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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1部分

纵兵夺鼎-第511部分

小说: 纵兵夺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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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轮不到于禁说话了,回答的是侍立一旁的阎柔,尽管在草原上作战他是有些瞧不上这些燕氏将领的,不过面上倒还很是顺从,蹲下身子在太史慈以剑画出的地图中间点了点道:“敌军于部落中留下三千余老弱,先前大股步骑离开此地,不知去向何处,属下猜测……”

    阎柔话还未说完,文丑便哼出一声,瓮声瓮气道:“还能如何,以老弱拖延,青壮先行,这些北虏还真勇猛!”

    汉地敬老尊弱,因为物竞天择的淘汰被农耕文明击败,让大多数人都有活到老去的那天;因而文丑瞧不起这些不识礼义的蛮族。这在他与颜良先前攻破那几个小部落时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们的战士一见事不可为便向北逃窜,留下不能逃窜的老弱留在部落中被燕军残杀殆尽。

    这样的战事若发生在汉地,自然应当是青壮拿起兵器守在乡里田野中,让老弱先向山中逃避。这种情况在黄巾之乱时屡见不鲜。但在鲜卑,显然要换一番景象。

    “这位将军所言不差,胡地与我汉家不同,他们不知礼义,不过也是为了让部落活下去,无可厚非。”说话被打断,阎柔却并不生气,只是朝文丑善意地笑笑,但根本不理他,接着对太史慈说道:“属下猜测,部落左右应有伏兵,否则趁我等聚兵,鲜卑人应当大部先走精骑守备、老弱殿后直接放弃部落才是。”

    直接放弃部落,部落中的财物会被燕军搜掠一空,但一样能为他们大部落转移争取时间,何况即便燕军追击,他们也一样能用老弱在殿后进一步争取时间,但眼下老弱却守备着来不及尽数带走的部落财物,便是明显地诱敌之策。

    至于文丑那么一句奚落,半辈子长在鲜卑部落中的阎柔根本没放在心上。他早年在塞外吃尽了苦头,根本不在乎这么一点奚落,何况在他看来汉地没什么心眼儿的武人其实和塞外蛮勇没多大不同,稍微抬举两句便能使他们晕得不知东南西北,只要不给阎柔找麻烦,言语上的势弱他并不在乎。

    太史慈闻言感到惊奇,倒不是预料出鲜卑人会在部落中布置伏兵感到惊奇,而是因阎柔对鲜卑了解地就像说自家人一样而精骑。尽管早年他避难辽东,但之后一直追随燕北左右,对幽州边事大多谈不上了解,更不用说对阎柔的了解的。

    “阎校尉,你很了解鲜卑人?”

    阎柔笑了,颔首道:“在下曾于草原生长十余年,曾为鲜卑东部小部落千骑长。”

    天运有常,造化弄人。早年燕北以护乌桓校尉起于东州,如果不是燕北适当平衡乌桓诸部的势力,并疾取幽东四郡以至于声势滔天,阎柔背后的鲜卑人、乌桓人原本是打算助他杀死护乌桓校尉取而代之的。

    不过后来显然不需要取而代之,因为燕北把这个职位拿给他了。

    当然了,这种必须压在心底里的打算,阎柔这辈子都没打算再让任何人知道,现在他对自己于北方的地位已经非常知足了。

    “既然如此,就请阎校尉率乌桓诸王分兵三部,一部进攻鲜卑东部落,两部分兵听你号令攻其伏兵。待战事一起,某将率军为你助阵。”太史慈发号施令,决定以更加稳妥的方式向鲜卑人进攻,接着转头在身边诸将的面孔中搜寻着,最终定格在审配的脸上,“审将军,就请你带本部人马三千,追击鲜卑人逃走的妇孺,不叫他们走脱。”

第二百九十三章 族群() 
    鲜卑东部落,杀声四起。

    乌桓与鲜卑同根同种,俱为东胡,三百年前是一家。不过时至今日谁还在乎是不是一家?中原那些诸侯各个都是同根同种,还不是为了些土地权力打得狗脑子满地,更别说他们这些蛮夷了。

    冲杀中的乌桓突骑只知道去年冬天他们父兄死在鲜卑人骑射之下,只知道只要能将鲜卑人从塞上草原灭亡,他们便能像归附汉家的鲜卑人素利一样,自己去中原做侯爷、弟弟在辽东统治部落,塞外草原筑起一座属于他们部落的城池来!

    这远比什么见了鬼的同根同种更重要。

    闲着没事儿的时候人们祭拜先祖也就算了,偶然感念一下过去在匈奴人的铁蹄践踏下力争生存空间的东胡。但等兄弟阋墙?老子削不死你!

    东胡自分居鲜卑山与乌桓山之后便已不复存在,现在剩下的只有鲜卑人与乌桓人,汉家在出现燕北这样的雄主之后越来越强势,塞北所有胡人的生存空间都被挤压到极致,不是乌桓死、就是鲜卑亡。

    人性,蒙昧的人性非常有趣。当燕北向董卓进军时,南匈奴是知道燕北对他们的敌意的——天底下没人不知道燕氏子对外族向来带着一股子天生不知从何而来的敌意。

    这从中原诸侯都忙着东征西讨时燕北却发亲信远赴高句丽给东夷雄国挖坑填土便可见一斑,后来发生的事更是印证这个无端的猜测。高句丽与燕氏起过冲突,说是咎由自取不为过,可扶余国一向对中原敬重有加,到底还是被兵马一举攻破王城,王子被缚押解邺都,封了个永远拿不到食邑的县侯。

    虚爵正是始于此时。

    老老实实的南匈奴没做太大的过错,就因为一个左贤王带着三千骑匈奴兵因勤王驻扎在邺都外,便被一把火烧死在邺都里。接着并州老家的匈奴人也没了活路,硬生生被逼反,起兵反抗的当场就被夷灭;临阵投降的随后被派到南方战场,借着袁绍之手全被杀死。

    这就是放在古代都没有如此残暴的帝王。

    所幸,燕北不是帝王,他就是个将军……而将军这个身份,往往让残暴变得可以理解。

    其实也用不着别人理解,需要理解的人都身在局中,不需要理解的那些人,一来没人在乎他们发声;二来发声了也没人会听去。

    乌桓人不知道跟随燕北作战是与虎谋皮么?

    他们知道,那些部落诸王由上至下都知道,可知道有什么用?燕北不是还没对他们大发雷霆么?就算真大发雷霆了,又有什么反制手段,并没有,他们什么都没有。

    乌桓各部长久以来对燕北敌视外族的政策诟病久已,但那又有什么关系,燕北派人将两万条双马镫及高鞍送到乌桓部是他们还是乐呵呵地起兵了。

    说起来都不容易,不就是为了燕北许下的愿么,让他们变成汉民,变成汉民就不会死,可谁他妈知道什么之后才给他们上汉籍?

    这种心态,在一千七百年后被称作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燕北就是个强大的加害者,而他们,早已忘记以勇武立足边塞的祖先,成为弱势的人质。而在七百年多年后,中原有个著名词人用更偏向志怪的四字来描绘这种心态,叫为虎作伥。

    大部分乌桓人是没有能力思虑很远的,他们的贵族则着眼当下的利益,需要燕氏的钱粮来维持部落生计。很早以前燕北就不让乌桓人种地了,让他们专事战事,这样起先看来很好的决断在数年之后露出弊病,亦或本身这就是燕北的目的,乌桓人不种地,粮食便只能从燕北手中获取。

    一旦燕北卡死粮草,只需要围困他们三个月,庞大的乌桓军便会同南匈奴一样消散在天地之间。

    不论如何,一个随时会死掉的渔猎部落杀进另一个马上就会死的游牧部落。

    两三千老残孤寡不足以守备数倍于他们的乌桓突骑,尽管依靠短时间搭建起的木栅、营帐来阻拦敌骑,仍然无法改变他们转瞬就会被击败的劣势。

    率部冲进东鲜卑部落的乌桓王是骨进,早年间便对燕北有极大敌意的年轻乌桓战士继承自己的部落,数年之间已发展成极为乌桓王中其一,去岁他的部落受鲜卑人进攻最为凶狠,今日与骨进而言正是血债血偿的时刻。

    弥加按下四千军骑,传令其他三千骑分三部在千骑长的率领下绕至敌后突袭,这样的安排一度令部落中局面非常混乱。骨进腹背遇袭,部下六千乌桓军在短时间内受到极大损伤。乌桓突骑的优势在于奋战凶猛,但他们的劣势便是在逆风的战事中士气极为低迷,倘若鲜卑人为他们留出一条通路,现在骨进部下的军士在受损超五百之后便会立即溃退。

    但没有通路,他们只能在慌乱中奋战,然后遭到更猛烈打击。

    阎柔没有派兵,他在等待,等骨进部受损过大……他不了解轲比能分鲜卑三部对鲜卑人的改变,但他知道这样偌大的部落不会仅有这么几千战兵,隐藏在暗处的鲜卑部落首领还没有全军压上,他便不能先将手上所有兵马亮出去。

    一来不能让他们被惊跑,二来他信不过后面的汉军。

    尽管他是个汉人,但他却更信任手下的乌桓兵与诸部乌桓王。或者说汉人还是乌桓人甚至鲜卑人并不重要,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里,弱者依附强者、强者利用弱者让更多人活下去,便有了族类之分。但显然弱者对族群更加看重,强者并不需要族群来给他们增加更多的安全感。

    阎柔更相信自己。

    不过太史慈比他来得更快,一骑飞马奔至阎柔身侧,高声道:“太史将军有令,请阎校尉发兵救援乌桓王骨进。将军已探明敌军主力所在,鲜卑人没有援军了!”

    阎柔瞪大眼睛,转头向西面望去,在沙丘掩盖的另一端,燕氏铁骑宛若洪流奔驰而去,震天的喊杀声骤然充斥耳畔,他捏着马鞭狠狠地甩了甩,下令道:“进攻,援助骨进!”

第二百九十四章 早打完了() 
    论及行军布阵领兵放马的才能,不要说燕北信不过颜良文丑,就算是他们自己都信不过自己。或许他们本有机会成为天下间数一数二的名将,每个人生来天赋有所不同,这决定了一个人所能成就的上限,但后天积累的经验更加重要,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成就最低的下限。

    两个原本能成就名将的武士,被燕北扼杀在途中,颜文二将所受俘时,正处于袁氏南奔另立根基的上升期,他们投入的最后一场战争,每人才不过领军三四千,这已是自袁绍奔逃上东门后他们所统帅的最大战阵。可在他们受俘之后,袁氏失去爪牙,不再向北作战,燕北亦将目光转向更有威胁的内忧,使双方停战年余,给了袁氏充足休养生息的时间。待再度争夺北海,袁氏所拥兵势便达到数万,但颜良文丑却没能得到这种难得的领军经验。

    可若说折冲战将,颜文二将亦是当仁不让。

    整个燕氏能在这方面超过他们二人的,屈指可数!

    颜良文丑不算悲哀,人生的命数三分在天七分在人,与很多人相较而言他们是幸运的,至少还拥有成为名将的机会。袁氏中最有机会成为名震天下之骁将的不是他们,是已经殒命多年的淳于琼。那是袁氏当中最出色的人选,性情刚烈即便兵败亦不假辞色,倘若非破伤风致死,他的威名与才能将足矣令袁氏扭转危局。

    世人本就不公,皆以成败论英雄,以至后人贪生怕死,这难道还能是前人的过错么?

    鲜卑东部落西北去七里之外,与部落中相互僵持甚至骨进几近败势的危局不同,弥加在此处埋伏手中紧握的四千鲜卑勇士,以步骑结阵环卫其间,尽管被太史慈发觉位置却临危不乱,以部落中最精锐的部下据守近半个时辰不显败绩。

    太史慈将步骑冲突三次,三次却都为鲜卑军猛烈的箭雨袭击而击退。

    弥加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去岁冬季鲜卑之所以能与甲兵锐利的燕军在幽、并边境交手并不落败的原因是他们依靠高鞍、双蹬,在战场上稳压燕军骑兵一头,以至其不敢冲锋;今时今日,初初见到燕军骑兵在马背上扬威的模样他便知道汉人已经学去双鞍的技巧,他们的骑兵优势不复存在。

    这令弥加尤其悲愤,盖因体内酒液的作用,让他情绪突出甚至呼喝之间便流出泪来。苍天何其不公!为何汉人的文韬武略他们学起来要穷尽一生、锻铁炼钢更是无稽之谈,身为东部落大人的他集结所有工匠,却没办法拿铜块炼出一口铁锅!

    可汉人学他们的高鞍双蹬,却只要一个隆冬,一个隆冬啊!

    匈奴人究竟是凭什么欺压汉人一百年?

    燕北若是知晓弥加此时的悲愤,他一定会用极其同情的心态……笑出声来。

    拿着铜块能炼出铁来?没有高炉就是把铁矿送到鲜卑部落也练不出铁来!

    至于匈奴人为什么能在百年之中比汉朝强硬,那是因为他们有马,但自从孝武皇帝从大宛弄来良马配种,西北马便不比塞外马弱。早年燕北还需要购置鲜卑大马,那是因为鲜卑骏马确实比汉家马稍强,但到了凉州臣服,拥有山丹军马的燕氏早就在战马这一方面强于鲜卑,他们又如何翻天呢?

    鲜卑军的军阵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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