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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黄老智慧-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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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老智慧
 
 
黄老智慧 
 
 
 
 
 
 
第二部 《老子道德经》新论 
第十四讲 “民之难治”
 
(美)张绪通
 
  古今中外,哲学家们爱护人民,替人民说话的,不乏其人,但恐怕没有人能超过老子的。特别是,在许多重要不幸的大事发生时,老子总是把主要责任加在统治者的头上,很不情愿去责怪人民。就好像在一个家庭中,儿女出了问题,现代家庭问题的顾问专家们,首先考虑的是家长的个人作风,平日对儿女的教育和他们对每一个个案处理的方法,同样的把最主要的责任放在家长的身上。因为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他们的智力、能力怎能与家长相比!如果他们没有得到家长好好的生之,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51章)的话,他们做错了事或顶撞了父母,就马上辱之,骂之,鞭之,挞之,说他们事不贤,不肖,把一切责任都加诸在儿女的身上,以大欺小,就显得很不公平。这样会对孩子一生造成不良影响,不但是因此毁坏了一个孩子个人的人生幸福,而且可能会影响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中国古代有一个极端虐待儿子的瞽叟叫大舜,他对儿子做的事是极端不人道的,这个故事曾经脍炙人口。可有一些人认为这个故事是个经典榜样,大吹大擂,要大家努力学习大舜(瞽叟)的虐待狂精神。可是,在老子的著作里,而且在那个时代里,却丝毫找不到这种偏激的思想作风。相反地,他挺身站出来挞伐这种偏激的作法,提出了他的不偏不倚的公平理论。因此,老子的思想直到现代,都没有时代的隔阂,永远没有时间空间的局限。

  “治”是治理,现代语言称为管理。“难治”是不容易管理,或是管理不好,甚至是管理失败的意思。管理的对象是人民,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或是政府的决策者,就是领导。老子在《道德经》的每一章里,几乎都在直接间接地建议领导者如何摆正他们个人的心态和作风,并且一再提醒他们如何才能把人民或国家管理得有成效。因为既然他们是领导者,他们就有义务和责任把国家管理好。可是,人民或国家并不是那么容易就管理得好的,老子直接和间接地提出了为什么不容易管理的因素,给管理者一个清晰的依据,目的是希望他们能顺利地把国家管理好。领导者如果能顺利把国家管理得好,除了他们个人能威福齐盛,青史扬名外,最得益的还是整个国家和老百姓。反之,如果管理者丧失了威信,不仅是他个人的损失,也是整个国家和人民的损失。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是息息相关的!

  老子第一次直接提到“民之难治”这个命题是在《道德经》第65章,他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古代善于用“道”治理国家的领导们,不去教导人民聪明巧诈,而是教导人民大智大慧。人民所以难于管理,是因为他们太多聪明巧诈。如果领导们用“聪明巧诈”来治理国家的话,国家就会多灾难祸害。如果不用“聪明巧诈”来治理国家,那就是国家的福气。这两点(以智治国和不以智治国)是楷模公式,经常确认这个公式的,就叫做:玄德。玄德很高深啊!很远大啊!和一般事物的概念相反!然后就能达到“大顺”(完全通顺致治,政通人和。)的境界。这里面的“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句话,历来学者对此产生了许多疑问。有的人就把它比附于秦始皇“燔诗书,愚黥首”的愚民政策,指责老子是提倡愚民政策的。然而,《道德经》的敦煌辛、壬本,遂州、赵志坚本的这句话里都是没有“愚”字,而是写作“娱”字。日本学者武内义雄解释说:“娱”是娱乐的意思,如《诗经》里的:出其东门,聊可与娱。张景阳咏史诗:朝野多欢娱。而且在古代,“愚”与“遇”通用,如《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遇)险之言。不过在本文里,“智”与“愚”相对称,还是当“愚”讲比较顺。那么这个“愚”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老子称他自己是愚人(参见20章),他说:“我,愚人之心也哉,纯纯兮。”实际上老子自己就做了很好的解释,愚就是纯,纯洁朴实的意思。从辩证的思维来说,大智若愚,正是老子的习惯,类如:大成若缺,大直若屈,大巧若拙……所以“愚”不是愚笨的意思,而是大智大慧,淳朴真实的智慧。再掉过头来看,老子提到“智”字,常与“伪”字相连,如《道德经》第18章:“智慧出,有大伪。”易顺鼎解释说:“王注:‘多智巧诈’。”正好愚与智,成了纯洁朴实,真实的大智大慧与幽诡谲险,伪装假冒的聪明巧诈相对比。这样就很明显地看到了老子这句话的真义。因此领导者以聪明巧诈的办法来管理人民,人民也用他们的聪明巧诈来回应,大家以奸易奸,以伪易伪,这个国家马上就会陷入危机。即使领导者不以聪明巧诈来治理人民,人民也很可能用聪明巧诈来应付他们的管理者。因此,老子认为在从事于管理之先,要注意到教育,而教育人民的大纲,就是要人民纯洁朴实,具有真实的大智大慧,并强调要他们认识聪明巧诈的局限性,虚伪性和毁灭性。

  如果在一个国家里,有一些人民特别聪明巧诈,就会酿成奇祸。举一个现实的例子来看,美国“9·11”事件,在纽约市里辉煌的世贸大楼双塔被炸毁,这是有史以来,美国本土首次遭到的袭击。美国政府迅速采取了军事行动,发动了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可是战争并没有想像中的顺利。不过“9·11”事件的疑端重重,很多美国人都怀疑那次轰炸行动并非那么简单。譬如:调查者发现,大楼的基层有炸药遗迹,不可能是飞机撞上面几层楼所致。地面必须有人配合行动,大楼的上层与基层必须同时爆炸,才能使大楼全部坍塌。还有第三座矮一点的大楼,没有飞机撞击,也同时全部坍塌,目击者说,看见它是从基层爆炸的,然后整座大楼坍塌了下来。爆炸那天某个族群的人全部没有到大楼上班,好像他们预先知道有大事发生似的。他们在头一天抛售了那家航空公司(用来撞击大楼的飞机公司)的股票,而在事后那家航空公司的股票惨跌之后,又去买回。一买一卖,乘机捞钱,账号由德国情报人员查得。如果他们不知底细,怎能如此操作?一共由三架飞机分别撞击,每架飞机相隔时间为二十分钟到九十分钟,为何美国空军坐视不动?……总之,这件事牵连得还很广。如果真是如人们所猜想的:是一桩栽赃、嫁祸的闹剧,其中幽诡谲险,真是无以复加了。据说那些人经过了这次的实验,得出了一个“方程式”,随时可以在世界任何国家照办,目的是要得到土地,资源与石油,并且借以实际控制垄断全世界。

  其次,美国有一位能源专家:Dr。EugeneMallove,姑且称其为莫勒夫博士。他专心研究一种叫做ColdFusion的能源,简单地说,就是用水来代替石油,一加仑的水可以产生的能量,等于360加仑的汽油。在2004年2月,他应无线广播电台访问时宣布:这个能源已经研究成功,是一项科学的大突破,研究已经快到杀青的阶段了,几个月中即可面世。他的著作《冰中之火》叙述这个能源既便宜,又易得,而且能量特大,又不污染,几乎是个天赐的免费燃料,可以挽救和改变全地球的命运。他在2002年曾到中国清华大学开过这个项目的研究会议,他说目前中国和韩国都在大力朝这个方向研究发展。是他不该炫耀,口快,五月里的一个夜晚,莫勒夫在家中,被几个破门而入的壮汉打得遍体鳞伤,立即死亡。于是这个发明,功亏一篑,胎死腹中。警察局断为谋杀,是一桩冤沉海底的无头官司。杀手为谁所指使,呼之欲出,但是谁都知道,这个凶案是永远都破不了的。“石油”这个东西,名花有主,利之所致,是谁都绝对不许碰的。

  晚清时期,列强屡次侵华,大兵到来,如入无人之境。史称:这都拜中国汉奸所赐。汉奸也是“多智之民”中的一类。其所以置国家民族于不屑,天地良心于不顾,为虎作伥,荼毒同胞,无非是老子所说的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46章)。“罪”“祸”“咎”不正是汉奸们的写照?“可欲”“不知足”“欲得”不正是汉奸们的心态?对于汉奸,谁能治?

  老子第二次直接提到“民之难治”这个命题是在《道德经》第75章,他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领导者们有为,领导出众,大有一番兴利革弊的作为,不是很好吗?“年青有为”应该是最受夸奖的,如果领导们精明能干,年青有为岂不是好事?可老子说:不然,不然,领导们越精明能干,就越要“无为”。根据韩非子的解释:第一,领导者们有为,根本是事实上的不可能。即使是一个县级的领导,或是一个学校的领导,如果什么事都要自己管,自己做,就算你二十四小时都不睡觉,累死了,也管不完,也做不好。第二,只要下面有人知道领导管事,那么他们的生、老、病、死,事无大小,什么事都得直接找领导,他们才放心。那么领导二十四小时光接见这些人,别的事就什么都做不成了。第三,下面知道了领导的“脾气”“底细”,就会“顺着”他来,希望能得到领导的特别照顾,或者直接欺侮、要挟到领导的头上去,目的是要得到他所要得到的。领导一旦“落到”人家的手中,即使有三头六臂,也翻不了身了,结果什么事都是虎头蛇尾,什么好事也只有不了了之。因此,韩非子说:老子的教训,要领导们“无为”的主要内容是:第一领导应该是精明能干,而且品行优越的人。但他最重要的是严格分配各级下属的工作。分工一定要细,要明,要专,不可以一人兼两职,不可以一职兼两事,以便于切实考察他们工作的绩效,做得好就赏,做不好就罚。第二领导不可以随自己意思和喜好办事,一切要根据法律。如果没有现成的法律,他就要和大家“约法三章”去订立法律。发现法律有不合理的地方,就马上根据大家的善意修改。有了大家满意的法律后,大家依法行事。从此,大家见到的只有法律,见不到领导本人。是谓:上下贵贱皆从法,特别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领导自己也绝对不能超越法律之上,绝对不可以“法外施恩”,自破法网。不“法外施恩”就是“无为”。如果领导能遵守“无为”的原理原则和法则,成功可以接踵而至。史实一再证实,效果立竿见影,既快速,又实在。

  领导也是人,免不了有时会想自我表现一番。尤其是在大权在握,有机会来个“法外施恩”时,于是就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的位置了。下面的人们一发现领导“可以商量”,马上就会走门路,拉关系,送礼,去和领导“商量商量”,要他“法外施恩”,他来,小自两罐茶叶,大至黄金、珠宝、汽车、美人、洋房,这要看他的目的大小而定。这就叫做货赂公行。一个社会,一旦发生了“货赂公行”的情况,那个社会立即就会出现不公平。一旦出现了不公平,大多数人们就会“失望”,同时失去了对领导应有的尊敬。领导受了人家钱财,沆瀣一气,大家半斤八两,还有什么面皮、资格去治理人家?领导一旦尊严扫地,满街被人叫骂,什么事就都做不通了。千万不能小看这个“货赂公行”,认为不过是个小小的人情而已。上行下效,就没有一件事不通过“贿赂”的。自古以来,亡国灭家都开始在这个“小小人情”上。因此“无为”是领导的护身符,也是社会的护身符,更是国家民族的护身符。因为,“货赂公行”好像是一件正在暗室里私相授受不见光的事,却马上在屋顶上被张扬了出去。这是宇宙自然大法,你知,我知之外,还有天知,地知。马上外国、敌国都知道了。兵法上要灭一国,先看他有否货赂公行。货赂公行是用间的先决条件,也是亡国灭家的先决条件!

  此外,老子又间接提到“民之难治”,共有三种情形。

  第一,“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72章)”的不畏威之民。自古“威”与“德”是必须相提并用的。没有“德”,就用不了“威”。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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