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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永乐架空传-第107部分

小说: 永乐架空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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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中站死了。此事是朱棣亲眼所见。考虑到林海需要立威,所以朱棣也就没有干涉。但是在朱想来,这种事就象是后世的严打一般。尽管老百姓们大多都对严打抱以支持的态度,但严打中出现的小概率冤案事件却也不能完全无视。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朱担心在这件事上全力支持林海,下头蝇营狗偷之辈会误以为圣心在于严厉,于是随便一点小过错都刑毙——甚至连没犯罪地人都有可能含冤而死。强秦一世而终,法律太过严苛也是原因之一。

    想了想,朱棣便作出了将林海罚俸半年的处罚——反正林海也瞧不上那点工资。

    考虑到中国自古以来就对乡间无赖没有合适地惩罚措施,朱棣决定引进一个新概念:三振出局法。

    有一种被形容为滚刀肉的乡间无赖,这种痞子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今天偷鸡明天摸狗。告官呢又够不上罪,顶多就是打几下板子,打完板子回家后,这滚刀肉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祸害乡邻。邻里简直被烦得没辙。

    遇上有担当的官员,便会借着杖刑将之刑毙。若官员不愿意承担这种恶名,那么滚刀肉便会活得非常滋润了。

    甚至在后世,中国也没有好的办法处理这种情况。比如说偷自行车,偷十次未必能够抓住一次,可就算抓住的那一次,其案值又构不上犯罪,只能对其批评教育……偏偏批评教育几乎一点用都没有。将偷自行车的小贼释放后,他一转身便会再偷。总之除了严打外,这种人简直没有好地对付办法。

    严打虽说效果明显,但却矫枉过正。还是三振出局法比较好。实施三振出局法后,如果一个人已经有两次案底,那么第三次再犯时无论罪行多么轻微,也要被判处二十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的严厉刑罚。这个立法地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那些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很深地罪犯与社会长久隔离,从而杜绝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为了彻底杜绝其危害社会可能性,朱棣决定将那些人流放。

    至于说那些人被流放后会不会危害海外殖民地的社会稳定……不知道英国将各种罪犯流放到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时考虑过这种问题没有。但既然英国是这么做的,朱棣也学着做就是了,多想无益。

    待朱棣说出三振出局法的构思后,自然又有酸儒站出来唧唧歪歪大谈什么仁啊慈的。对此,朱自然不在乎是否会担上独断专行的名声——反正皇帝就是独裁,没听说过帝制还会民主的。

    言官弹劾林海时,倒是惹得朱棣联想起了一件事。

    原来的那个历史时空里,金炯因为要求降低江浙地区官田重赋而遭到朱的痛恨,结果被槛车徵至京而死。但那天在常州县衙将金炯逮捕后,朱棣只是派遣了一名锦衣卫将之押送回京。而朱棣回到京城后,却压根忘了这件事。

    封建社会发生这种事不算稀奇。若刑部之类的行政机构逮捕某人,那么接来理论上就会按一定的程序,一段时间后进行审判——无论是无罪释放还是或杀或关,总归有个说法。可如果是皇帝一时兴起命令暴力机构逮捕某人,事后他又将这事忘了,而且又没人提醒他,那么此人就有可能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

    当然,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原来的历史时空里解缙在公元11年犯事被关进监狱,四年后,永乐皇帝在翻看锦衣卫首领纪纲上报的囚犯名单中看到了解缙的名字,于是说了句“缙犹在耶”,结果纪纲便领会领导意图将解缙干掉了——如果纪纲没有上报囚犯名单,或者说囚犯名单里没有解缙的名字,说不定永乐皇帝会忘掉解缙也说定呢。

    因为言官弹劾林海的缘故,朱棣终于想起了此刻还待在监狱的金炯。

    朱棣很不喜欢为了求名而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的行为,因此极其厌恶金炯。但是说为此而将金炯处死,朱却觉得没必要。于是在宣布了三振出局法后,朱棣顺便说出了对金炯的判决:流放。

    之所以不牵连金炯的家人,是因为朱棣认为除谋逆等大罪之外,仅经济犯罪才应该牵连家人。

    谋逆造反诛三族诛九族是这个时代根深蒂固的认识。谋逆造反成功后,别说是妻子儿女了,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都可以鸡犬升天。与之相对应,谋逆造反如果失败,那么主犯的亲戚受诛连在古人看来也很正常。

    至于说经济犯罪抄家且家人流放的规定,则是因为朱棣认为权利与义务应该对等——官员若是经济犯罪,亲戚们都可以沾光。既然妻子儿女以及亲戚们平时享受过民脂民膏,那么东窗事发后付出代价自然合情合理。而且这样处理,还可以应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有什么不好?

    于是,朱棣便在朝堂之上现在宣布了经济犯罪除抄家之外,还将牵连家人的规定。这些话虽然不是声色俱厉,但句句犀利,大臣们听得身上起栗,竟心里打颤。

    见大臣们居然不为自己的理论而喝彩,朱棣大是不爽。又见半天没有大臣站出来奏事,朱棣便哼了一声,宣布退朝。

    注1:亲亲相隐是儒家的封建伦理概念,即亲人相互间知罪不举应免罪或减轻罪责。一般情况下不得状告亲人,否则应该受罚。特殊情况则是谋逆造反等大罪,以及亲人相互之间的侵占伤害案。(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首发

第十八章 平叛

    棣觉得自己是个乌鸦嘴。头一天刚在朝堂上宣布了)族造反,无论有何理由,皆要用派兵将之剿灭,主犯凌迟,诛九族;从犯处死;参与造反者贬为奴隶”的规定,结果第二天便收到了柳州知府的急报,说是不久前臣服的某有邑云骑尉复叛。

    说起来,有邑贵族确实是有些贬值。对于中原人来说,毕竟还需要花一千贯左右的钱组织移民,那才勉强弄得到一个有邑恩骑尉的爵位。对少数民族来说却是轻而易举——随随便便一个寨子的头人,只要男丁超过了五十,便可以成为有邑贵族了——如今少数民族聚集区里甚至可以用云骑尉到处有,恩骑尉满走走来形容了。

    柳州知府所说的那个有邑贵族,之前是一名生苗。熟苗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土司统治或流官管辖之中,纳入中央王朝户籍,服从国家租赋徭役的,这一部分苗民叫“熟苗”。而所谓生苗则是真正生活在深山老林,不服王化,凶悍难驯的苗民。

    永乐皇帝登基后大赦天下,同时又颁布了有邑贵族的制度。那位生苗头领生活在深山之中,之前不服从中央朝廷的统治,一直与官兵对抗。长期的抗争也使得那位生苗头领多少有些心神俱疲了。听说客说得天花乱坠,想着只需要向明朝宣布效忠便可以获得爵位册封,进而可以合法地统治自己的部落而不再受到汉人骚扰,于是便宣布臣服了。

    该生苗部落一共有六七百人,成年男丁不足两百,怎么算也算不出五个基本采邑领出来。但该头领想着云骑尉名义上有85贯岁禄,而恩骑尉只有贯——也就是说,如果该头领地爵位是有邑云骑尉,那么他即便一文钱都不向中央缴纳,但岁禄与赋税相互抵扣后便相当于缴纳了85贯赋税;而如果该头领地爵位只是有邑恩骑尉,那便只相当于缴纳了贯。两者之间相差,对中原的大户人家来说不值一提,但对于生苗部落来说却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于是,该头领便稍稍虚报了一些男丁人口,弄个了有邑云骑尉的头衔。单纯从经济上考虑,多报的男丁人口需要缴纳的赋税远低于贯,绝对划算。多报男丁人口会增加对宗主的军事义务,但生苗本来就凶悍,不仅畏惧打仗,反而视打仗为发财的途径之一。因此,哪怕军事义务再提高十倍,也过就是全族男丁参战而已。在该头领眼中,多一点军事义务根本不算什么。

    有了对领地内事务几乎全部的自治权后,汉人的官员胥吏们也就没有理由去骚扰他们,因此那个生苗部落确实是过了一段舒心的日子。然而到了要交税地时候,却出了问题。

    朱棣所制定的人头税并不高,尽管生苗部落显然不符合减免人头税的条件,但每个男丁的人头税也不过十文而已。

    该部落成年男丁不足两百,头领略微多报了一些男丁人口,但人头税合计起来也不过两贯多一点。生苗穷归穷,但对于六七百人地部落而言,两贯钱还真不算多。

    大明治下的百姓除了人头税不可免外,还有一个基本田赋也是必须缴纳地。因为基本田赋的原理是将劳役折算在田赋之中,因此其额度各地并不相同。朱充分考虑了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生产力水平很低的问题,所以这类地方的基本田赋额度也定得很低。比如说那名生苗头领治下的基本田赋每亩只需要缴纳两升半粮食——相较于江南民田地每亩五升,其额度只有一半。算下来,那名有邑云骑尉总共只需要缴纳五十石的基本田赋。

    这两项必须缴纳地赋税加起来。折算起来只不过五十多贯。还抵不上有邑云骑尉名义上地年俸。问题出在“盾牌税”。也就是免军役税上面。

    盾牌税地原理是有邑贵族必须向宗主服军事义务。若因故不能完成这种义务。便需缴纳金钱给宗主。由宗主用这笔钱雇佣相应地军事人员充抵。朱所规定地盾牌税是一人十贯。这笔数额看起来多。但实际上却并不多。

    花十贯雇佣军事人员作战四十天。每天地雇佣花费只不过二百五十文。考虑封臣完成军事义务时还需自备军械及作战期间地粮草。这又是一笔费用。因此其雇佣费用每天连两百文都不到——《三言》地《卖油郎独专花魁》中秦重只是个卖油地小贩。仅凭3两白银地本银。街头卖一年油除去一年日用开支。还能节余16两白银。可见全年收入应在20两白银以上。相对而言。雇佣兵刀口舔血地卖命钱仅仅只是一个小贩日常收入地三倍多。这种雇佣费实在是很寒碜地。

    前面说地是封臣因故不能完成这种义务需要缴纳地盾牌税金额。但还有一种情况。那便是也许某个年度并不需要封臣打仗。对于这种情况。朱棣考虑了1214年英王约翰开征盾牌税遭到贵族拒绝并激发了军事反叛。进而直接导致了1215年《自由大宪章》地诞生。所以。对于后一种情况朱棣是这样规定地:或者缴纳盾牌税地三成。算是该年度封臣完成了军事义务;或者免除本年度一半军事义务。剩下一半移到下一年度。若下一年度仍然不需要封臣参战。则可以继续往下移。但这种累积最多不超过三年——这是参考现代债务偿还原则。若债务到期后地三年内债权人不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则该债务自动失效。

    之所以当年没有战事也要向封臣征收盾牌税或是将军事义务向下一年度转移。并非是朱棣绞尽脑汁地想要多收钱。朱虑地是“升米恩斗米仇”这种人性:如果你在危难地时候给人很小地帮助。人家会感激你。如果你持续这样下去。突然某次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帮忙。对方就会记恨你。并且记恨一辈子!朱棣自然不会希望大明治下总是征战不断。事实上。正常情况下有邑贵族也确实不可能每年都完成军事义务。一旦某些有邑贵族长年没有军事义务。同时又不需要缴纳盾牌税。那么当朝廷需要他们完成军事义务时。他们便很可能极不情愿。对本该完成地军事义务充满了反感。

    柳州地那名有邑云骑尉担负二十五份军役地军事义务。而因为各种原因。总之这一年该有邑云骑尉并未完成军事义务。按规定。他可以缴纳七十五贯盾牌税。也可以将这份军事义务地一半转移到下一年度。

    生苗并不畏惧打仗,然而这名有邑云骑尉实在太“聪明”了。他想着自己的年俸是85贯,而人头税加基本田赋一共才五十多贯,还有

    贯结余,于是便用三十贯免除了本年度十人份的军剩余的一贯多钱,算是他作为向宗主缴纳的岁贡。

    朱棣并计较岁贡的多少。在他看来,只要生苗名义上服从中央政府地统治,缴足人头税和基本田赋,然后在需要打仗时听从中央政府的要求派兵出战,这便已经足够了。如果强行要求生苗多缴岁贡,镇压造反叛乱却需要更多的费用,岂不是得不偿失?

    可朱棣不计较,并不意味着别人不计较。

    这名生苗首领因桀骜不驯,因此在加入有邑贵族体系时也没有成为其他大的苗人部落地封臣,而是直接作为朱棣的封臣。对于这一情况,附近大部落地苗人首领自然是心生不满。见这名有邑云骑尉只缴纳了一贯多的岁贡,附近的苗人部落尚未来得及动手,一名瑶族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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