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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玄机可透露 作者: 曾鹏宇-第5部分

小说: 玄机可透露 作者: 曾鹏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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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问我,网上有个曾鹏宇,是你吗?我说不是。他说他经常在几个打羽毛球的网站上看见这个人,因为他经常跟我一起打球,所以跑来问我。我觉得有点意思了,原来身边不仅真有个叫同样名字的,还都喜欢打羽毛球呢。 

        这熟人后来说正好第二天在奥体约了场球,一起去吧,我答应了。 
        到了场地上一看,除了约我来的熟人外,还有一个很早就认识的朋友Y ,正在场上打呢。认识Y  是1999年,那时候我已经去了“北青”实习,他也学的新闻,那时候已经来北京发展,后来多次在一起吃过饭,对彼此的情况都算熟悉———见到他在场上,我一点都不惊讶,让我惊讶的是,熟人指着Y 
      说:“这个曾鹏宇你认识吗?我上次说的那个人就是他。” 
        我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我马上反应过来,之前在饭桌上拨过的电话也是他的! 
        他也看见我了,神态有些不自然。等他打完坐到我身边,我实在按捺不住好奇,问:“你干吗要叫我的名字?” 
        他的神情特别尴尬,居然坦白跟我说:“我的确经常冒名顶替你,我只要上网就会把这个名字注册了,然后发现你真的很有名。” 
        我狂晕!换了其他人,我可以理解为恶作剧或者开玩笑,但是这个Y 
      我太清楚他的为人了。以前他好像也是学新闻的,但是后来没做出来,现在自己单做;他跟人合租,离开时会把电灯泡都拧下来;跟人谈恋爱,给对方提的要求是“如果你爱我,就得像对你父母一样对我父母”,当然反过来是不成的;跟人分手前,却拿女友名义借了外债上万,自己消失不见……他属于这样的人,会习惯性地把一切有利于他的因素加以利用,另外一个朋友曾形容,他深谙“财富是从一个钱包流入另一个钱包”的道理,并变通为“不如都流入我的钱包”。 

        他冒我的名字,大概的确是因为这个名字多少有几个人知道,有些资源对他这样的生意人来说,还是有利的,但他大概没想到会跟我这么碰上,会让我发现他原来就是那个假的曾鹏宇。 

        离开时我跟他很严肃地说,你以后不要再叫这么个名字了,谁知道你还会用它干什么———想想就寒啊,万一他顶着我的名义跟人借钱,或者万一他顶替我跟人上床,万一跟他上床的人还怀孕了,那不是还得让我替他当爹? 

        天啊,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国政府坚决反对“克隆人”了! 
        这是2005年我遇到的最荒谬的一件事,特记之。 
        蜗牛不放弃 
        只有享受了自由、青春、健康的我们,才会明白孤独的可怕,而那些孩子是不会的。 
        本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因为最近的工作,再度浮上眼前。 
        23年前,我上小学一年级,极其顽劣,上课喜欢交头接耳,下课喜欢追逐打闹。被招惹的同学,要么跟我一样顽劣,要么就去告老师,惟独秋不———秋不是她的名字,这么多年,我已经记不得她叫什么长什么样,就拿入学那个季节当做她的符号吧———无论我是扯她小辫,还是在她耳边大吼,她都不搭理我,总是特别高傲地望着前方。 

        被别人顽劣地反击我不怕,被老师知道我也不怕,惟独这种表情和这种没有反应的反应让人特受不了,所以我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欺负秋,但是秋还是那样,不理我,也不生气,也不高兴。 

        不仅是对我这样,秋对所有小伙伴都这样,她甚至没有要好的女伴,每天放学都是她爸爸来接。她也不是一点话都没有,有的时候老师正上着课,她就突然说起话来,而且说的话跟上课一点关系都没有,经常把老师弄得很生气,老师就批评她,而她这时候才会显露出一些害怕的意思。 

        这样特立独行的人,应该是出类拔萃才是,结果不是。第一次考试,全班几乎所有人都在80分以上,只有她,得了不到20分。可就算她拿到了那份满是红叉的卷子,还是一副高傲自若的样子,没什么反应。 

        很快秋就有了很多外号———傻子,笨蛋,木瓜等等,我就贡献了好几个。其实我不是讨厌她,她总是一副不理人的样子,我很想知道她跟我说句话会是什么样子,所以拼命捣蛋,有一次我甚至抽掉了她的凳子,让她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脑袋在后面的桌子上磕了一下,估计很疼,她终于哭了,不是别的女孩子那样的号啕,只是小声地抽泣。 

        老师当时就急了,把我拉一边罚站,然后去哄秋,秋很快不哭了,她转头看我的时候,居然一点生气的表情都没有,也不说话,然后又转了过去。 
        秋只跟我们上了半个学期的课,成绩一直“稳居”倒数第一,她不爱交朋友,不爱搭理人,甚至老师跟她说话都没什么反应,下课宁愿自己看手指头也不跟我们玩,大家都喜欢拿她取笑,因为无论你怎么取笑她,她都不会生气,仿佛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小学一年级下半学期,秋退学了。以后再没见到过她。不过老师偶尔还是会提起秋,尤其是在批评人的时候:“你看你,怎么一点羞耻的感觉都没有,跟秋一样……” 

        之后十多年时光,我按着自己的轨道成长,秋几乎消失在记忆中。 
        1994年,在大学上公共课———《社会公共关系》,教课的老师是个社会学学者。某天下午,她给我们念了一篇文章,讲的是青岛一个妈妈治疗患孤独症孩子的经历———那是我第一次听到田惠平和孤独症这两个名字。 

        我很震惊,因为根本没想到,在密如蛛网的人际社会中,会有孤独症这样的病症。老师念的那篇文章里,写了很多田惠平儿子的症状,让我立即想起了秋,那个对外界任何动静似乎都没什么回应的小姑娘。 

        她,应该也是一个孤独症患者。 
        参加工作以后,一位同事的孩子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把夫妇俩急坏了,不过她比秋好多了,至少她还能对我笑。 
        再后来,在我们报纸上看到国内开始引进治疗犬的消息,就是用犬和人的接触治疗患孤独症的孩子,这是在欧美已经很有成果的治疗方式,终于走入了中国人的视野。 

        上周,我在健身房刚运动完,忽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你是小飞刀吗?我出了一本书,想给你看看……”我开始以为是一般的联系电话,这段时间开始做读书版后,书商、作者找来的都比较多:“那你给我寄一本吧,对了,你那书是关于什么内容的?” 

        “孤独症,是一本写孤独症家庭的书。”那边人回答。 
        我停顿了两秒:“那不用等了,你给我一本书的介绍和照片,我看能不能用。”当天,文章和图片发到信箱里。书有一个过目不忘的名字:《蜗牛不放弃》。文章告诉我,打来电话的同行张,原来也有一个患孤独症的儿子,只有7岁。 

        那本书的名字,和里面斑斓的插图,却都是孩子的作品。 
        我想用这本书做读书版头条,领导开始还有点担心,是不是太小众了,我说:“在一般健康人眼里,这种事情的确小众,那是因为健康人是体会不到孤独症家庭的滋味的。”然后就有了2006年1月16日读书版的头条:“《蜗牛不放弃》———直击儿童孤独症”。 

        第二天上班,电话就一直不断,都是读者打来问哪里能买到这本书的,出版社也接到了很多电话,还有家长直接找张求助,他们中有社会精英,有律师,有CFO   ,还有一位导演,也有普通百姓,然而他们都是孤独症患儿的父母。 
        只有享受了自由、青春、健康的我们,才会明白孤独的可怕,而那些孩子是不会的。如果不伸手,他们就如同漂浮在冰冷的太空深处,除了寂静,还是寂静。 
        还是从这本书中,我才第一次知道了另一个数字:“孤独症又称自闭症,60多年前才进入医学研究领域,在中国被诊断的历史只有20年,而在中国可能有150万左右的孤独症患者。” 

        150万!如果把农村地区考虑进去,这个数字可能会更大。 
        这几天我总会想起秋,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每次想,都会为以前的无知感到难过。那时候,还没有多少中国人知道,原来孤独也是一种病。 
        惟一能做的就是身边的人。单位发了两张儿童剧《魔山》的票,我给了张,让她带了儿子去看。无论是什么样的孩子,都应该有享受童年的机会。 
        小末之死 
        小孩子哪儿懂什么叫美,就知道怎么欺负人;被欺负得多了,小末也会急,一般男生还打她不过,就会叫她小末小末,排名老末,然后一哄而散。1那天无事,跟我妈聊天,老太太突然说出了小末的名字:“那个姑娘可真是可怜。”我说您怎么好端端地又想起她了?我妈说,人一老就容易想些以前的事,何况小末的事就像个谜,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就会想起来。 

        从小学一年级起,小末就是我的同班同学。她和我差不多大,父亲是我爸单位的工程师,在高中生是高学历都很吃香的八十年代初,她父亲曾是我们这帮小孩子眼里的大山。可是小末的成绩不好,而且不是简单的不好,总在40多人的班上排倒数第一,要不也不会有“小末”这个名字。 

        小末还有个哥哥小武,高我们两个年级,也是成绩奇差,我总奇怪小末爸那么有本事怎么俩孩子那么笨呢?那时候谁的成绩不好不仅同学会瞧不起你,连老师都会让同学不要跟差生玩,所以小末在班里很受歧视。 

        现在想起来,小末在小学那六年应该很难熬———那时候班上几乎没人跟她说话,考试时她的答案经常会错得离谱,这样老师在评讲试卷时经常把她当成笑话说,班上学生的位子也是按成绩排,成绩好的坐前面,成绩差的坐后面,我一直坐在前三排,小末在我记忆里好像一直坐最后一排。我那时候不懂事,还经常欺负小末,给她起外号,甚至连小末天生的黄头发都拿来取笑。 

        现在想想,其实小末除了成绩不好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不好,她的头发虽然黄黄的,但是皮肤却是白里透红,很是健康漂亮,但六七岁的小孩子哪儿懂什么叫美,就知道怎么欺负人;被欺负得多了,小末也会急,一般男生还打她不过,就会叫她小末小末,排名老末,然后一哄而散。 

        二年级时我转到了另外一所学校,再没跟小末有什么接触;五年后,上初中的第一天,我又在教室里看见了小末,她再次成了我的同班同学。那时小末已经比我们这些男生高出了一个头,尽管头发还是黄黄的,但是身材高挑,唇红齿白,特别符合现在的审美标准。惟一没变的是她的成绩,还是差得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那时候我还是坐在前三排,一直到初二都没跟小末有什么交往,尽管现在已经不欺负女生了,但是平等的视野里并没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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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事情改变的是我十五岁那年。身体和心理上的变化让我突然间很喜欢跟成人对着干,比如父母不准我看武侠小说,我偏打着手电筒偷偷看,老师说上课不许交头接耳,我偏要接嘴,结果有一天班主任突然把我的位子从第三排正中调到了最后一排垃圾箱旁边,同桌就是小末。 

        现在想想,当时班主任大概是想给我一个警告,让我重新回到好孩子的行列,可当时我并没有领会那番好意,尽管有些意外,但并不沮丧,还有点自豪,甚至在心里暗笑,嘿嘿,老子坐最后一排照样拿第一名,气死你们! 

        真正让我意外的是小末。在我坐她旁边之前,那个位子一直是空的。我坐下去后故意把课本文具铺了一大摊,甚至摆到了她面前。要在以前,同桌那小妖精肯定趁我不注意就拿铅笔扎我胳膊一下,那时班上的女生没几个能容忍男生“过界”的。可小末没有,她笑呵呵地把自己的课本收了,给我“腾”地。这让我很惊讶,你干吗,你不看书吗? 

        小末不好意思地说,反正也看不懂。我这才想起她的成绩,也没说话。那天做数学练习,我都答完了,偷眼瞟一眼小末的卷子,我靠,那叫什么啊,几乎没答对的。我一时手痒,拿起笔就开始给她讲,讲完了她还没明白,又讲,直到她说明白了。小末那叫一个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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