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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368-存存斋医话稿-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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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熟地。单滋肾水而补脾阴。”乃知慎斋先生能变通用药。不执死方以治活病。 
〔二十六〕脉见歇止。为病患所大忌。人尽知之。然余见痰食阻中。及妇人怀孕。间见歇止脉。俱无大碍。盖以有 
形之物。阻滞脉道。故有时歇止也。周慎斋先生脉法云。“凡杂病。伤寒。老人见歇止脉者。俱将愈之兆。惟吐而见歇 
止脉者死。”陈友松解曰。“歇止有结促两种。结者。迟而止也。病后阴血方生。阳气尚未充足。不能协济其阴。故 
有迟滞之象。缓行略止。俟阳气一充。全体皆春矣。促者。数而止也。以阳气犹旺。阴分少亏。不能调燮其阳。故有奔 
迫之势。急行一止。俟阴血渐生。则五脏自然畅达矣。此皆将愈未愈之时。故见此疲困之象。待愈后即无是脉。所 
以杂病伤寒。庸医误治。或损其阳。或亏其阴。往往轻病变重。然而未至过伤。久之元气藉谷气以生。辄见此等之 
脉。乃阴阳渐长之机。非气血全亏之候。至老人年力就衰。或病后见歇止之脉。不过阴阳两亏。非凶脉也。可见诸 
脉俱不妨于歇止。惟呕吐一证。胃气逆而上行。将胃中有形之物。尽情吐出。此时脉若平和。犹可保元降气。倘见 
歇止。是肾气已绝于下。不能上供其匮乏。虽用药胃必不纳。故知其必死。”按陈友松所解非是。凡脉见结促。皆 
属凶候。岂可目为将愈之兆。慎斋先生所言。乃是和平脉中见歇止。方为近理。 
〔二十七〕病患大肉已落。为不可救药。盖以周身肌肉瘦削殆尽也。余每以两手大指次指后。验大肉之落与不 
落。以断病之生死。百不失一。病患虽骨瘦如柴。验其大指次指之后。有肉隆起者。病纵重可医。若他处肌肉尚丰。 
验其大指次指之后。无肉隆起。而见平陷者。病不可治。周慎斋先生三书云。“久病形瘦。若长肌肉。须从内 眼 
下胞长起。以此处属阳明胃。胃主肌肉故也。”此言久瘦渐复之机。又不可不知。 
〔二十八〕族孙诗卿妇患肝风证。周身筋脉拘挛。其脉因手腕弯曲作劲。不可得而诊。神志不昏。此肝风不直上 
巅脑。而横窜筋脉者。余用阿胶鸡子黄生地制首乌麦冬甘草女贞子茯神牡蛎白芍木瓜钩藤络石天仙藤丝 
瓜络等出入为治。八剂愈。病患自述病发时。身体如入罗网。内外筋脉牵绊拘紧。痛苦异常。服药后。辄觉渐渐宽 
松。迨后不时举发。觉面上肌肉蠕动。即手足筋脉抽紧。疼痛难伸。只用鸡子黄两枚。煎汤代水。溶入阿胶二钱。服 
下当即痛缓。筋脉放宽。不服他药。旋发旋轻。两月后竟不复发。按阿胶鸡子黄法。本仲圣黄连阿胶汤。伤寒论曰。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以热入至阴。用咸苦直走阴分。一面泄热。一面 
护阴。阴充热去。阳不亢而心烦除。阳交阴而卧可得也。第彼以热邪。故兼苦寒清之。此则液涸筋燥。单取阿胶鸡 
子黄二味。血肉有情。质重味浓。以育阴熄风。增液润筋。不图效验若斯。古云。‘药用当而通神。’信哉。吴鞠通先 
生目鸡子黄为定风珠。立有大定风珠小定风珠二方。允推卓识。(古方用鸡子黄。俱入药搅匀。亦有囫囵同煎者。 
余用是物。每令先煎代水。取其不腥浊。鸡子黄一经煎过。色淡质枯而无味。盖其汁与味。尽行煎出故也。) 
〔二十九〕治痢证用木香以开郁滞。升降诸气。诚为佳品。然其气香而窜。其味苦而辣。宜于实证。而不宜于虚证。 
宜于寒湿。而不宜于暑热。其有湿热粘滞。稍加木香作佐。使宣通气液。未始不可。独怪近世治痢。不辨证脉。视木 
香为家常便饭。几至无方不用。甚且形消骨立。舌绛而光。阴涸显然。犹复恣用不已。浸至不救。目击心伤。特为拈 
出。医家病家。切须留意。吴鞠通先生言。“近世以羌活代麻黄发汗。不知羌活之更烈于麻黄。试以羌活一两。煮 
于一室。两三人坐于其侧。其气味之发泄。弱者辄不能受。”余谓煎剂中有木香在药铫内。则满室皆闻木香气。 
如此雄烈之品。虚弱人燥热证曷克当之。(一人患痢月余。更加食入作呕。阅前方统计服过木香六七钱。余用甘寒养胃 
加旋复代赭石人参石莲肉等。先止其呕。继仿驻车丸法以除痢。本草言阴火冲上者忌木香。此证以多用木香致胃火上冲。) 
〔三十〕内经曰。“心者。君主之宫。神明出焉。”又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是故心不受邪。受邪即死。 
凡外感证之病涉心者。皆在心包络与血脉也。盖包络为心主之宫城。血脉为心主之支脉。邪入包络则神昏。邪入血 
脉亦神昏。但所入之邪有浅深。所现之证有轻重。如邪入包络。包络离心较近。故神昏全然不知人事。如入血脉。 
血脉离心较远。故呼之能觉。与之言。亦知人事。若任其自睡。而心放即昏沉矣。有邪在血脉。因失治而渐入包络 
者。此由浅而入深也。有邪在包络。因治得其法。而渐归血脉者。此由深而出浅也。又有邪盛势锐。不从气分转入。 
不由血脉渐入。而直入心包络者。陡然昏厥。其证最凶。缓则不过一日。速则不及一时。当即告毙。以其直入包络 
而内犯心。犯心即死耳。章虚谷伤寒本旨有神昏 语辨。谓得之于经历。古人所未道及。厥功甚大。盖邪闭血脉。 
外感病每多是证。医者未识其故。因而误治者多也。其论治法。邪闭血脉者。必须温通。重用桂枝。则太执着矣。温 
热暑湿证现邪闭血脉。设遇热盛之证。其可重用桂枝乎。即使佐以凉药。亦难用也。虚谷未始不见及于此。只以 
“必须温通。重用桂枝”两语。横踞胸中。是以上文云。“如风寒等邪而不提出。”温热暑湿者。亦以重用桂枝。 
有所窒碍。未免自相矛盾。而姑以风寒等邪混言之耳。下一“等”字以包括温热暑湿耳。不然。上文仲圣伤寒 
论中之神昏 语。已辨之矣。此处何必再言风寒耶。总之闭者通之。此对待法也。桂枝可以通血脉之闭。桂枝究 
非热证所宜。但取能入血脉而具流利之品。或佐以辛温。加意防其闭遏血脉。则得之矣。倘医者遵信虚谷。执着 
必须温通。重用桂枝之说。以治热证。何异抱薪救火。为明辨之。不敢为先辈讳也。 
〔三十一〕谈往载崇祯十六年。有疙瘩温羊毛温等名。呼病即亡。不留片刻。八九两月。疫死数百万。十月间有闽 
人晓解病由。看膝湾后有筋突起紫者无救。红则速刺出血可活。至霜雪渐繁。势亦渐杀。余谓此疫即前条所云 
邪盛势锐。直入心包络。内犯心主之证。所以呼病即亡。危期极速也。考嘉兴王肱枕蚓庵琐语及桐乡陈松涛灾 
荒纪事皆云。崇祯十四年大旱。十五十六经年亢旱。通国奇荒。疫疠大作。据此。则其病由暑燥热毒。深入血分可 
知。所以霜雪繁而病势杀。刺筋出血。而其人可活也。刺筋出血者。经云。“血实宜决之”之旨也。邪入较浅。筋色 
尚红。速刺出血。则血脉松动。便有活路。筋紫则为血脉凝瘀已极。纵刺之。血亦不出。为无救耳。此证神识必然昏 
沉。其脉亦必涩滞模糊。或促或伏。若用药亦当遵“血实宜决之”之经旨。通利血脉主治。必使血脉渐渐松动。 
不致内犯心主。走死路。方为得法。(病由暑燥热毒。若重用桂枝温通。万万不可。)近时痧证。亦有顷刻告殂者。亦有 
刺舌底黑筋。刺两臂弯。两膝弯等处。出血而愈者。但不若谈往所载既甚且多。为非常之疫疠耳。 
〔三十二〕潜村医案(乾隆时。西吴杨云峰乘六着。)姚绳其病痢。腹痛后重。脓血立见。继而便孔中解出断肠一段。 
长半尺许。延杨诊。杨曰。此非断肠也。若断肠则上下断头。必垂而不举。上下断口。必闭而不张。所断之半尺许者。 
何能进直肠而出肛门耶。且肠既断矣。何其人犹活。而便中之脓血。仍相续而不绝耶。不知此乃肠内滑腻稠粘。如脂如 
膏。粘贴肠上之一层也。是即所谓阴也。腑气大伤。阴难维系。又为邪毒所压而下。其形外圆中空。有似乎肠而实非 
肠也。试以棒拨之必腐。若真肠虽烂而断。拨之不腐。家人拨之果腐。进诊。面无神气。脉甚细数弦劲。舌如镜面。胃 
气将绝。无救矣。逾数日。果殁。此与卷一第二十七条同一痢下脂膜。第整段而下。为罕有之证。 
〔三十三〕药气入胃。不过借此调和气血。非入口即变为血气。所以不在多也。有病患粒米不入。反用腻膈酸苦 
腥臭之药。浓煎大碗灌之。即使中病。尚难运化。况与病相反。填塞胃中。即不药死。亦必塞死。小儿尤甚。此洄溪徐 
氏目击心伤。所以慎疾刍言有制剂之说也。拙稿本卷第二条言。“用药治病。先须权衡病。人胃气。”亦此意也。 
乃医家病家。往往不达此理。以致误药伤生。可慨已。洄溪一案。备录于后。足为世鉴焉。郡中朱姓。有饮癖。在左胁 
下。发则胀痛呕吐。始发甚轻。医者每以补剂疗之。发益勤而甚。余戒之曰。“此饮癖也。患者甚多。惟以清饮通气 
为主。断不可用温补。补则成坚癖。不可治矣。”不信也。后因有郁结之事。其病大发。痛极呕逆。神疲力倦。医者乃 
大进参附。热气上冲。痰饮闭塞。其痛增剧。肢冷脉微。医者益加参附。助其闭塞。饮药一口。如刀箭攒心。哀求免服。 
妻子环跪泣求曰。“名医四人。合议立方。岂有谬误。人参如此贵重。岂有不效。”朱曰。“我岂不欲生。此药实不 
能受。使我少缓痛苦。死亦甘心耳。必欲使我痛极而死。亦命也。”勉饮其半。火沸痰壅。呼号宛转而绝。大凡富贵 
人之死。大半皆然。但不若是之甚耳。要知中病之药。不必入口而知。闻其气即喜乐欲饮。若不中病之药。闻其气 
即厌恶之。故服药而勉强苦难者。皆与病相违者也。内经云。“临病患。问所便。”此真治病之妙诀也。若孟子所 
云。“药不瞑眩。厥疾不瘳。”此乃指攻邪破积而言。非一例也。此案载王孟英归砚录。自注云。“余编洄溪医案。 
漏此一条。迨刻竣始知之。不便补镌。故录于此。”按洄溪医案为王孟英所编刻。其中疑有托名之案。又慎疾刍 
言一书。其序文与徐氏六书各序。文笔极不类。疑亦是托名者。然观古人书。立议处方。平正通达。便足师法。否则。 
即使真本。亦难信从。正不必辨其真伪也。 
〔三十四〕单方治食羊肉成积。煮栗壳汤饮之。立效。壳用外层有毛刺者。阅白云集(钱唐张绣虎贲着。)载“姑苏 
钱禹功之父守默。疗病多神异。长洲王司寇二子对食羊肉。腹膨胀。气垂绝。令沸酒一石。徐沃其腹。饮栗壳汤。立愈。 
栗能令羊瘦。羊系栗下。食其壳则羸瘠。出杂志中。本草所无也。”乃知单方亦有来历。又治一贵人患痫。笑不止。令满 
堂陈红氍毹五色缯以相乐。顷之。一伧父突入。满身垢尽污之。贵人大怒。起逐伧父。绕堂走。逸去。不可得。贵人力 
惫。鼾卧三日夜。乃起。疾竟脱。贵人病在脾。性素悭。激其怒。以肝胜之也。二案推究物理人情。深得古圣治病遗意 
后一案不特激肝怒以治脾病。且使劳动之。动则阳生。所以治阴滞也。正内经“逸者行之”之旨也。 
〔仲圭按〕存存斋医话稿。何廉臣叙中云。共五卷。但镌版行世者。只此而已。即此二卷。据余所见。仅大小两种 
木刻版本。今且绝版无购处矣。三卷 疹痧疹二节。录自绍兴医药月报第一卷五六两号。注者杨质安。系赵 
氏弟子。蛰庐不知与赵氏有无渊源也。 
〔吉生按〕赵氏后辈。藏有散稿。不事整理。先人手泽。湮没不传。洵为可惜。蛰庐。即杨先生之别号。 

卷三

属性:者。有触目之形。无碍手之质。即稠如锦纹。稀如蚊迹之象也。或布胸腹。或见四肢。以鲜红起发为吉。紫色成 
片者凶。色黑色青者不治。 
疹者。有颗粒之象。肿而易痒。即痧瘾之属。须知出要周匀。没宜徐缓。春夏多此。 
杨质安注。 与疹当分别。 出于胃。疹出于肺。伤寒失表失清。邪遏于胃。而发蒸成 。故伤寒症发 多。发 
疹则仅见也。其虚 阴 。由于中虚寒伏。逼其浮阳外越。无根之火内动。见 隐隐而微。色白不鲜者是也。 
治须温补。疹或者时毒袭入肺卫而发。或温暑时邪从肺吸受。由卫入营之证。此邪在上焦。非由失表失清 
之故。当辨其在气在营。而用宣肺轻透之法。若遇寒凉。须防抑闭。与 之治法迥然不同。 
大抵发汗不出。或虽汗不解。胸膈烦闷。呕恶不纳。足冷耳聋。脉沉而伏。或寸关躁动。便是 疹欲出之候。 
杨质安注。沉伏由邪伏于内。脉道不利所致。寸关躁动者。伏邪勃发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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