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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卜案-第6部分

小说: 卜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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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铜人是否还在?”

    “东汉董卓当政,为敛聚金银大肆铸钱,以至铜材奇缺,不得不将其中十尊铜人熔化。独独留下两尊,正是当初阿房宫内的经络铜人。然而铜人之劫尚不止于此,百年之后,剩余的两尊铜人也被前秦苻坚夺去销毁,从此灵枢经络图的下落再也无人得知。”

    闻所未闻,如果在此之前,校尉必然会将这一类信口开河斥为胡说八道,但相识以来种种经历,不免对此人生出敬重佩服的念头。想了一想,谨慎道:“李兄如何知道这些?”

    “凡人皆有所好。李某的癖好便是搜集世间有趣之事。人生百年如此漫长,若没些闲事打发光阴,岂不太过无聊?”

    “这爱好倒真……”想了半天不知如何形容,只好说道,“倒真……与众不同。”

    “过奖。”李淳风不动声色地捏开一颗长生果,“其实除此之外,在下也有些爱好与别人一样。”

    “比如说?”

    看了看一脸好奇,夹杂了些许敬畏的校尉,酒肆主人用至为诚恳的语气说道:“比如说,银子。”

    “……李兄!”

    满脸都是被捉弄之后的懊恼神色。见状李淳风哈哈大笑起来。

    “好好,闲话不提。尉迟可愿意陪我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赴约。”望着一脸困惑的校尉,李淳风笑道:“不过不是我的约会,而是你的。”

    ※※※

    “对不住,柳姑娘去了孙司马府上,今日不能奉陪了。”

    说话的女童只有十四五岁模样,应答口齿伶俐,神态远比同龄孩子成熟得多,虽然年幼,竟已有些许妩媚风情。两人此刻已经来到明翠阁前,所要寻访的正是前日在集市上险些为惊马所伤、后来又被尉迟方搭救的歌姬柳五娘。与长安城中烟花教坊相比,此处直可称为风雅之地,连应门小婢也谈吐不俗。尉迟方是直性男儿,闻言便道:“既然如此,那就改日再来拜访。”

    刚想转身,岂料却被李淳风一把拖住。惊诧之下,却见对方对自己眨了眨眼,转头向女童说道:“可惜可惜,我等是慕名而来,这位尉迟大人对柳姑娘渴盼已久,朝思暮想,寤寐求之,倘若不能一睹芳容,只怕就此相思成疾。”

    “什……什么?!”

    “唉呀,知好色而慕少艾,实乃人之常情,尉迟也不必隐瞒了。”李淳风对校尉的狼狈之状视若无睹,继续说道:“可否通融,容我等到柳姑娘房中等候?”

    “这……”女童迟疑了一下。校尉气宇轩昂,年少英武,却有一种忠厚正气,迥非风月场中浮浪子弟形象;另一人则潇洒温文,笑容可亲,令人一见之下顿生好感,不忍拒其所请,“好吧,我带你们去她那里。”

    暗香细细,暖意融融。这是一间不大的客房,一张珠帘隔开内外,陈设算不上奢华,却雅致舒适。墙边挂着一张木色斑斓的古琴,临窗一榻,随意铺陈着银狐皮的坐褥。几案上一只白色瓷瓶,插着数枝红梅,枝干横斜散逸,如同丹青妙笔所绘。对面墙上另挂有一幅字,笔力虬劲,仿佛要破纸而出,当是男子手笔。

    尉迟方正襟危坐,形貌局促。他自幼跟随叔父,后来入了勋卫府,习武当差之余,多半是与同僚饮酒,偶尔也去赌场掷两把骰子,这种风月场所极少涉足,更不必说女子闺房中。鼻端闻到熏香之中夹杂着淡淡脂粉香气,颇涉遐思,一面又有些不自安。李淳风却毫不在意,斜靠几上,随手拈起桌上糕饼放入口中,便像是在自己家中一般随意。

    “为什么要到这里?”

    “自然是聊解尉迟的相思之苦了。”

    “你……”

    “呵呵,莫恼莫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尉迟少年英俊,这等风流韵事自然是多多益善啊。”

    “可我,我何曾……”

    话未说完,门帘一动,一名歌姬已经抱琴而入。年约十七八岁,外貌仅及中人,神态却落落大方,向两人福了一福,道:“见过二位公子。”

    尉迟方连忙起身回礼,李淳风却坐着不动,“姑娘贵姓?”

    “贱妾姓宋,小名双红,是五娘弟子。”

    “幸会。这么说来,你也擅长琴技了?”

    女子掩口一笑,“明翠阁上下,自阁主起便是以琴艺著称。但双红初学,只怕贻笑方家。”

    “传闻公孙阁主琴技冠绝天下,不知我等可有缘欣赏?”

    摇了摇头,女子脸上现出愁容,“阁主近年来重病缠身,一直在后院小楼中静养,莫说外客,就连我们这些弟子也有数年没有见到他了。”

    “可惜。”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站起身来,踱到字画处。尉迟方心中不耐,正想开口,却听李淳风闲闲说道:“崔将军过世之后,这里想必也会冷清得多吧。”

    声音依旧平淡,听在尉迟方耳中却如同惊雷,蓦地呆住了。宋双红也怔了怔,随即低头叹道:“正是呢。楼中前日才听说他的死讯。”

    “哦?想来柳姑娘定是极其伤心了。”

    “可不是……”女子话刚出口,突然觉得不妥,又缩了回去,“不过如今人既不在,就算是恩情似海,也不过徒留惆怅。”

    “嗯。”将手伸到正在发愣的尉迟方面前,晃了晃。

    “做什么?”

    见对方手指搭成了一个圆圈,校尉这才明白过来,连忙从怀中摸出一贯铜钱,递给双红,“我们还要在此等候片刻,姑娘自便吧。”

    眼看女子背影消失在门口,尉迟方已忍不住叫了起来。

    “李兄怎知柳姑娘与崔将军有所关联?!”

    “只是巧合罢了。”李淳风坐回几案之前,若有所思,“事物之间,常有因果。譬如狩猎,见草木动而知狐兔行于其下。乌夜蹄颇具灵性,为什么突然癫狂,要追逐一个女子?这其中,或许便有你我不知的渊源。何况……”伸出修长手指点向那幅草书,“崔将军的手书在此,我若再不知二人关系,岂非愚不可及?”

    这才注意到那幅字,写的是一首古从军行。并无印章题款,只在末端写了一个“启”字。

    “崔元启以书法闻名,这幅字墨迹崭新,为近日所书;以古从军行相赠佳人,正是军旅中人本色,而笔力雄浑,又绝非文人手笔。”稍一停顿,李淳风道:“看来崔将军对这位姑娘用情很深啊。”

    “妙啊,当真神奇之极!难道你来此地之前,便已知道这幅字画?”

    “当然不是,方才不过是灵机一动。至于我来这里的原因,”伸手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在几案上展开,“是为了此物。”

    那是一方浅绿色手帕,锦缎织成,带着淡淡香薰气味。右下角用深绿丝线绣着一个柳字。

    “这便是那日在乱葬岗尸堆之旁找到的。”望向瞠目结舌的校尉,酒肆主人微微一笑:“如今你该知道,那夜开远门外,可不仅仅是你我二人。”

 第十章 还魂

    尉迟方张大了嘴,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正在此时,门外隐隐传来一个粗豪声音:“尉迟大人!尉迟大人!”门帘一掀,迎面而来的正是自己属下亲兵。之前曾命他在随意楼中等候自己回去,不想却一直寻到这里来。

    “大人不好了——”

    “什么事?”

    “是谢大人——谢大人出事了!”

    依旧一头雾水,“哪个谢大人?”

    “就是咱们勋卫府的谢将军!刚刚于大人那边的弟兄来报信,他——他——”亲兵此刻才将一口气喘匀,“他死了!”

    “什么!”尉迟方大吃一惊,“你是说,谢应龙谢将军?”

    “是啊,”亲兵忙不迭地点头,“今天早间才发现的。”

    “在哪里?带我去!”

    什么也顾不得,校尉慌忙向李淳风辞别,靴声橐橐,越去越远。“喀”地一声轻响,一枚花生被捏了开来,露出它内里红润的表皮、饱满的果实。酒肆主人并未将花生送入口中,而是若有所思地轻轻嗅着,随即眯起眼睛,唇边显出一丝笑意。

    ※※※

    这景象异常凄惨:谢应龙那失去生命的冰冷躯体以一种极其不自然的姿态仰卧着,双手紧握,姿态僵直,似乎还想抓住最后希望。面色是铁一般的青灰,死前一瞬的惊讶与恐惧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被保留下来。

    “怎会这样?”

    前两日还曾与自己相见,转眼便阴阳殊途,尉迟方不禁心中寒栗。正当他俯下身,想要仔细看那具尸体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放开!”

    “住口!”

    紧接着便是棍子击打的声音,以及嘴被堵上之后的呜呜声。尉迟方转身看去,只见一群兵丁正押着一个壮汉走了过来。那壮汉身材极其高大,肤色黝黑,异族装扮,看起来竟眼熟得很。随即想到,正是那日在随意楼寻衅生事的汉子。此刻浑身上下都被绑缚着,口中也被人塞上了泥土,模样既愤怒又狼狈。

    “尉迟兄弟!”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来,年纪稍长,毛发浓重,一部落腮胡几乎将眉毛也连在了一起,颧下高起两块横肉,令人望而生畏,正是自己的同僚于怀。私下里,此人在军中雅号“场外将军”,那含义便是说,战场之上无甚能耐,威风全在战场之外。好在为人还算仗义,又喜好结交,与尉迟方平日也常往来。

    “这是怎么回事?”

    “老天有眼,活该这小子落在咱手里!”一提起此事,于怀一张毛脸立刻放出光来。伸手一指那大汉:“喏,这便是那凶手了。”

    “凶手?”仔细端详了一下大汉,尉迟方不禁心生疑虑,“你是如何捉住他的?”

    “说来话长,昨夜我巡城,走到这里,就看见这突厥大汉躺在地上呼呼大睡,酒气熏人,形迹可疑。我见他不象个好人,让人将他捆了,谁知一转头,正见到谢将军的尸体——”转身踢了那大汉一脚,“可不是这异邦奴才杀了谢将军么?”

    于怀洋洋得意,大汉却一脸恚怒,苦于说不出话,憋得脸色都紫了。尉迟方疑窦丛生,道:“可曾问过他?”

    “嗨,还要问什么,这种凶顽之徒,当然是百般抵赖了。”

    见此情形,尉迟方突然想起李淳风,心中登时有了决定,拱手道:“于兄,小弟有个不情之请:能否将此人先交予小弟?”

    “交给你?”

    “正是。这桩案子恐怕并不简单,小弟有个朋友,对查勘讯问颇有心得,因此想将他带去细问情由。”

    “这可难了。”于怀皱起眉头:“按说老弟要这功劳,哥哥我就该双手奉上;只不过哥哥年纪大了,跟你们年轻有本领的没法比,在军中这许多年,难得寻到一个立功的机会……”

    听口气,竟是疑心尉迟方要抢功,尉迟方连忙摇手,道:“于兄误会了,小弟不过是——”

    话未说完,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放了这汉子。”

    语声不高,却有不容分辩的斩钉截铁。尉迟方回头,便见到新近结识的那名男子。依旧是布带束发,青衫木屐,看上去像是个落拓文士,然而气度从容自在,毫无酸腐之相。双眉挺秀,直入鬓角,并非利剑似的锋锐,而是远山一般淡然。这样一个人,行走在冬日肃杀诡异的长安城里,神情态度却仿佛于鲜花簇锦之中走马陌上,有春风和煦,扑面而来。

    校尉心中一喜,刚想开口,于怀已经喝道:“什么人?”

    伸手拍了拍身上衣衫,男子神色自若,“一介草民。”

    上下打量了一下,来人确实不似贵胄子弟,但气度却又迥异常人,于怀不禁心中狐疑,“你方才说什么?”

    “此人并非凶手。”

    “你怎么知道?”

    李淳风向地上看了一眼,淡淡道:“因为这个人并没有死。”

    “什么?!”这句话是尉迟方和于怀同声叫出来的。在场众人面面相觑,明明是断绝了气息的冰冷尸体,怎会没有死?

    “胡说!”

    “可要打个赌?”

    “打赌?”

    “人若未死,你便放了这汉子;若死,我抵一命。”

    “这……这可开不得玩笑!”尉迟方瞠目结舌。

    转头看了校尉一眼,酒肆主人忽地一笑。

    “有劳尉迟,寻一处安静地方,我为他还魂。”

    指挥兵士将人抬入民房,尉迟方怀疑自己是否发了疯,才会相信死者还魂这样匪夷所思之事。但那人神情言语自有一种不容置疑的气势,即使生性横蛮的于怀,一时间竟也被他气度所慑,乖乖听从调遣。

    李淳风将火盆安置在屋子四角,脱去谢应龙身上衣物,伸手自怀中取出一个方形匣子,打开之后是一排金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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