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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黄老智慧-第44部分

小说: 黄老智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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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文子《大道》下引《老子》说:“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此外,傅奕、刑玄、番(石旁)溪诸本与《文子·上礼》都把“以正治国”的“正”字作“政”。顾欢本,成疏:“政谓:名教法律也。”古来,正与政二字通用。这样说来,“以正治国”,就是以“政”治国,也就是用“名教法律”来治国。简言之,就是“法治”。

  主张“法治”,在《道德经》里是有根据的。老子在《道德经》第32章中说:“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这里说的“始制有名”,可以说是老子的一个很有力的法治主张。“制”是法律制度。《荀子·王制篇》:“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名”是循名责实,从领导任用人才,贯彻命令,考核官吏,到对作奸犯科者的惩罚,都在“名”的范围以内。《史记·秦始皇本事》:“皇帝临位,作制明法。”因此,“始制有名”是领导者的最主要的责任:创制法律制度,循名责实。正如管仲说“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管子·七法篇》),《黄帝四经》的第一句话就是:道生法。法者,定分止争者也。所以老子在“始制有名”之后,接着说:“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法律制度的制订,就是要大家知道,并确定自己的名分岗位,做到适可而止。如果全国上下,大家都能做到“适可而止”,没有人“铤而走险”,国家的治理就可以达到相当理想的地步了。

  不过,自古以来中国的“法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阶级性的法治;一种是总体性的法治。前者主张“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士大夫以上的一群人,口中讲的是“仁、义”,同时又“富而好礼”。这些人因为他们的身份和特权,可以不受法律的拘束,即使犯了大罪,也有办法通融。所以,刑不上大夫。他们不生产,不劳动,优裕富足的生活资料全是从事剥削而来。由于彼此利害相关,就彼此互相联系关照。是谓官官相护有私情。由于剥削的对象是庶民百姓,而庶民百姓又无权无势。他们越要富足繁华,就消费越多,剥削搜刮就越紧迫,于是以“严刑峻法”来威逼庶民百姓。他们自己不受法律的拘束,庶民百姓才是他们“法治”(用法律制裁)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真正成为马克思所说的“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整个说来,这也是“法治”,不同的只是一群人用严刑峻法来治另一群人。这样恶性循环下去的结果有二:一是庶民百姓揭竿而起,或许是小规模的“起义”,或许因而形成大规模的“革命”。二是外国人来了,他们看见中国衰弱、内乱,就加强了他们对中国的野心。小则把中国政府赶到一个偏隅的小地方,苟延残喘;大则干脆把中国灭亡了,中国人都做了亡国奴。

  后者,总体性的法治的特色是主张上下贵贱皆从法,最重的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只讲法律,不讲情面。上下大家都一样认真规矩,实事求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旋踵而天下大治,立即富强。不幸的是,在富强不久之后,一定就有一批人出来批评,说:这样太残刻寡恩了,一定要讲“宽”,一定要行“仁”。这就好像一向都是“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的人,一听说放假了,可以睡懒觉,就不知道有多高兴。一旦松懈了,逐渐就变成废弛,然后腐败,衰弱接踵而至。自然就又回到前面那种情况里循环去了。怀愍二帝,徽钦二宗的耻辱一现再现,亡国毁家的灾难也是一现再现。韩非子在他的《显学》和《五蠹》两篇里,痛恨这种情况的由来,他露骨地、无情地、慷慨激昂地批评社会的蛀蚀和国家的衰败。建议人们快点清醒过来,为什么放着“法治”大原理不去实行?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老子一再强调的“无为”是治国的方法和原理原则,其内容非常丰富,并且有多种形态,多种层次。在以前的文字里,也曾经分别详细讨论过了,兹不再赘。不过“法治”是“无为”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曾经在后世的历史里,发挥过很大的力量,一再证实了它的有效性。这是关于“正”字的第二种理解。

  从“以正治国”的“正”字的本身意义来看,它是正当,也是正直的意思。治国要有正当途径,要正直,不可搞邪门歪道,这点是谁都会同意的。老子特别说过:“治大国若烹小鲜”(60章)。河上注:“烹小鱼,不去肠,不去鳞,不敢扰,恐其糜也。”《韩非子·解老》说得更贴切具体一点:“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民务变之谓:变业。故以理观之,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多败伤;烹小鲜而数扰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虚静而重变法。”这些都是“正当”的治国方法。不过老子还更建议:“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63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总之,老子主张:治国必须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好高骛远,不忽略小事,不轻易变动,不半途而废。这就包括了“清静”,不乱来的意思了。

  大凡治理国家事务,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行政上的事务,是经常性的事务,又称事务性的事务。另一种是政策性的事务,时常需要因时应变,是因应性的事务,又称政务性的事务。以上论到的“治大国若烹小鲜”等等做法,都应该指的是处理事务性的事务的原则和方法。这是比较被动和消极的一面。因此,他告诫人们,不宜多变更,勤翻动,乱折腾。

  而主动和积极的一面是,领导者除了要照顾到国家经常的诸种事务以外,还有更重要的事,就是因应时需为国家民族创造和完成“正当的使命”。譬如,“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御注、王弼将“正”作“贞”)(39章)。就是得道的领导者要倡导天下。“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正言若反。”(78章)。《庄子·天下篇》引老聃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下垢。”郭象注:“雌、辱、后、下之类,皆物之所谓垢。”宣十五年,左传:“伯宗曰:川泽纳污,山薮藏蒺,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和所谓:“上善若水,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8章),是同样的意义。又《谷梁传》:“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就是能承担国家的耻辱和艰巨,负起责任,带领人民,胜过一切阻挠和忧患。这才是国家伟大的领袖。这样说,是用反面的方式说的。若是用正面的方式来说,就是伟大的领袖带领着人民创造和完成正当的使命。总体来说,领导要有充分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从而化成正当的使命,团结和动员人民,为未来最多数人民的最高幸福,一致团结奋斗。

  “正当的使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因时制宜的。譬如,抗战是一时的正当的使命,革命是另一时的正当的使命,建国,富强又是另一时的正当的使命……这在西方哲学,称之为:正义。自苏格拉底以来,西方学者讨论“正义”的内容,林林总总,不下五车。一个“正当的使命”必须由伟大的领导人即时提出,然后运用最动人的言辞予以表达,成为最让人信服的理论,把全国上下都一致团结在这一个“目标”之下,情愿牺牲一己暂时的好处,舍死忘生,以致完成使命而后已。这是关于“正”字的第三种理解。

  以奇用兵

  “奇”是“正”的对文。《管子·心白篇》:“奇身名废。”注云:“奇邪不正也。”老子主张:用兵要“奇”,正合兵家:“兵者,诡道也。”“兵不厌诈”的说法。正与奇,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如果“以正治国”是政治,“以奇用兵”就是军事。政治与军事二者相辅相成,没有国防,根本就没有国家可治;没有把国家治好,根本就没有军事力量可言。

  有人说:老子是个反战主义者,因为他说过:“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30章)。按唐景龙碑文是:“以道作人主者”,“佐”是“作”。河上公注:“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以道佐人主,是人臣用“道”来辅佐人主的意思;以道作人主,是人主自己用“道”来辅佐自己。如果人臣都能知道不用兵来强取天下,那么懂得“道”的人主自己也必然懂得不用兵来强取天下。所以“佐”也好,“作”也好,其重点在于“不用兵来强取天下”。老子主张:用“无事”来取天下,比用兵要更稳妥,更有把握,更上算得多。老子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焉。”(30章)。就是说:只要很好的达到成功的效果就好了,不必用兵来逞强。因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兵之后,必有凶年。”(30章)。同时,即使打了胜仗,还得杀人众多,胜而不美,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因此他认为:即使打胜了仗,还该悲哀泣之,以哀礼处之。(31章)。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用兵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31章)。老子并不是绿色和平团!老子是生活在现实人类社会里的,人类社会和生物社会是一样地有着“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事实存在。老子说过:“天地不仁”(5章)。因此,用兵紧跟在治国的后面。

  老子用兵,有五个基本大原则:(1)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67章)。(2)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人者,为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68章)。(3)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69章)。(4)祸莫大于轻敌。轻敌者,几丧吾宝。(69章)。(5)抗兵相加,哀者胜矣。(69章)。

  第一个大原则是:“慈”,就是慈爱。《司马兵法》(周朝的军事手册)说明从事战争的正当性和合理、合法性。它说:“杀人(以)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虽然杀人,而目的是安人,是以慈爱为出发点的,杀人就是正当的,合理、合法的。攻打人家的国家,为了慈爱,拯救他们的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样的攻打人家的国家是正当的。为了阻止无理的战争而从事战争,是合理、合法的。在慈爱的原则下,攻击必定胜利,防守也必定稳固。因为以慈爱为出发点的战争,所代表的是正当和正义。堂堂正义之师,是所向无敌的。

  第二个大原则是:战而不争。特别是带兵作战的武士们,不能太依靠自己的武力,更不能靠短兵相接去打硬仗。换言之,是要用谋,要用智,不能光用力。最忌暴虎冯河,死而无怨的勇士们,只顾自己当好汉,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柔道”的原理,乃是掌握好,利用对方自己的力量去打击对方。以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胜利。

  第三个大原则是:喧宾夺主,以被动换取主动。这是最冷静的心情和最机密的行动,敌人要察看我的阵势,我没有明显的阵势让他察看。敌人要计算我的技能,我没有明显的技能让他计算。敌人要估量我的武器,我没有明显的武器让他估量。敌人要测试我的力量,我没有明显的力量让他测试。“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己,不知彼,每战必殆。”(《孙子·谋攻篇》)。我如果能尽量知彼,而不让彼知。至少已经有了50%以上的胜算。如果一旦发现我的消息可能走漏,这个仗就不能打了。必须另择有利时期和地点。“大象无形,道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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