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代相亲,错嫁郎君 >

第77部分

代相亲,错嫁郎君-第77部分

小说: 代相亲,错嫁郎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背叛他的人,背叛组织的人都应该受到惩罚,严厉的惩罚。

    “是啊,你的女人那么多,多到我用五个手指都数不清呢!”红菱看向方白柳,“从第一次你在桥头遇见我,将我吹落的红纱捡起来还给我时,我就喜欢上你了,后来你又为我不惜与人决斗,那天你穿的是一席紫色的长袍,随着动作袍角在空中翻动,像是九天神仙下凡一般,当时我就知道,这辈子我再也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你将那个地痞流氓打的落花漏水,然后你走到我的身边,伸手抬手我的下巴问我是否愿意和你走,你明明告诉我,我不会是唯一了,但我还是不顾家里的阻拦义无反顾的跟了你!”

    “红菱,你既然跟我这么多年,你也该知道我的脾气,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知道我听亲卫汇报,知道是你做的时有多么失望吗?如果是别人,我可以直接让人去处决,但是你,你向来处事有度,为什么这次会犯这样的错误?”

    红菱的一对美眸里,眼泪终于忍不住的流了下来,她哭的很安静,甚至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意,“为什么,你总是问我为什么,因为我爱你,我可以容忍你有别的女人,可以容忍很多天才可以见到你,但是我不能没有你!”

    “公子,你知道你最长一次没来看我是多少天吗?”红菱直勾勾的看向方白柳。

    方白柳皱着眉头不予回应。

    “你肯定是不知道,但我知道,是七十三天,那是最长的一次,那些天我r夜守在这个窗口,从这就能看见来谷城的小路,如果你来了,我就能第一眼看见那马车!

    红菱说完低下了头,眼泪霹雳巴拉的掉下来,落在桌子上溅起一小片水花,过了片刻,她从脖子间拿下一块和田玉的佩,那玉佩挂着红绳,带着她的体温。

    “这块玉佩是你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我当时高兴的睡不着觉,每天晚上都要拿出来赏玩半天,然后又贴身放着,我从来不问你给没给别的女人,因为答案会让我承受不了,我宁愿相信这个就是唯一!”红菱说着伸手将玉佩放在方白柳的身前。

    “行了,说了这么多,都是些鸡皮蒜皮的小事,估计你也听烦了!”红菱说着从袖带里拿出一包包着白纸的小包,伸手慢慢的打开,里面是一些白色的粉末,然后当着方白柳的面将粉末倒进自己面前的酒杯里。

    “这个是什么?”方白柳眸子猛的加深。

    “是一个能解决今天这事的东西!”红菱说着将酒壶递给方白柳,“每次都是我给你倒酒,今天你给我倒一次行吗?看在我跟着你这么多年的份上,就当是,送一送我!”

    方白柳的眉头皱的更深,带着几分疑惑起身将那酒杯端过来,轻轻的闻了闻那药,然后目光惊讶的看着红菱,接着伸手将杯子摔在了地上,“这个是砒霜!”

    红菱点了点头,“是砒霜,你送我上路不就了解了吗?你和沈姑娘也能双宿双飞了!”

    方白柳身侧的手紧紧握拳,“我什么时候说要你死了?”

    “我害了你心爱的女人,不该死吗?”

    红菱的话没说完,门口一个少年猛的闯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把长剑直直的跪在了地上,“公子,是我自作主张要杀那个女人的,跟老板娘没有关系,您要找凶手就杀我好了!”

    “王零头,我和公子说话什么时候轮到你参言了?”红菱厉声呵斥道。

    方白柳坐在座位上轻叹了一声,他真的很是为难。

    “红菱,别有下次好吗?”方白欧眸色复杂的看向红菱,“咱们的事一笔勾销,是我这些年耽误了你,这次我也不再追究了,只是不许有下次,再犯我绝不轻饶!”

    红菱咬着嘴唇,泫然若泣,绕过桌子走到方白柳身边,然后主动的扑进他的怀里,痛苦出声。

    呜咽的说道,“公子,你能忍心抛弃我,你怎么能忍心抛弃你的亲生骨肉?”

    方百里的手迟疑了一下还是轻轻的拍着红菱的后背,听到一半时惊讶的推开红菱,不敢置信的问道,“我的骨肉?”

    红菱抬起泪眼点了点头,她退后一步,转身拿起桌子上方白柳的那把宝剑,伸手抽出剑身握在手里,接着走上前。

    方白柳没有丝毫的后退,虽然看着像是红菱要伤了他。

    红菱走到方白柳半步之遥时,将闪着寒光的剑身托在掌心里,双手举到方白柳面前。

    方白柳没有伸手接,红菱伸手拉过方白柳的手就,将剑的把手放进他手里,然后将他的手抬起,将剑身指着自己的胸口。

    “我被着你,没有吃避孕的药,所以,在建邺城的那一次,我就怀上了你的孩子,到现在一个月多一些,已经找大夫确认了!”红菱平静的说道。

    “红菱,你!”方白柳先是紧蹙了眉头,然后有些恨铁不成钢。

    “你要是生气就杀了我吧,我是诚心的,我就是想要一个你的孩子,真的,就算你不要我了,我也可以和他相依为命!”红菱说道后面已经是泣不成声。

    接着红菱直挺挺的抬起头,让胸口低着剑尖,闭上眼睛,“你杀了我吧,杀了我才能终止爱你!”

    方白柳的心乱成了一团,他怎么会忍心下手!

    红菱向前走了一步,闷哼一声,方白柳赶忙将手里的剑丢在地上,红菱的前襟还是染出了一个血点,血点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扩大。

    “你怎么这么傻?”方白柳走上前,抱住了红菱,将她抱上床,急着去察看她胸口的伤。

    红菱伸手按住方白柳的手,哽咽的说道,“我是真的爱你,公子!”

    方白柳急着想察看红菱的伤口,安慰道,“我知道,我不会不要你的,乖,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方白柳再三的哄说下,红菱才让他将自己的衣襟打开,里面是大红的肚兜,方白柳伸手拉开那兜儿上的细绳,露出里面雪白的肌肤。

    在胸口正中间一道血痕,鲜血顺着沟壑流了下去。

    “你看,伤的这么严重,你太任性了,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你?你又怀着孩子,万一伤到孩子怎么办?”方白柳板起脸来训斥道。

    “你,你都不要我了,我还哪顾忌得到孩子啊!”红菱抽抽噎噎的说道,没说完就转头恶心起来。

    方白柳又是一顿忙活,又找对孩子没有影响的外伤药,又急着顺着红菱的后背,吩咐人去煮酸梅汤,半天才安定下来。

    红菱倾身抱住了方白柳的腰身,将脸贴在他的胸口上,闭上眼睛微微叹息,嘴角悄悄的勾起!

    …本章完结…

163新官上任() 
♂,

    转眼又过了十几天,终于是到了报道分配的日子,沈乐君早早的在初七陪同下去了国子监等着下发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崔云秀终究是因为元浩的死疏远了沈乐君,她和同乡的刘妮在建邺城外城租了一个小院,没有再回沈乐君的院子。

    沈乐君去找过她两次,崔云秀都是不大高兴的样子,最后两人见面,崔云秀哭着说道,“沈乐君,求你别再来找我了,你知道吗,每次看见你我就想起元浩,想起他是因为救你而死,无论是谁的过错,他已经死了,而且和你有关,求求你给我条活路吧?”

    那天崔云秀哭的很厉害,沈乐君刚靠前就被崔云秀推开,最后刘妮将眼中含泪的沈乐君劝了出来。

    沈乐君不明白,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好好的一段友谊竟然是这样的结局,她如果早知道,那颗放在嘴边的解毒药丸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吃的。

    伤心归伤心,日子还得照常过,沈乐君站在人群中抬头看了看天空,深呼了一口气。

    近十月的建邺天高云淡,蔚蓝色的天空显的很是高远,又像是无眠的草原,几朵雪白的云彩像是无忧无虑的绵羊,在草原上尽情玩耍,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着悄悄话。

    “要是只有一朵云,它也会孤单吧?”沈乐君喃喃的说道。

    初七的眉头微促,没有搭话,倒是一旁的一个男子噗嗤笑了出来。

    沈乐君正是心情不好,转过头看向那无礼的男子,有些微恼,“不知公子笑什么?”

    那男子长相一般,穿着倒是很讲究,只是有点,怎么说呢,上好面料的淡蓝色丝绸长袍,外罩云白坎肩,宝蓝的腰带,腰带正中间是一块硕大的蓝色板石。

    本来这样已经很拉风了,但偏偏他的腰间还系着两块玉佩,左右各一块,打眼一看,显的此人烧包,好好的白瞎了一身的衣服,这就是个首饰架子啊!

    那男子伸手捂着嘴轻咳了两声,露出右手上的三枚戒指,没错,是三枚,拇指上一个云母绿的扳指,中指上一个硕大的红珊瑚戒指,小指上一枚猫眼石套环。

    一只手绿红黄,不伦不类,整个一位土包子发了财不知怎么显摆好。

    沈乐君鄙夷的从上到下打量了男子一遍,心情奇异的好了些,就像看新奇的动物一般等着男子下面的话。

    “姑娘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在下李成玉,对小姐佩服的五体投地!”

    沈乐君嘴边的笑意猛的顿住,接着很快的收回,眯着鄙夷的上下打量了这个真的李成玉,然后用鼻子哼一声,给他一个白眼,转身站到了一旁。

    李成玉深吸一口气,郁闷的看着沈乐君一副见到大便的嫌弃样,半晌伸手指着沈乐君,尾指高高翘起,“你,你,真是无礼!”

    刘妮嘴角含笑走到沈乐君的一旁,“你也看到那人多奇葩了吧?”

    沈乐君哼了一声,“真是奇葩!”

    “他就住在我们隔壁,我早就见识过了,每天穿的衣服都不戴重样的,估计他家那首饰得用筐装了!”刘妮小声的说道。

    “整个一花花鸡!”沈乐君抬眼撇了李成玉一眼。

    “听说他们家是开首饰铺的,他在安驰县时就是活招牌!”刘妮眼睛看着人群中的李成玉,目光稍稍复杂。

    人跟人的命真是不同,刘妮全身上下只有耳朵上的一对小银环还算贵重,这还是她娘嫁妆里压箱子底的宝贝呢,一直舍不得戴,本来是要等刘妮嫁人时当嫁妆的。

    这次刘妮来建邺任职,她娘怕她身无长物在外被人看不起,临来时,特意拿出来送给她。

    刘妮收回打量李成玉那只花花鸡的视线,看向身旁的沈乐君。

    沈乐君一身淡紫色长裙,耳边的一对紫水晶的耳档称的她的皮肤更加水灵白希,头上带着一套珍珠的簪花精致淡雅,整个人装扮起来娇俏可人,也不怪李成玉往沈乐君身边站,留意她的一举一动了。

    刘妮头上两朵便宜的绢花和耳朵上的一对小银环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寒酸的到家了,刘妮有些失落,更加安静的站在一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沈乐君和刘妮碰巧分在了一起,都是去通政使司任职,刘妮毕竟考学时的段数比沈乐君高,她任通政使司文书,九品,沈乐君是通政使司执笔,没品。

    通政使司掌受四方奏章,说白了就是无论是谁给皇帝或内阁大臣呈上的奏章,先是要经过通政使司的检阅校正才能上呈朝堂。

    三品以上官员的奏章是由左右参议检阅,六品以上官员的奏章是由知事检阅,只有六品一下官员的奏章才是由执笔检阅,执笔是通政使司最底层的员工了。

    一个文书负责四个执笔,来监督检阅她们的工作。

    李成玉被分在了顺天府巡街使,说白了就是巡逻的。

    “辛亏没跟那个花花鸡分一起。”沈乐君一脸嫌弃的跟刘妮说道。

    刘妮有些走神,崔云秀被分到大理寺七品官员,比起她这个枯燥的文书要有很多油水可劳了,光官衔也比自己高两级。

    沈乐君推了刘妮一把,她才回神,“啊?对,是啊,他那个工作也不太好,天天风吹日晒的!”

    “哈哈,就让他这只花花鸡去街上转呗,天天招摇的摆弄着他的首饰,那个工作很适合他!”沈乐君不厚道的笑道。

    “嗯!”刘妮轻轻应了一声,她的心里有些不平衡,科举时她只比崔玉秀低了三名,没想到任职差的这么远,真是人同命不同啊!

    沈乐君见刘妮兴致不高也不再跟她攀谈,毕竟也不是很熟,现在更加想念崔云秀了,崔云秀要是在这,就能和她好好的讨论一番了,将李成玉加损带贬的取乐,两个人嘻嘻哈哈笑在一起。

    沈乐君抬眼看了一眼大理寺那等着登记的崔云秀,她的笑容少了很多,脸上总是淡淡的忧伤,刚才见到沈乐君也没有过来打招呼,而是淡淡点了下头,就转过身去。

    好不容易等着报道完了,已经快到晌午了,沈乐君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走到刘妮身边,“刘妮姐,咱们一起去吃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