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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剽界-第3部分

小说: 剽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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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亦凡有些感伤道:“他是我前妻的一个远房舅舅,我一向很崇敬他。自从离婚后,我已经好几年没去见他了,倒是他经常托人带信给我。” 

  曲菲道:“我与他神交已久,缘吝一面。能与他齐名,当真是我的造化。只是近几年很少读到他的作品了。” 

  文亦凡心中诧异:曲菲一向自视清高,一般文人作家根本不在她眼里,没想到她竟这么推崇安靖。口中道:“我只知安教授十几年前在文坛很出名,但不知到什么程度。他能与你相比?”曲菲之名在文坛历久不衰,在他的印象中,安靖名气远不如曲菲响亮。曲菲既如此说,那当真是了不起。 

  曲菲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血色,神往道:“安教授算得上当今的一位文学大宗师,我读高中时就崇拜他的文章。他为人敬业,惜墨如金,从不轻易为文。传说他有个怪癖,写作从不用第二稿,挥笔立就,倚马可待,人称‘安一稿’。他的长篇小说《池塘》蜚声海内外,被翻译成十几个国家的文字,十几年前就被提名顶级文学奖,评委会要他根据形势做些修改,他坚决不改,因而与大奖失之交臂。多少人为之惋惜,把他当成一个怪人。当年有好事者评出‘文坛四大怪才’,他排名第一。”说到这里,曲菲叹道,“倘若换上我,能不能抵挡大奖诱惑也真难说。” 

  文亦凡道:“我刚听说‘一稿三投冠文坛,西长袖、东百变’,那这‘三投’又是谁?‘长袖’又是谁?” 












  曲菲道:“你没听说过?‘三投’就是人称杂家的南岭沈万删呀。” 

  这沈万删之名当真如雷贯耳,号称当今文坛第一自由撰稿人。据说此人勤奋敬业,十年如一日,日写万言,著作之丰,令人叹为观止,知识之广博,几乎各个领域无不通晓,所写必比这一行里的专业人士还精。 

  文亦凡道:“原来是他。报上常说他是高产作家,他也自夸是天下写汉字最多的人。我时常在各种学科的报纸杂志看到他的文章。” 

  “他与安靖是两个极端。一个泼墨如水,一个惜墨如金。所以人们把他与安靖相提并论。其实他与安靖根本就不是一个等量级。”曲菲傲然道,“至于我,是不跟他比数量的。” 

  文亦凡不解道:“哪他何以叫三投?” 

  曲菲脸上泛起了笑容:“沈万删未出名时,每写一稿,必定复写三份,分投三家。这是编辑最恨的,就背地里为他起了个外号叫‘沈三投’。后来他以系列大散文《余音绕梁》一举成名后,编辑又趋之若鹜,常常是一稿三家来抢。他是来者不拒,换个题目而已。比如最近出的《人间绝响》就是把《余音绕梁》重新编辑分类而成的。他的很多书都是如此。” 

  看着曲菲渐渐地开心起来,文亦凡轻松了许多,继续这个话题:“原来如此。那么‘西长袖’又是谁?” 

  “这人可牛得很。”曲菲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就是W省作协副主席欧阳袖啊。” 

  “欧阳袖啊?”文亦凡心中一动,道,“这人名声不小,只是……只是我从来没读过他的作品。”他有些惭愧,这样一位赫赫有名的文坛大腕,自己连其作品都没有读过。何况这欧阳袖与他还有一层特殊的渊源。 

  “怪就怪在这里。”曲菲笑道,“据说他作文、做人最擅长迎合,一层一层混上去的。早年也写过一两本书,叫什么‘××之歌’、‘××啊××’之类,发行从未超过一千册。” 

  文亦凡奇怪道:“哪他凭啥?” 

  “长袖善舞呗,这也是一怪啊。”曲菲想起了什么,道,“噢,据说他最近要出一本书叫《玩世不恭》,说是花了十多年心血精心打造的。不过我总觉得有些怪,‘西长袖’居然也会改弦更张,写这种风格的小说了。但愿这本书与他的盛名相当吧。” 

  文亦凡急问:“你说他要出什么书?” 

  “《玩世不恭》。” 

  “玩世……不恭——天大笑话……”文亦凡下意识自语道,“难道真是天大笑话?” 

  曲菲盯着文亦凡,注意地问:“什么天大笑话?欧阳袖闹什么笑话?” 

  “不是……没什么。”文亦凡歉然道。他不想再提欧阳袖,尤其是不想在与之齐名的曲菲面前提,淡淡一笑道,“像他这样的人出书真是容易,有的人写了一辈子,到头来……唉——”心中蓦地闪过父亲临终的那一幕。 

  “别急,慢慢来。你基本功不错,笔法也有了几分火候,只是机缘未到,坚持下去,肯定会成功的。”曲菲安慰道,忽然愤激起来,“如今文坛有真才实学的出不了头,而小偷扒手倒是如鱼得水。以前作者写一部作品,要深入生活,收集多少素材,沙里淘金,呕心沥血,历时数年才能写出一部像样的东西。现在呢,东抄西摘东拼西凑再东奔西忙,一本又一本的东西马上就炮制出来了,就像快餐店里的盒饭。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抄出了名气,抄来了地位,弄个作家的头衔,名利双收,好哉妙哉。这些人好歹还花点心思抄抄改改,现在倒好,干脆把你的东西拿过去,换上她的名字,冠冕堂皇地出了。简直……简直跟抢一般。” 

  她拿出刚出版的长篇小说《京腔》《如莲的女人》和自己的书稿《大老爷们爱吆喝》《湘女如莲》愤怒地摔在茶几上:“三年……三年的心血就这样付之东流了。”泪水禁不住无声而下。 

  看着曲菲伤心的样子,文亦凡心里很不好受。看着书上勒口的作者简介,想起了一个人,试探着问:“这位丛一凤的名字很眼熟,一时倒想不起来。” 

  “谁知她是什么人。我去出版社问过,说是一个书商从他们这里买过一批书号,搞什么‘天衣文丛’。具体情况出版社也不知道。”曲菲抽出一张餐巾纸轻轻拭泪。 

  “天衣……天衣文丛?”文亦凡心中忐忑不安:不会,决不会,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觉得很熟悉是不是?我也怀疑一个人,但想想也不大可能。”曲菲恢复了端庄的神态,才想起待客之道,起身边冲咖啡边道,“第三届‘文坛百奇奖’提名中,有位笔名叫‘九指’的作者,他的作品在复审时被人指认剽窃,却又难以举证,就有好事者送给他个外号叫‘神改’。结果虽然没能入围,却因此声名大噪。这部长篇小说的书名就叫《天衣》。” 

  “谢谢!”文亦凡接过咖啡,放在茶几上,道,“《天衣》我看过,的确是近二十年来少有的上乘之作。只是怪得很,我从没有见到过介绍这位作者生平的文字,书上连一张照片都没有,作者简介也是云里雾里让人摸不着头脑。” 

  其实文亦凡心中想的不是这位“九指神改”,但曲菲这一提醒,倒觉得有些道理,便又道:“他这样神龙见尾不见首,倒也可能跟他有关。” 

  曲菲苦笑道:“他既被人称为‘神改’,笔下功夫自然是超一流的。就是要剽窃,也不至于原样不动地公然盗用。” 

  文亦凡想想倒也是。作者明明白白地在书的勒口上妩媚地笑着,只是朦朦胧胧地觉得,这位被浓妆艳抹遮去本来面目的姑娘,跟自己有着莫大的关联。他不便在曲菲的面前说出自己的疑虑,只是问:“那现在怎么办?” 

  “能怎么办?”曲菲叹息了一声,坚决地说,“我一定要找到她,跟她对簿公堂。亦凡,你帮我一道找找线索。” 












  4 

  末缘茶社坐落在国定路G大学边上,是专为大学生们开设的。环境随意,价格低廉,而且设有“网座”,很受学子们的欢迎。文亦凡赶到时已是下午四点了。 

  茶社西北角此时笔战正酣。一群青年学生围着打扮得很酷的唐娜,观看她在笔记本电脑上与对手过招,不时为她鼓劲喝彩。 

  唐娜今天打扮得酷眉酷眼、酷胸酷臂,无一处不透着“酷”。自从去年在网上举办“‘神枪手杯’名家文风模仿秀”大赛以后,她在网上的人气急剧飙升,红极一时,至今不衰。她也拥有了更多的崇拜者。每到网友聚集之所,总会被围住海聊神侃或上网论战。此时她正与网上的“爱诗祭魔”比试“魔鬼笔法”。但见对手以《剽》为题,一招飞来,精灵古怪: 

  把 别人的智慧 

  变成 自己的智慧 

  是 最智慧的 智慧 

  围观者齐声喝彩。唐娜微微一笑,纤指飞舞,弹“键”反击: 

  把 战火 

  从 一个国家 

  复制到 另一个国家 

  战争 也变成 

  抄袭 

  唐娜一“键”发出,早已满座叫绝。这一招也谈“剽”,却直指国际风云,戏谑之功,与对手不相上下。这一回合堪称打个平手。 

  这时对手又发出挑战,条件竟是十分苛刻,众人议论纷纷。便在这时,文亦凡推门而入。一见这阵势,迟疑着没走过去,就见唐娜起身向门口张望,伸手一指,笑道:“你们看,即将笑傲江湖的‘神枪手’文亦凡文大侠来了。这下该他大显身手啦。” 

  所有人都用新奇的目光看着文亦凡,想从他身上看出点大侠气概来。 

  有人问:“唐老师,去年大赛的‘神枪手’就是他?” 

  有人疑惑道:“‘神枪手’不是叫‘卿卿小姐’吗?怎么是个男的?” 

  …… 

  文亦凡心中埋怨唐娜瞎胡闹,第一次约见就让他出洋相。 

  唐娜却不管,招招手道:“亦凡,过来。” 

  早有人让开道,文亦凡只得走过去。 

  唐娜随手拉住他的胳膊,将他拖到自己的身边坐下,嬉笑道:“文大侠,今天际会风云,这里都是江湖上的英雄好汉,来来来,正好网上有人挑战,你给大家露两手。” 

  都是一群年轻人,较他们比起来,文亦凡已是老大哥了。唐娜的亲昵举动让他觉得有些发窘。应付道:“唐……唐小姐跟大家开玩笑,我哪是什么‘神枪手’,只是个打工仔。还是请‘文坛魔女’一显神通吧。” 

  唐娜笑道:“别听他的,他这叫真人不露相。今天不出手大家休要放过他。亦凡,今天在座的都是‘江湖’中人,别扫大家的兴嘛。喏,这位是‘白衣侠士’、这位是‘渔舟唱晚’、这位是‘红粉金刚’、这位是‘硬壳虫’……这位是——”“嘻嘻,小妹网名‘宵宵有约’。”她随手一一介绍,忘了名字的就自报家门。 

  文亦凡道:“诸位可都是‘江湖’上挂了名的,惭愧,我是连名号也没有的。” 

  唐娜笑道:“这不就有了嘛——‘神枪手’。” 

  “硬壳虫”、“宵宵有约”们鼓掌起哄。 

  文亦凡身上开始冒汗,心一横,索性道:“好,恭敬不如从命。” 

  唐娜一击掌,道:“好——这才是男儿本色。来来来,你来看对方下的战书。”随手把笔记本电脑推到他面前。 

  液晶显示屏上,一只漫画葫芦从云端里翩然而下,落在波涛之上,沉浮起伏。“爱诗祭魔”的挑战文书从水底一遍一遍地往上冒:以葫芦为题,十分钟内作诗三首,一要亦庄亦谐,二要豪放飘逸,三要婉约缠绵。 

  文亦凡愣愣地看着上下起伏的葫芦,父亲的身影又浮现在眼前。葫芦对他来说是个伤心之物。小时候,他经常看到父亲夜深人静时,从箱底拿出一只铜葫芦在煤油灯下把玩,像看什么宝贝,气氛极为神秘。有一次,趁家中无人,他偷偷弄开箱子,把它拿出来想看个究竟,不巧被父亲撞见,挨了一顿打,后来再不见父亲拿出过它。“文化大革命”时破四旧,红卫兵来抄家,不知从什么地方把它抄出来,砸了个四分五裂,父亲当场急得昏了过去。文亦凡长大以后才知道,这只葫芦为青铜所铸,上面刻写的文字艰涩古奥,有些已模糊不清,年代十分久远,乃是价值极高的文物。父亲传给他时,只剩下几块残缺不全的碎片,也是父亲留下的唯一遗物。 

  文亦凡心中翻江倒海,别人哪里知道。“硬壳虫”们不无担心地看着文亦凡,尤其那个戴眼镜的小圆脸“宵宵有约”。文亦凡收敛心神,微微一笑,口中念念有词:“一要亦庄亦谐……”默念三遍,夸张地叫道:“有了!”随即十指如飞,在屏幕上打出第一首诗来: 

  曾照葫芦学画瓢,既非老虎又非猫。 

  唐贤重读三百遍,下笔千言意境高。 

  每打出一句,大家就跟着念一句。打完最后一句,大家哄然叫好: 

  “前两句诙谐幽默,后两句庄重典雅,果然是亦庄亦谐。” 

  “快,快,再来第二首,第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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