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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不平则鸣-第69部分

小说: 不平则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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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三眼睑低垂,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半晌过后,她唤唐玉藻去摆洗漱之物上来,那唐小郎见她如此萎靡,心里头也是猜度不定,只得在伺候她洗漱之时,轻声细气,讲了些玩笑话儿,也好逗她高兴。只是他讲得自己都乐了,那徐三娘却仍是淡淡的,心不在焉,不知在思虑何事。

    夜里头徐三躺在榻上,虽勉强入梦,但却睡得极不踏实。黑暗之中,恍惚之间,她复又梦见了前生的自己,也梦见了那一段悲剧的婚姻。

    那时候,她的名字还叫江笛。这名字是她自己改的,父母给她起的原名是江娣,打从上小学起,她就闹着要改名,直到母亲生了弟弟,才算准了她改。

    其实江笛长得很不错,比徐三如今这张脸,还要好看上不少。但是江笛的个子太高了些,又散发着女强人的气息,实在不讨男人的喜欢。她妈妈逼着她,来回相亲了几十次,但因为她太高,且还穿高跟鞋,因为她性子太冷,不会撒娇服软,因为她工作太忙,不是出差,就是加班到深夜微信里所有的相亲对象,不是被删除或拉黑,就是永远都不会再联络。

    三十岁那一年,江笛迎来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次相亲。她原本不想去的,但介绍人是她的重要客户。客户赏识她,又跟她拍胸脯保证,说这一次的男方,绝对是他认识的单身王老五里,性价比最高、和她最般配的那一个,又说他早就想介绍两个人认识。那个男人叫袁震,后来成了她的老公。

    其实那个客户说的没错,按照世俗的观点来看,两个人确实非常般配。

    从相貌上来看,他们都算是普通人里比较好看的;从身高上说,江笛可以随意穿高跟鞋,不用为了迁就,不得不穿平底鞋;从职业和学历上来说,江笛是律所合伙人,政法大学的硕士,而袁震,投行男,虽然说是本科学历,但却是top2的数学专业高材生,两个人,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江笛后来回想,觉得两个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还是因为两个人的原生家庭,各有各的难处。

    江笛出身于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家里条件一般,收入来源主要是她的爸爸。江笛背负着的,是一个巨大的、吸血的无底洞,她父母就好似蚂蟥一样,要求她无条件地、无限期地,回馈给她的弟弟。

    而袁震,虽然外表看起来相当光鲜,但却是农村出身,父母务农,穷亲戚一堆,麻烦事没完,完全是个教科书一般的凤凰男。但他比其他凤凰男要好上不少,因为从某种角度而言,他是真正的凤凰。即使对他满心厌恶,江笛也从未质疑过他的能力。

    她和袁震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的硬性条件真的非常般配,对于结婚来说,实在是再合适不过。袁震长相英俊,热爱健身,知识渊博,出手大方,也非常浪漫知情趣,更还对她反复说,选择她是因为深爱着她,绝不是为了找个人结婚。

    爱?

    这个字如针刺一般,将徐三从梦中扎醒。她浑身虚汗,怔怔然从榻上坐起,摸着黑起了身,持起砂瓶,给自己倒了碗茶汤。待到茶汤入口,徐三又被那冰凉一激,立时清醒了过来。

    徐三叹了口气,揉着眉心,正估摸着眼下是甚么时辰,忽地听得窗下有些响动。她蹙起眉来,披上外衫,支起窗子一看,却见风雪之中,蒲察正哈着气,搓着手,见她露出头来,先是一怔,随即咧嘴笑道:“布耶楚克,卯时了,我来叫你了。”

    眼见得蒲察如先前所约,叫她起身习武,徐三勾唇轻笑,压低声音道:“我还想你要怎么过来呢,没想到你这家伙,竟然翻墙过来,真是胆子不小。以后就别这样了,还是光明正大,从前门过来罢。”

    蒲察却抿了抿唇,笑着摇了摇头。他捂着手,哈了两下气,低声道:“我想了想,你以后要当官,要是别人知道,你跟辽金的人走得近,对你不好。”说到这里,他咧嘴笑了,又道:“所以咱们,要偷着来,不能让别人知道。”

    他这番话,可以说是半真半假。昨日金元祯那所谓的玩笑话,实在让蒲察惊疑不定,思来想去,打定了主意,日后再不跟金元祯提起徐三娘,去见那十四王时,也绝不再带上三娘一起。

    他原本还想过,要不要让徐三搬出金元祯这宅子,只是若是让她搬出,金元祯那里只怕又不好交代。反正三娘只住一年,一年转眼即逝,有他看着、护着,约莫也出不了甚么岔子。

    而徐三听得他这番话,却是微微一怔。崔钿也跟她说过类似之语,但她却从未跟蒲察提过,不曾想他自己倒先想到了这一层,且还来提醒她了。

    徐三一笑,也不再多言,只自屋中拿出了个小袖炉,叫他揣在袖中,于檐下稍候片刻。蒲察捧着那小炉,只觉得心上暖融融的,接着抬起头来,露着一口大白牙,对徐三咧嘴一笑。徐三看在眼中,也不由弯起唇角来,只放下窗子,匆匆换起衣裳来。

    没过多久,她便收拾妥当,自后门出去,进了蒲察府内。蒲察这院子大,只住了他一个,外加几个小厮,大部分地方都处于闲置,用来舒活筋骨,习武练身,真是再合适不过。

    二人入得一间很是开阔的空室之内,徐三才一抬眼,蒲察便递了根长棍给她。徐三蹙起眉来,细细端详着手中长棍,接着便听得蒲察神色认真,很有师父的架势,皱眉说道:“布耶楚,我替你想过了。你的底子,虽说在女人里,算是不错,但你之前,没练过功夫,就算你是是奇才,现在捡起来,也晚了。”

    他稍稍一顿,再也装不了严肃深沉,到底还是忍不住笑了,手握长棍,对徐三说道:“我还学过一句汉人的俗话,叫做‘拳怕少壮,棍怕老狼’。那些什么拳什么腿的,比的都是力气,你不行。但是棍,不拼力气,适合你。而且用棍,可以一个打十个。”

    蒲察所言,确实在理。徐三先前也有些了解,所谓棍法,比的是巧劲儿,讲究的是刚柔并济,如果眼睛看的准,脑子转得快,手也能跟得上,便是徐三这般的女子,也能胜过蒲察这般的壮汉。

    她轻轻抚着那棍身,抬眼看向蒲察,心上却是微微一动。她看得分明,蒲察当真是一心为她着想,半点都做不得假。他为她做到如此地步,反令徐三有些愧疚起来,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竟得他如此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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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弱肉眈眈恣虎视(三)() 
弱肉眈眈恣虎视(三)

    蒲察小师父的武术教学,先热身;再自己亲自示范;剩下的时间;便是徐三手执长棍;自行练习,而蒲察则从旁指导;不住地纠正她的姿势及动作;又教她如何使力;以及对战之时,又要如何破解对方的招式。

    二人练习之时,蒲察发觉她最占优势的地方;便是这惊人的腕力及臂力。他替她选的这棍法,还当真对她十分合适。蒲察眼看着徐三绑起裤腿,神色认真;手持长棍;一挥一扫,越看越是兴味十足;心中又起了思量。

    辰时将近;徐三练习罢了;该要回院中用膳。蒲察送她出去之时;又对她高兴道:“我觉的;等到七八个月后,你的棍法,就能用来打架了。布耶楚;你手上有劲儿,所以我想,等你棍法学的差不多了,我再教你暗器。你愿不愿意学?”

    稍稍一顿,他生怕她不想学了,赶紧又道:“我们辽金人,暗器比中原厉害。你以后当官,肯定不能随身带着长棍,我可以教你镖刀,这样一来,再没有人能害着你了!”

    金人的暗器,确实比宋人要厉害许多。辽金乃是游牧民族,营中多的是骑兵,皆是马上作战,而人坐在马背上,不便使用长兵,因此便造出了许多中原没有的暗器,诸如飞抓、背弩等。

    徐三闻得蒲察之言,心上一动,随即淡淡一笑,点头道:“那当然好了。要是正面交手,以一敌多,就用你教我的棍法,长棍在手,自能劈风斩浪,横扫一片;要是不能明着来,那就用你教我的镖刀,攻他个措手不及。如此一来,不管是明枪还是暗箭,我都占了。”

    其实徐三娘的这一番话,蒲察也未能全部听懂,但他听着这意思,知道徐三是答应下来了,且是非常乐意。蒲察一笑,心上也随之高兴起来。

    徐三仰头看着他那琥珀色的眼眸,还有那又密又长的睫羽,心上不由软了下来,声音亦放柔了许多,只含笑缓道:“今夜乃是除夕,你过来教我算学时,可以顺便尝尝我包的饺饵。蒲察,你你爱吃甚么馅儿的?”

    蒲察抿了抿唇,紧紧盯着她,痴痴笑道:“布耶楚,只要是你包的,你给的,我都爱吃!”

    徐三脸上微红,也不再多言,斜他一眼,这便转身而去,归于院中用膳。蒲察见她回了自己院内,方才收回目光,掩上后门,接着便由小厮伺候着,前去更衣用膳。

    二人相会之事,自以为是无人知晓,殊不知那东院的十四王金元祯,早就派了人,守在徐三这西院边上,日夜听着动静,事无巨细,一并上禀。

    这日里金元祯披衣起身,敞露胸膛,立于窗侧,静看风雪之时,忽地听得底下人低声来报,说了这蒲察翻墙而来,徐三还给他私开后门之事。

    男人听罢之后,勾唇一笑,低头看着手上那细帕,指肚摩挲着那帕子上的花草绣样,口中漫不经心地问道:“叫人去淮南打听这徐三娘的事,那几人可曾动身了?”

    小厮知他手段阴狠,不敢怠慢,连忙恭声应道:“那几人昨夜得了令,收拾一番,便出城往淮南去了。”

    金元祯点了点头,眸色晦暗,唇角却是微勾。他抚摩着那帕子的一个“挽”字,随即轻声道:“无论蒲察做甚么,徐三做甚么,都不要拦着他们,定要让他们,无知无觉,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待到这二人走得再近些,最好是云雨过了,即刻禀报于我。”

    小厮猜不透他的主意,也不敢过多揣测,只毕恭毕敬,低头应了下来。金元祯想了想,还要再出言吩咐,忽地听得屏风之后,传来了些许响动,听着那轻缓的脚步声,该是昨夜伺候他的美人起了身。

    这美人乃是他的八皇兄送给他的,生得一副桃腮柳眼,风情万种,柔媚勾人,且尤善房中之术。这半年来,姜娣怀了孩子,有孕在身,不能伺候金元祯,便是这美人顶了她的位子,暂且占去了十四王的宠爱。

    那小厮伏跪于地,不敢抬头,忽闻一阵香风渐近,又听得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宛转于身前响起。小厮按捺不住,稍稍抬眼,只瞥见一双玉足,雪白诱人,踩于地面,却竟是那美人连绣鞋都不穿,赤着小脚,径直就走了出来。

    小厮到底是个男人,一瞥见那柔嫩玉足、那纤细脚踝,身子一抖,心上一颤,赶忙低下头来。金元祯眼瞧着他这模样,不由勾唇而笑,顺手勾住那美人的细腰,将她一把拉至怀中,在她后背细细抚摸起来。

    那美人近来得宠,自是有些恃宠而骄,不知轻重。她一眼瞥见金元祯手里那帕子,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径直伸手,将那帕子从金元祯手中抽出,两指一拈,用女真语娇声讽道:

    “好丑的帕子,好怪的绣样。十四王若是要送这个给妾,妾可不要。妾只想要金镯子,都跟阿郎讨了两日了,十四王还是赏妾金镯子罢。”

    金元祯眯起眼来,轻捧起那美人的纤纤玉手,不言不语,只细细揉抚。美人眼波流转,抬起头来,望着他那俊美无俦的容貌,原还想勾他起意,不曾想反倒被他勾的情动。

    她媚眼如丝,红唇微抿,紧紧盯着那男人深沉的眼,只想着趁那小厮走了之后,再牵他去房中云雨,却未曾看见那男人缓缓伸手,不动声色,自腰间抽了一把金柄匕首出来。

    权力是刀,富贵是金。那男人笑意轻浅,手起刀落,美人只见眼前金光一闪,瞳孔一缩,再一低头,就看见自己的右手手掌,砰地一声,已然掉落于自己脚边!

    小厮大骇,心摇胆颤,怔怔然低头,只看了那微微动着的断掌一眼,便觉得腹内翻江倒海,一阵恶心难止。

    他浑身发抖,不敢抬头,只听得主人轻声笑道:“记得收拾收拾,我喜欢干净,见不得脏。还有,待会儿去账房领钱,到街上去买只金镯,给娘子这手送来。”

    小厮强忍干呕,正欲应下,忽听得那美人尖叫一声,接着便昏厥倒地。他有些不知所措,瞥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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