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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部分

纵兵夺鼎-第512部分

小说: 纵兵夺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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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臣服,拥有山丹军马的燕氏早就在战马这一方面强于鲜卑,他们又如何翻天呢?

    鲜卑军的军阵极其严整,每一次太史慈命部下冲锋便会遭到猛烈的射击从而被打退。即便因突袭未能集结全部兵马的东部落一样可怕,太史慈则不愿令部下徒增伤亡而采取不断冲阵佯攻的战法,以期达成消耗敌军箭矢的目的。

    不过弥加同样料到太史慈这种打算,只要燕军不对他发起冲击,他便不让军卒引弓放箭,并御使军阵以小范围腾挪实则不断向西行进。

    既然燕军不能直接将他围困于野外,那么弥加除了拖延时间之外也要思虑着如何逃生。至于说今日在此地与燕军决死,弥加是万万做不到的,他既无军队亦无辎重,在这儿久战是取死之道。

    何况他心中最重要的筹码,便是引轲比能部援军前来,只不过通报轲比能遇袭的消息,一来一往至少十日,可以想象的这十日之中弥加都将在不断的逃跑中渡过。

    太史慈的战法非常稳妥,眼下情况弥加自是不敢主动向他们进攻,同样弥加也不敢直接逃跑。他四千鲜卑军除了先前受到些许损伤,更多的是有步军有骑兵的健全者,步兵先行等同没走,骑兵先行步兵一定会为燕军所害。

    相反燕军就没这么多顾忌,无非是接连不断地冲击、互射两轮箭雨接着退下来。以伤换伤鲜卑人受损也比他们大的多。鲜卑兵只能朝一个方向投射一两千支箭矢,而同一时间燕军却能向他们两个方向各投射两三千支箭矢,即使在高低不平的大漠中有些箭矢能命中、更多的箭矢不能命中,击溃敌军也只是时间问题。

    只不过就是磨叽了些。

    有人不能忍受这样的战法,文丑离开自己部下军队,奔马至太史慈处拱手道:“将军,何不发我等率骑兵冲入敌阵?只需两曲骑兵,一定能冲垮敌军阵形,到时大军掩杀过去,岂不能收其全功?何必如此大费周折!”

    颜良文丑,这俩是正经的骑将、冲阵猛将,让他们在这儿看着太史慈指派弓手射过来射过去,实在太过无趣。何况这二人先前已经与鲜卑人交过手,知道他们是这么模样,未经系统军阵训练的鲜卑军卒虽然作战凶猛,但只要能摧其锋便可极大地打消其士气。

    要在以前,太史慈也是这样做的。只是此次出战他顾虑颇多,这是他第一次率领庞大军阵作战,极力想要避免自己过去单单作为校尉时冲阵的想法,就算此时文丑这样说了,他仍旧考虑了一会才点头说道:“既然如此,便允你三人各率两曲骑兵,自左右冲杀敌阵,待敌势大乱,某便引兵出击!”

    文丑见太史慈应允,当即开怀大笑,道:“真是的,将军您要早下令,这仗不就早打完了?”

第二百九十五章 汉鬼() 
    阎柔那边的仗就像文丑所说的那样,以极快的速度结束战斗,前后不过半个时辰,虽然骨进部军士伤亡很大,但其余诸部几乎没有遭到什么伤亡,从他们杀进部落的那一刻,鲜卑军队的士气便降至最底,战斗便已经结束了。

    剩下的便只有打扫战场,鲜卑人的尸首被丢出部落外,成群结队的乌桓军士风一般冲进部落,搬运一切所能带走的东西。这些东西将由辎重队送回边塞之内,待战事结束后再根据他们的付出分给诸部。毫无疑问,此战受损最多的骨进一定会得到其部落应得的那一份。

    另一边西北去数里的大漠中,随太史慈听从文丑的建议,左翼两翼的颜良文丑及前军所在的于禁一同点起兵马,准备向弥加鲜卑部袭击。知晓太史慈下令进军,于禁专门将二将寻来稍稍合计,接着便排出阵势。

    尽管太史慈让他们没人仅率两曲部下进攻,实际上兵力也仍旧要超过弥加,数次冲锋齐射令弥加甄氏如今只剩下两千余鲜卑军,偏偏又碰上在中原久历战阵的于禁。

    “大人,汉军又要齐射了!”

    弥加听到部下的话,打起精神朝对面军阵望去,一看果不其然,敌军中军一阵兵力调动,最终步弓手阵势被撤下,留下千余骑兵组成齐射所的分散线阵,这一幕令弥加眯起眼睛,“敌军要用骑兵齐射来接近我们,让前军做好准备,步弓手都派到前头去,用射程狠狠压制他们!”

    骑弓普遍没有步弓劲力强劲,当然太史慈这样的马弓手所用强弓是不算在内的。弥加不但想要用步弓的射程来占尽便宜,他还有自己的另一番打算:“射死这些骑兵,将他们的马抢回阵中,若能抢到八百匹骏马,咱们便能杀出去了!”

    这大约也是属于东部落大人弥加的灵机一动,若是寻常人是断然想不出在战场上抢马这种想法的。不是弥加太聪明,是这种计策基本上除了运气不可能成功……呼啦啦的箭雨射出去,难道还能自动追踪谁是人谁是马?箭雨是公平的,比苍天还公平,肯定谁个儿大谁死得快,与人比起来,坐骑无疑是个儿大的那一个。

    片刻之后,燕军阵中吹响牛角,上千骑兵齐齐冲锋,快马加鞭地朝着鲜卑阵势直冲而去,弥加在阵前部下众多步弓手纷纷拉弓上箭,为了能多射一轮箭雨也是拼了命,各个仰射早在敌骑还在五六百步外便将手中箭矢射了出去,接着极快速度再度拉弓,听着千骑长的号令在敌骑进四百步再度放箭。

    过早放箭,其实对普遍装备镶铁皮甲的燕氏骑兵没有什么劲力,不过却能很好地扰乱军心。两轮箭矢一过,鲜卑弓手不再急着放箭,各个做好准备提着置放一旁的蒙皮圆盾……逼近百步,对面对弓骑兵的他们来说是最危险的距离,弓骑兵往往会在这个距离放出第一轮箭矢,接着放慢速度,在五六十步兜转发出第二轮箭雨。

    燕氏弓骑的箭雨,来了。

    弥加瞪大眼睛看着稀稀拉拉的箭雨,面上露出疑惑,“这些汉军,莫非泛泛之辈,怎么会在百步射出这点箭雨?”

    谁都清清楚楚看着上千骑兵冲锋而来,却仅仅瞧见稀稀拉拉数百支羽箭朝步弓手射来,何况在木盾的掩护下,几乎没有受到什么伤亡,阵势连缺口都没能出现。

    弥加心里暗自窃喜:嘿!汉军都是大傻子!

    紧跟着,骑兵奔至六十步外,又是稀稀拉拉的箭雨射来,这一次许多鲜卑步弓手甚至没有用盾牌去挡,而是直接听从千骑长的号令以步弓迎击,步弓在这个距离已经有很大的杀伤力,即便鲜卑制造弓臂弓弦的手段极为粗糙,这些箭矢仍旧有许多拥有穿透皮甲的威能。

    几乎肉眼可见,数十名燕军骑兵栽下坐骑。不论是骑手被射翻还是坐骑被射伤,这种速度摔到地下,虽然不会摔伤却很有可能被身后的骑兵同袍踏死。

    就在这时,弥加才终于瞪大了眼睛,扬刀高呼道:“快,快,防备,防……”

    这会儿再说还有用么?

    上千骑兵在接近鲜卑阵形仅五十步时陡然分裂,马弓手身后数百骑挺长戈舞长矛的燕氏骑兵咆哮着在于禁的率领下驰击而来,最前头那些衣甲孱弱的步弓手拿什么来抵挡?

    碰撞当先,便是人仰马翻阵势崩溃,而在他们身后,那些策马持弓的燕氏马弓手仍旧高高地向鲜卑阵中投射着箭矢,谁都不去瞄准,看上去轻松写意地骑马兜兜转转,想起来了便朝那边放上一箭。

    有时候骑射是为了射中谁,这样的要求很难;但现在他们骑射是为了避开同袍,这样的要求便并不困难。

    仓促之下的弥加只能召集左右骑兵包抄而去,试图从背后反包围住这支员额五六百的燕军骑兵。骑兵的冲击力尤其可怕,面对他们,鲜卑步弓手根本无法做出任何实质性的防御或阻挡,第一层阵势便被穿透。

    若仅仅如此,或许弥加在稍后还能得到一丝一毫的喘息之机,但何止如此?

    巨大的喊杀声从两翼之外爆发出来,沙丘后先前自燕氏中军转移至此的颜良文丑各自率领冲骑咆哮杀出,哪里还会给鲜卑人留下一点儿活路?

    在过去,汉家百姓认为鲜卑人是凶猛剽悍的,可实际上他们剽悍的来源是因为草原上充满搏杀,而在天下大乱后的二十年,中原战争烈度举世无双。

    剽悍?凶猛?

    这种时候是汉人的形容词。

    谁能比他们还剽悍,顶盔掼甲的颜良文丑一个持铁矛一个持长刀自鲜卑军阵左右突杀而出,兵刃挥舞开了挨着便伤碰上即死,重重叠叠的鲜卑阵势不论步骑在他们面前就像一张又干又脆的左伯纸,只是轻轻一捅……透了。

    弥加在阵中急的哇哇大叫,前头的敌军还未挡住,一左一右又杀来两个煞星,让他拍马舞刀不知应朝何处冲锋。

    到底颜良马快一筹,长杆横扫将拦路军士拍到一旁,眼看弥加近在咫尺,抬起长刀猛夹马腹便是一声气壮山河的咆哮。弥加堪堪抬刀格挡,接着只觉脖间一凉,眼前画面便飞了起来。

    “咿!这个汉鬼可真丑!”

    再无其他想法。

第二百九十六章 哪个是牛() 
    如果说以数倍之兵辅以中原难敌之虎将围杀弥加是稍稍有些凶险的战事,那么审配在此战中领受到的使命便毫无凶险可言了。

    尽管看起来敌我悬殊,以三千快马骑兵追击近万鲜卑人,但他追击的不过是妇孺之辈。这个使命在审配看来十分侮辱他的武德,如果这不是太史慈第一次以将军的身份向他发号施令、如果这不是他第一次以燕氏部将的身份出战,他一定会拒绝接受这样的使命。

    谁爱杀胡娘、谁爱欺辱胡崽子便教谁来吧!反正他审正南不乐意做这样的事。

    审配在心底里用上‘武德’这样的词多少会令后人感到奇怪,但准确的说,审配在心里给自己的定位就是将校,或者说当今这个乱世,没有谁在心里将自己放在‘文官’这个位置上,没有任何人。因为这个时代,根本没有文官这一概念。

    士人追求的终极理想是出将入相,他们读五经习六艺,每个士人即是文士也是武士,无非才干有所长短,但腰间跨的都是上阵之剑。

    《吕氏春秋》上说,孔子之力可拓国门之关。引弓射飞鸟、六十三岁高龄驾车狂奔,都是天下第一武士孔夫子的拿手好戏。腰间挎剑身长九尺拳头比沙包还大的孔老爷子周游列国,跟人讲道理谁敢不听?

    远的不说,长安城门下被点天灯的董胖子早年是三公府秘书这种事谁能想?

    关西关东大混战,十几路诸侯除了燕北这个野蛮子,各个都是太守、刺史,还真别看人家公孙瓒,虽然都是幽州出去的,可人家公孙瓒早年也是辽东属国秘书长,巡行塞外被鲜卑围堵,一战杀得辽东鲜卑回部落扎草人儿拿箭射着诅咒这个白马长史。

    事情放到审配身上也一样,干一行爱一行,领兵了就得讲究武德,这事他是真不乐意干。

    可不乐意也没用,本来还想着好言相劝,尽管数量上相差悬殊,但三千骑披甲持戈的燕氏武士战力远超鲜卑妇孺一大截,审配正想着派人去好言相劝。好不容易从三千骑中找出俩略懂鲜卑语的武士,人还没走到半路,鲜卑胡妇从胯下,不是,从腰间抽出青铜弧刀并着肩将车驾、牛羊护在内里,牲畜北上的小胡崽子各个搂着三五斗硬弓像顽童撒尿般射出一溜儿羽箭,软绵绵地扎在沙地上。

    说不通了。

    别人一心寻思的战斗意志是谁都拦不住的,别说审配不行,就是审正北都不行。

    “杀吧。”

    这种情况都用不着排兵布阵,乌泱泱的燕氏骑兵只等着将领一出便各个驰马飞奔出阵,尚未短兵相接三轮齐射便将鲜卑阵势打得人仰羊翻,等他们冲至近前,勉强维持的阵势转眼便分崩离析溃不成军。

    麻袍皮袄如何挡得住环刀长戈,弧刀短弓哪里能伤到钢甲铁兜!

    一面倒的屠杀审配策马立在沙丘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却只觉口鼻之间到处是消散不去的血腥。他想不明白,为何这些燕军武士如此热衷于屠杀,他甚至能够猜想出前些年的平定南匈奴、更早些的高句丽、扶余国,是否也经历了如此的屠杀,以至于消散世间不复存在。

    燕北掌政究竟是好是坏?那位安坐丛台的赵王如此热衷于屠杀,塞内杀诸侯塞外杀外族,杀来杀去他图什么?

    以燕氏之根基深厚,根本不必急于如此,即便他不向南方发兵,难道那些南方诸侯就能翻了天么?不可能的,燕氏渡黄河之前天下局势还不明朗,可其渡过黄河后经营数年,放眼天下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挡住燕氏,既然如此,还为什么……为了武勋?

    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武勋,文景之后,孝武皇帝征匈奴是武勋,可如今分崩离析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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