门,她大半个身子挡在我前面,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有人说这是一种抗拒的表现,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我觉得我应该扭头就走,走到陆以平房间,将书扔到他怀里大声道:“你自己去还给你那面瘫姐姐”。而事实却是我不知道为什么的一瞬间竟是露出微笑,咧了嘴角,很灿烂的笑。脑袋是那张在照片上所见的、眼里映着天空脸上带着笑容的短发女孩,反复的是那一张笑脸,就好像此刻站在我眼前的人确是在对我微笑,引得我不能自已的要对她笑,一点也讨厌不起来。
  我叫她陆姐姐;口气亲昵,脸上笑意再甚一点,她便不会拒绝我。
  陆以安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她只是不会主动,她和你说话的时候总是要带着笑容,语气也温温柔柔的,和陆以平形容的相差太远,根据陆以平的形容,大致这样理解,一个成绩优异,长期受到外界表扬的人,骨子里骄傲得很,像一只孔雀一样是要睥睨众生的。
  我进她房间,她让我坐她床上,并不软和的床上,浅蓝色的条纹床单,边上散乱的放了几件衣服,被子却叠得整整齐齐的。她挪过软椅,坐我面前,一米来开的距离。她说陆以平有给她说过我借书的事;自顾说许多话,许是怕我尬尴。她说小女孩还是要多看一些书得好,哪怕是一些小资的言情或者武侠;她说很高兴新邻居是个爱看书的女孩,说话的语气活像个中年女教师。我完全感受不到她的骄傲,她说话温声细语的,让我一听就讨厌不起来。我把书递给她,她问我有没有看完,我摇头。“只看了一半,对于李寻欢的这种行为不能接受,看电视还好,在文字里面,每每看见他痛苦的行为,只觉得是自作自受,活该得很。总觉多看一个字也是对自己的折磨。”
  “的确是活该得很。”她接过我书的手微微一顿。“女生爱看古龙的并不多,因为古龙骨子里实在是太大男子主义了,不喜欢也不过是不理解,你可以选择看一些女性作家的书。”
  “我喜欢安妮,在你这看过《莲花》,我很喜欢内河。”微微有些忐忑不安的说道,怕她怪我动她的书,也怕她会不喜欢内河。她脸上竟露出了一点笑容,“我也喜欢她,总期望着可以和她一般一个人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然后让你喜欢的人去找你吗?”我顺口接道,用我自以为还算轻松的口气。
  “不,不知道她会不会去找我,也也许她找不到我。”她站起来把书放回书架。
  “说不定他会呢?书里说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一个女人的话,总会千方百计的想去她去的地方,哪怕是千山万水,他也会做到的。”
  听着我的话,她脸上的笑容更甚了,我知道她是在笑我这样天真的说法。

  ☆、三

  我们起初喜欢情人打量的目光,意为她在关注着我,后来喜欢情人温柔的注视,意为她爱着我。
  但那天,我并不喜欢她看我的目光。我还没有爱上她,连喜欢也没有,她背对着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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