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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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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与农业关系最密切的历法,商朝已知道四分历并知道加入闰月(十三月),知道推测冬至点,以丑月(阴历十二月)为岁首,虽然还不能测定冬至点真实所在月(子月),比夏历建寅,是有所改进了。依据历法所达到的水准,可以推想其他学科的一般水准,大体上是相适应的。这个文化的代表人主要是巫和史,创造这个文化的主要是奴隶劳动。
  奴隶劳动又培养出一群掌握专门技术的百工。百工是百姓中占有手工业奴隶的奴隶主,他们世代相传,积累起手工业技术方面的专门知识,为当时各侯国所望尘莫及。殷墟出土的司(祠)母戊鼎,重约八七五公斤,带耳高一百三十七公分,长一百一十公分,宽七十七公分。鼎身以雷纹为地,上有龙纹盘绕,四角为饕餮(音滔帖tāo tiè)纹。没有细致的分工与优越的技术,不可能制造这样的大鼎。殷墟出土大石磬,长八十四公分,高四十二公分,正面刻伏虎纹,极为工整,没有发达的音乐与精巧的琢工,不可能产生这样的大磬。郑州二里冈出土的商朝全身上釉的陶器,为瓷器的发明创造了最初的基础,意义尤为重大。其他代表商朝文化的遗物还很多,而且还会有更多的珍品继续发见,这都是手工业奴隶和百工的体力智力的结晶,从此再前进一步,便成为更灿烂的周朝文化。
  在奴隶社会里,奴隶被奴隶主看作一种财物,丝毫没有人的意义(二里冈发掘证明,人骨与兽骨同作制器原料),奴隶主则是握有莫大威权的人。他们威权的来源是天命,天命的表现是鬼神的启示。殷墟卜骨数以万计,事无大小,都要请问鬼神,与周朝显然不同。这是因为西周已经进入封建制度社会,农奴被封建主看作一种贱人,虽是贱人,到底算是人了。对人的统治,应以政治为主,鬼神为辅,属于西周部分的《尚书》和《诗经》都证明了这一点。商朝是对物的统治,而所谓物实际是有知识的人,把人说成物,除了假借天命鬼神,不可能有其他理由。商统治者遇事必卜,表示自己的行动都是符合天命神意的,万民不服从天命神意,那就该杀了。商朝特别崇拜鬼神,祭把祖先的次数极为频繁,所用牺牲甚多,显而易见,这种宗教的虔诚,里面包含着残酷的阶级压迫。
  奴隶死亡率无疑是很高的,奴隶主必须补充他们的奴隶。取得奴隶的方法,大致是(一)对外作战,捕捉俘虏。商时战争频繁,见于卜辞。殉葬用的人有时多至千百人,足见俘虏易得,奴隶来源旺,多杀不足惜。(二)对内用刑。商刑法严重,一人受罚,妻子为奴。(三)大奴隶主吞并小奴隶主,如纣王凭借势力大,吸收大量逃亡奴隶。在这种情况下,形成商人求富的思想。《洪范》讲五福,富居第二位;讲六极(恶),贫居第四位。讲贫富不讲贵贱,不同于周人尊礼(分别贵贱)的思想。《礼记·祭义篇》说“殷人贵富”,《表记篇》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礼属人事),先罚而后赏(重刑罚),尊而不亲,其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这就是说,商朝统治阶级以增加自己的财物为急务,只要取得财物,不顾什么廉耻。所谓财物,主要的自然是奴隶。
  照现有《尚书》中的《商书》和地下史料说来,商是中国用文字传下来的历史的开始。   
简短的结论
  由于生产力的进步,由于俘虏的增加,私有财产制度逐渐发展了。达到一定的限度,私有制度就要在政治上有所表现,夏后启废“禅让”为帝位世袭,正是这种表现。
  帝位世袭比“禅让”是一种含有进步意义的新制度。凡是一种制度当它是新的时候,总要遭到各种形式的阻碍。有扈氏反对帝位世袭,羿夺夏帝位,寒浞篡羿位,实际上都是社会衰朽力量的表现。夏后氏与有扈氏、夷羿、寒浞间长期战斗,正是新制度与社会衰朽力量间的斗争。新制度经过斗争,必然要取得胜利,因为正在发展着的力量是无可遏止的,少康中兴就是新制度取得了胜利。
  私有制度在夏朝继续发展着,公社制度也愈益瓦解着,国家组织逐渐形成起来,虽然只是一个雏形,在历史上却有重大的意义,所以正式朝代从夏朝算起。
  东方新起的商,生产力比夏进步,利用夏桀国内的阶级矛盾,武力灭夏,建立起一个商王国。
  这个王国建立在奴隶制度上面,它有政治机构,有官吏,有刑法,有牢狱,有军队,有强烈的宗教迷信,有浓厚的求富思想。奴隶主阶级驱迫奴隶从事劳动生产,自己凭借武力享受着奢侈放荡的富裕生活。
  奴隶劳动产生了相当高度的古代文化,特别在手工业方面,有卓越的成就,周朝封建文化的一部分,继承商百工技术的优秀传统,才得到发展。
  因为商朝生产力并不很高,不能促使生产关系起剧烈的变化,对旧传公社制度,破坏是有限度的,奴隶制度并不能冲破原始公社的外壳。
  商社会内部发展着尖锐的阶级斗争(《尚书·西伯勘黎篇、微子篇》,《诗·大雅·荡篇》记商内部情形)。一方面是奴隶主进行残酷的剥削,过着极端腐化的生活,一方面是有家室的老奴隶要求转化为农民,过着小私有经济的生活。到纣王时,革命危机成熟了,周武王伐纣,促成了这个革命的爆发,其表现是纣兵在阵上起义(有家室的老奴隶可以当兵,有实例可证)。
  有自由民身分的小人,也是封建制度的有力拥护者。
第三章 封建制度开始时代——西周
前一○六六年(?)——前七七一年 
第一节 古公建立封建制度的周国
  周国君姬姓,相传是帝喾后裔弃的子孙。有邰氏(邰音台tái陕西武功县)女姜嫄生弃。弃在“禅让”时代做农官。周人传说,弃是开始种稷和麦的人,因此尊他为农神,号称后稷。弃子孙世世重农,公刘迁居豳(陕西旬邑县),改善农业,颇有蓄积,部落兴旺起来。从公刘到古公豳父凡十代,都住在豳地。《诗经·豳风·七月篇》就是追述周先公居豳时的农事诗。诗中叙述公子和田畯(音俊jùn督耕人)早晚监督着农夫农妇整年不息地为公家作工。农夫种地、打猎、修宫室、凿冰块,农妇养蚕、纺织、制衣裳狐裘。公家给农夫农妇衣服(“九月授衣”)饭菜柴火(“采荼(音途tū苦菜)薪樗(音初chū臭椿),食我农夫”)。只有打猎时所得小兽,允许农夫私有,其余生产物全部归公。这样的生活,很象是奴隶的生活。《七月篇》和其他叙述农事的诗篇作比较,确有显著的区别。《七月篇》的农夫,公家给衣食,其他诗篇的农夫则有自己的经济;《七月篇》的生产规模看来并不大,其他诗篇则是公田上有成千成万的农夫;《七月篇》的农妇同农夫一样为公家作工,其他诗篇则只有农夫耕公田。把《七月篇》说成西周中叶或春秋中叶以后的诗篇,是缺乏根据的。《七月篇》应如汉经师所说,是西周初年人追述周先公时农事,那时候周社会正经历着很不发展的奴隶制阶段。因为周先公从经验中知道鼓舞农夫们的生产兴趣是增强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条件,所以他们对待农夫的态度,不象一般奴隶主对待奴隶那样残暴。农夫出耕的时候,周君带着妻子到田地上举行馌(音叶yè)礼,表示给农夫亲自送饭。农事完毕的时候,农夫到公堂上饮酒吃羊肉,欢呼“万寿无疆”,让农夫一年勤苦得到慰劳。这个经验的发展,就有可能把奴隶抛弃而宁愿利用农奴。当然,奴隶的阶级斗争是周先公取得经验的主要原因。
  古公亶父被戎狄侵略,无力抵抗,率家属和亲近奴隶迁居歧山下周原(陕西歧山县)。豳和其他地方的自由民,说古公是个仁人,扶老携幼都来归附,人口比居豳时更多。古公不可能供给这些归附人衣服食物,也不可能迫令这些自由民充当奴隶。在戎狄威胁下,古公为缓和内部矛盾,采用商原有的助耕制,借以抵抗戎狄,这也是很自然的。这样,新的生产关系即封建的生产关系在周国里成为主要的生产关系了。古公在周原上筑城郭室屋,以邑为单位居住归附人,改革戎狄旧俗,设立官司,形成一个粗具规模的周国。这个新的封建生产关系,是适合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趋势的,因而产生了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经王季文王武王三世继续发展,终于强大到足以翦灭大国商。它的重大意义,周人是有足够认识的。文王称王,追尊古公为太王,因为周朝王业从太王开始。《鲁颂·闷(音必bì)宫篇》也说,“后稷之孙,实维大(太)王,居歧之阳,实始翦商。至于文武,缵(继)大王之绪(事业)。”太王不可能有翦商的意图,所谓实始翦商,正是指太王创立了新制度的小国,文武继续这个事业,因此完成了翦商的王业。
  太王生三个儿子:太伯、虞仲(即仲雍)、季历。季历生子昌。古公爱昌,希望昌能够早日得到继承,太伯、虞仲就因此逃往长江下游(春秋时吴国,即虞仲后裔),让季历继承周国。季历时周渐强盛,商王承认季历做西方的霸主,号称西伯。商王文丁感到周国的威胁,杀死季历。昌做周君五十年,一手造成灭殷的事业,晚年自号为文王。
  《孟子·梁惠王》等篇说周文王行仁政,先从经界(划分田地)开始。农民助耕公田,纳九分之一的租税。八家各分得私田百亩。大小官都有分地,子孙继承,作为公禄。商贾往来,关市不收税,水泽里捕鱼不禁止,一人犯罪,妻子不连坐。孟子所说,是否真实,无可稽考,但从《诗经》叙述文王及西周初年事的诗篇里看来,当时确已实行着封建制度。例如《大雅·灵台篇》说文王要筑高台,庶民象儿子替父亲做事那样踊跃,很快就筑成(“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这很不象是奴隶替奴隶主服役的景象。封建制度在进步时朗,却可以有这种景象。《召南·行露》(“虽速我讼,亦不汝从”)、《摽(音biào)有梅》(“求我庶士,迨其吉兮”)、《野有死麕(音军jūn)》(“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等篇,说民间婚姻事,并无奴隶主指配婚姻的形迹。《豳风·东山篇》叙述周公东征三年,兵士们归来的情形。诗中第二章描写兵士们想念他们荒凉冷落的小农村,说“不可畏也,伊可怀也”。第三章描写兵士想念妻子,知道妻子也在想念他。第四章描写兵士归家新婚的欢乐。对这个荒村留恋不舍的人,应该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农奴或农民,要说成奴隶是很难的。
  文王施行仁政,就是说文王推行封建制度。这在当时,周国的政治对邻国自然发生非常巨大的影响。《召诰》说“殷民带着妻儿想逃出国境,被纣禁止”,足见商及其他小国的庶民和失意贵族不少逃入周国。周势力继续在扩大,文王不仅保持西伯名号,到后来还“受天命”称王,准备灭商朝。这些,都是封建制度进步性的事实表现。
  文王时封建制度虽已形成,但只是一些原始的制度。南宋洪迈《容斋四笔》记瑶人事说“瑶人男丁从酋长领得耕地,不纳租税,只服劳役。有罪受酋长裁判”。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记苗人事说“苗人酋长称为主户,主户计口给苗民田地,称为田子或田丁。领得的田,不许典卖。此外俘虏或买得人口,男女相配,给田耕种,称为家奴。”周国的封建制度,也许比洪、范二氏所记要高一些,但也不会高得太多,显著的发展是在武王克商以后。
  周本是西方小国,几十年工夫,居然灭商,成立一个大朝代,这自然是由于商朝奴隶主阶级极端腐化,势必崩溃,同时也是由于周国已经形成新制度的社会,而新制度社会必然要战胜旧制度社会。 
第二节 周怎样灭商
  盘庚迁殷,原想纠正贵族的堕落腐化,可是武丁以后,他们腐化更甚,到纣时达到最高程度。他们一般的生活,是淫乱好色,是打猎游玩。他们荒废耕地,让糜鹿禽鸟生长。他们想出各种残酷的刑罚,榨取财物。他们招诱别人的奴隶,供自己使用。特别是日夜酗酒,照周公《酒诰篇》说来,商整个统治阶级沉溺在酒里,腥秽上冲,连天都发怒了。商统治者提倡畏敬鬼神,但他们甚至偷祭神的牺牲来享受。《微子篇》说“小民方兴,相为敌仇”,奴隶和下层百姓起来反抗贵族,方兴未艾, 商王国显然非崩溃不可。
  周文王的政治,与商朝正相反,他禁止饮酒打猎;他施行裕民(使民富裕,《康诰篇》“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的政治。所谓裕民,就是征收租税有节制,让农家有些蓄积,发生劳动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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