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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幸福深处-第2部分

小说: 幸福深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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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时间在一起。他很憨厚。在他心里我聪明绝顶。那年他在读夜大,一天早上临上班前,他惊呼一声:“哟,坏了!下午语文课老师让交一篇作文,我忘写了!”我觉得他太大惊小怪,“什么题目?我在家帮你写一篇,你拿去交差不就行了?”他告诉我题目叫做《秋天》,于是整个上午,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奋笔疾书。我一直感谢爸爸把文学修养遗传给了我,这类文章我向来驾轻就熟。中午,我急急忙忙把写好的作文拿给他,他一边吃饭一边心不在焉地誊抄下来。等到第二周的这一天,他们的语文老师——一位北大中文系教授在课堂上点评作文。“在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的作文达到了可以发表的水平。他写的是自己在秋天里怀念一位老师……”老师讲了很多文章中可圈可点的细节,他却一脸茫然,心想这是丹丹写的那一篇吗?“我在北大教过这么多学生,还没有人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我给他打了96分。”等到作文发下来,他看到稿纸右上角果然写着一个鲜红的“96”,先是一阵狂喜,很快就又发起愁来,愁的是既然老师对他如此印象深刻,将来的作文他是没法自己写了。后来我把这篇文章寄给了《北京晚报》,真的发表了。我用了一个笔名叫做“小舟”。一来“舟”里包含着一个“丹”字,二来“舟”与他的姓氏“周”同音。那时候做任何事都一定要留两个人的痕迹在一起。后来我们之所以分手,大概是因为再没有更多的缘分让我们继续共度更长的时光。现在想来每恋爱一次就建立一次婚姻并不太明智,但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我能作出的选择无外乎此。因为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我想白天黑夜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被打扰,无需躲藏,不必为了几天一次的见面仓惶等待。分手以后他便消失了。各种机缘巧合让我遇见小学同学,遇见儿时邻居,遇见聚会时偶然相识的朋友,甚至胡同口卖冰棍的大嫂,唯独没能再遇见他。不知他将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离婚后一年多,我遇见了英达。在我的三次婚姻中,英达这一段总好像不可触碰。然而既要写我所经历的过往,与他共同走过的10年便无法回避。他比我大49天,我们27岁相爱,37岁分手,共同度过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光阴,从浪漫无忧的青年走到心事重重的中年。
  分手时我曾经试图出一本书纪念那段旅程,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今天,当我同意了出版社的约稿,便又将那些尘封近10年的手稿找了出来。重温以后我惊讶无比:时间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东西!太多的往事,太多的心情,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假如当初没有记录下来,那段婚姻在记忆中将只余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所以我庆幸我写过并留下了这些文字。
但面对这真实得让人有些“难以接受”的历史,我又犹豫了。无论初恋,还是第一次不为人知的婚姻,想来我已十分淡然。而与英达共同生活的这一段却因当时正沉浸其中,色彩显得格外浓烈。如今我们已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出太远,再没有任何重合的足迹,翻回旧的一页是否仍有必要?是否会打扰别人的生活?更何况,即使一起走过的日子,他的记忆和我的记忆又能完全一样吗?我不知道我应该仅仅留下那些故事,淡然地叙述,筛去彼时心情,还是应该保留既然已经保留下来的一切。我不知道应该将它们留给自己看,让自己记住曾经走过那样一段路,那么温馨那么动感情,还是应该说给别人听,告诉别人现在我早已不疼了,不在乎了。最后我决定尊重历史,将逝去的那一段复原。所以现在的有关英达的文字大部分仍是出自10年前的我之手。
  当然,在我们各自度过了又一个10年后回头看,37岁还是太年轻,那时的心境极端而热烈,红太红,黑太黑。于是只有到了一切都已平静的今天再去回首那段往事,冷静地,客观地,泰然地,看到的才是它本来的面目——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其他可能,海可枯石可烂,抑或新人笑旧人哭,其实不过是一个“缘”字。
每一次爱都是惊心动魄的
我和英达的相爱是在1987年,那年1月他母亲去世,他从美国回来奔丧。正好剧院要排一个新戏《纵火犯》,由林兆华导演,英达任副导演算作实习,也为将来能留在剧院做准备。我在里面演一个戏份很少的黑人小女仆。演出时我给自己梳了一脑袋小辫儿,满脸满手的黑油彩和一个大而厚的嘴唇,用尖而快的怯生生的声音讲话,可笑极了。那出戏演的场次不多,在我的艺术道路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但它却改变了我的生活。建组的那天,在会议室讨论剧本,大家围坐在大桌子四周,我和英达挨着。我排戏从来不带水,因为我觉得无论坐下来谈什么都先倒上一杯茶那是老年人的习惯。英达的面前放着一个保温杯,满满的香喷喷的茶水。导演正在谈剧本构想,我渴得要命又不好讲话,就在纸上写了句:“我能喝你的水吗?我没病。”他笑了一下,在下面写:“当然能。但我有,AIDS(爱滋)。”他就是这样一个机敏 窗体窗体底端幽默的人,不认识他的人与他的第一次谈话都会很难忘。他的聪明,他的博学,他的狂放和不可一世,让喜欢他的人一见钟情,让讨厌他的人不能容忍。
“有什么了不起!”常常有人会这么说,“不就是英若诚的儿子嘛,不就是去过美国嘛。”
我们的关系有进展是在排戏后大概两星期。有一天早晨他进排练厅直接走近我,手握成一个拳头放在我的手上,松开是一个被他的手捂热了的煮鸡蛋。我笑着把鸡蛋磕开,连蛋清儿都还是水。“你的手根本没把它焐熟!”我大笑起来。然后是我请他在一个叫“白桦林”的小西餐厅吃饭。然后是我接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一定要娶你!我一定会娶你的!”“咱们得好好谈谈。”我说。因为我发现问题有点儿严重。“好啊!我有套单元房,在水碓子13号楼,你来吧!”他的表情特别真诚。
约好下午5点见面,差5分钟5点我就到了。刚上楼梯我就听见有人在鼓掌,爬上来看见他换上了干净的白衬衫。“我妈说女孩子跟人约会应该迟到。可我在大街上耗了半天还是早了5分钟。真够露怯的!”我说。他笑起来。我说什么他都笑,他好像特别爱听我说话。
  我们相爱了,像两个18岁的少年。每天在剧院见面我们都大喘着气。中午休息时我们跑到新侨饭店吃饭,整顿饭他都在教我唱英文歌。我那会儿一句英文都不会,靠死记硬背我的发音居然还特别准。4年后我第一次去美国时给美国人唱过那些歌,有个美国人无论如何不相信我根本不明白歌词是什么意思,他简直不能想象我那时不会说英文。
  我不是那种把爱情一点儿一点儿给出去的人,我不在乎也不考虑是否自己像个傻瓜,我完全缺少女孩子的疑虑和谨慎。一旦爱上了就全心全意。爱会使我的理智消失,智商为“零”。人们常说:“真正的爱只有一次”。我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热恋时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英达在看报纸。电视里演的是“世界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名模大赛”。每一个模特走出来我都惊呼一声,然后我说:“快看呀英达,太漂亮了!这些女人真是‘上帝的宠儿’!”英达漫不经心地抬了一下眼皮,嘟囔了一句:“比你还差得远啦!”能想象我的智商吗?不撒谎,当时体重近130斤的我差一点儿就相信了他的话!他还告诉我,我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儿。“大学里的那些女孩子可能会读书,但她们绝大多数都没你‘聪明’,‘聪明’不一定会读书,就像有文化不一定灵魂高贵一样,你经常会看到一个窗体顶窗体底端文化人有一个小市民的灵魂,而你是既聪明又灵魂高贵。”
  这些话我听了心里可太舒服了!我深深地把它记了10年。
  后来他回美国继续读他的学分去了。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他还给我写了好多特棒的“情诗”。他说他写的诗老在“韵”上,他不会不押韵,而在“韵”上就不能算好诗。我自视为文学青年,同样以诗回赠给他,同样地每一句收尾都在“韵”上,这很糟糕:
穿一件雪白的毛线衣,
拿一张正方的小纸躲在角落里,
用诉不尽的思念折一只纸鸟寄给远方的你。
  我把纸鸟放在唇边装进无数的吻,
  又轻轻搂在怀里装进我心中的秘密,
  带着我的嘱托,
  带着我潮湿的梦,
  带着那一段无声的乐曲……
  飞吧,飞吧,
  但千万不要歌唱,
  记住啊,
  做我和他的使者,
  你要默默地,
  默默地。
嫁给英达
英达以最快的速度在美国读满了学分。1989年7月13日,我们终于在东城区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了。
  我真正走进了那个家,卷起衣袖开始做“家庭主妇”。我首先打开壁橱,将英达的母亲生前存放多年的“宝贝”都翻了出来:大捆的布匹、大叠的口罩,以及许多永远不会再用的,每一个经历过“困难时期”的母亲都会保留下来的生活用品。我把它们分送给邻居和亲戚。
  然后,我作出一个更为惊人的举动:我铺开了那张虽已购买多年却依然如新的仿古地毯。那是一张漂亮的地毯,是英达的父亲托朋友买的。它常年卷在沙发根处。从前只有来了重要客人他母亲才会把它打开,然后命令所有的人光脚。我打开它的时候,英达的父亲还在看报纸。他吃惊地看着我,愣了半晌才问:“天天都铺着啦?”“啊!”我坚定地,头都没抬。“脏了怎么办?”他小声地说。“洗!”我说。“坏了怎么办?”他声音渐高。“再买一个!”我动作麻利地收拾着。“倒也是!”他嘟囔了一句,再没说话。我把家里一个最大的黑衣柜里所有的东西清理出来,然后从街上叫来了收购旧家具的小贩。
  “能卖多少钱?”我问。
  他敲了敲木头,摇了摇头:“不要。”
  “5块钱你拿走。”我着急地说。
  他还是摇头:“都是三合板,卖不出价。”
  “不要钱。”我狠狠心,“送给你了!你拉下去吧。”
  他还是不要,他走了。这个衣柜根本没有后挡板,多年来它直接靠在墙上,里面的衣服都会蹭上白灰。我把它抬下楼,扔在了垃圾箱旁边。
  8月底,我正准备接一部由滕文骥导演的电影《黄河谣》。我演女主角,英达当时还没有工作,就跟我一起去了西安,准备做那部戏的副导演。我们在西安为剧本的丰富出了一些主意。修改剧本的时候,我们回到了北京,就在那时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要这个孩子吗?”我问英达。“要吧!”英达坚定地说,“反正早晚得要。”“戏怎么办呢?挺好的机会,我应该再演几年。”“也是,”英达说,“那就别要了。”
  “为什么你不想要我们的孩子?”我盯着他,“为什么你想杀了它?”我开始无理取闹,开始有了做母亲的恐慌,开始撒娇和找理由哭。英达哄了我很久,我们决定生,并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滕文骥。我非常兴奋地准备做母亲。八九月份北京还很热,我穿上宽松的孕妇服,每天都在毫无顾忌地大吃。终于可以不担心发胖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在长肉,并且十分得意地每天下午在楼下晒太阳。
  “丹丹怀孕啦?”楼里的邻居见我穿着孕妇服都在问。
  “当然!”我自豪地回答。
  “多久了?”人家看我挺着肚子。
  “1个多月了!”我努力控制着幸福的表情。每一个听见我回答的人都放声大笑,因为此时孩子大约只有一颗黄豆那么大,而我的肚子已经不小了。
  就这样,我在家里准备做母亲,英达在陕西拍《黄河谣》继续做他的副导演。戏还没有拍完,英达就回来了,说滕导让他先回来写下一个戏的剧本。英达果真在写了,而且非常认真,然后很快发现人家只是找了个借口把他撤了。从来没人要用他写的东西。我想他第一次进摄制组,一定工作特别“认真”,一定显得特别“聪明”,一定给不少人提了不少意见,一定有滕导老班底的人问:“哪儿来个不知深浅的,跑这儿来指手划脚。他不走,我们走!”一定是滕导没招了,怕戏拍不下去,就想了个不伤英达自尊心的办法,把他先发配回来了。尽管情理上是这样,我还是像一个孩子被人欺负了的母亲一样被激怒了。我对后来到我家来给英达送稿费的制片主任说:“请你转告滕文骥,宋丹丹说他是个虚伪的小人……”
 我不知道那个制片主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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