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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部分

醉枕香江-第237部分

小说: 醉枕香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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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听说林宥伦出新作。对于平海来说可不算是什么好消息。
“读者反馈如何?”
“报纸上只连载了第一章,现在还看不出太多的东西。”胡娴语气平淡地解释了一句,接着马上话锋一转,“不过我听说《明报》这期在以往的发行量基础上特别加印了10万份。而我手上这份,都是高价从别人手里买来的二手报,发行点的报纸,一早就已经被读者买光了。”
于平海嘴上不说。心里却倒抽一口凉气,《明报》的日发行量大约在15万份左右。而林宥伦的新作一连载,销量立刻翻了一番,撇开其他的不谈,林宥伦作品在香港的号召力确实无与伦比,这一点连于平海也不得不承认。
事实上不止是胡娴、于平海在关注着《明报》的发行情况,整个香港报界目光都聚集在《明报》身上,而这一整天,很多普通人讨论的话题都和《诛仙》有关。
巴士上,两个放学回家的男生就在讨论着这个话题。
“你说张小凡和林惊羽谁会是主角?”
“这还用问吗?肯定是林惊羽了,你没看《昆仑》和《搜神记》里,主角都是那种非常聪明、天赋又好的类型,我感觉林惊羽就很符合这些特点。”
“可我感觉这一章内容描写张小凡好像更多一些欸,虽然他有些笨,但你不觉得他和林惊羽很像是金镛《射雕英雄传》中郭靖和杨康的设定吗?”
“但也有可能是《搜神记》中拓拔野和蚩尤的设定啊?很有可能是双主角,因为我记得林宥伦好像在什么地方说过,会有想法要写一部双主角的小说。”
两个男孩的争论很快引起了周围人的主意,旁边一个夹着公文包、戴眼镜的青年人忍不住插嘴说:“林宥伦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但指的肯定不是《诛仙》。”
两个男孩也不介意有陌生人插话进来,反而兴致勃勃地和那个眼镜男讨论了起来:“你这么肯定,有什么证据吗?”
眼镜男扶了扶眼镜,开始侃侃而谈:“当然有了,林宥伦说要写一部双主角的小说,这话是在他推荐《大唐双龙传》这部小说时说的,当时《明报》上专门有登过这篇文章,因为《大唐双龙传》用的就是双主角,然后林宥伦说自己也从这部小说里获得了很多启发,然后会在《昆仑》的续集中采用这种双主角的写法,但是现在这部《诛仙》,明显是他单独写的一个故事。”
“那你觉得谁会是男主角?”两个男孩接着又问道。
“这个其实很简单了,你们要是看过林宥伦所有的小说就会发现,他书中的主角肯定是第一个出场,《诛仙》中谁第一个出场?”
“张小凡!”
“林惊羽!”
两个男孩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后又齐齐把目光转向眼镜男。
“你们说得都没错,事实上两人是一同出场,当时林惊羽和张小凡正在打闹,林惊羽在追,张小凡在跑,但是如果你们仔细看就会发现,张小凡的名字出现要早于林惊羽,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就是这部书的主角。”眼镜男脸上一副很笃定的表情。
两个男孩相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个从书包里拿出一份报纸,找到连载小说一看,果然正如眼镜男所说,张小凡的名字要先于林惊羽出现,不过以此就判定林惊羽是主角,理由还是有些牵强。
“喂,小鬼,你这份报纸卖不卖?”旁边一个爆炸头,穿着很时髦,戴墨镜的男子开口问道。
“不卖!”那个男孩子宝贝似的将报纸按在怀里,“这是我起了一个大早,跑了三家书报亭才买到的。”
“我出十块钱,你把这份报纸卖给我!”
墨镜男开出了五倍的价格,男孩脸上不禁露出犹豫的表情。
“我出十五块!”旁边一个留着板寸的男子突然开口。
“喂,老兄,你存心和我过不去是不是?”墨镜男立刻就不干了,瞪着对方说道。
“怎么,你有意见?”
板寸头将衬衫袖子卷了起来,手臂上露出一个狰狞的纹身,墨镜男一见对方这架势,气势顿时若了几分,嘴里诺诺地说:“这是我先看上的。”
“谁出价高卖给谁,这个傻瓜都知道,你说呢,小鬼?”板寸头轻蔑地瞥了墨镜男一眼,然后朝拿着报纸的男子笑了笑。
“你真准备出十五块钱买?”男孩不确定地问了一句。
板寸头二话不说,拿出钱包数了十五块钱,递给男孩,然后直接把报纸从男孩手上拿了过来。
墨镜男在旁看得直跺脚,却有不敢插话,生怕惹恼了对方,下车就被一群烂仔拿刀追砍。
板寸头也不理他,直接展开报纸,在车上津津有味的就看了起来。
报纸上只有第一章,不过几千字,不到一会儿功夫就看完了。
板寸头意犹未尽地将报纸合上,拿在墨镜男眼前晃了晃,“十五块钱卖给你,要不要?”
墨镜男正想要拒绝,可看到板寸头眼中满是威胁的意味,临时改口说:“要,我要。”
板寸头很满意地点点头,从墨镜男手上接过十五块钱,将报纸往墨镜男手里一塞,“兄弟,很上道嘛,以后有什么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报我的名号,记住了,我叫大飞!”
墨镜男心中诋毁不已,全香港绰号叫大飞的人那么多,谁知道你是哪个大飞?不过表面上他还是很客气地向板寸头笑了笑,很小心地冲他手上要过了那份报纸。
墨镜男下车的时候,报纸上的小说连载他都已经看完了,可是花了十五块钱买的报纸,他又舍不得就这样扔掉,正犹豫着该怎么办的时候,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墨镜男转头一看,是和他一起下车的一个中年男子。
对方笑呵呵地跟他说:“小伙子,你手上这份报纸看完了吧?卖给我怎么样?”
“你出多少钱?”
“十块!”
“刚才你在车上也看到了,这是我出十五块买来的,你要就原价拿走。”墨镜男一脸坚决的表情。
“那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中年男子说完,转头就走,墨镜男急忙在后面喊住了他。
“十块就十块,卖给你了!”(未完待续)
 第388章 诛仙一出,谁与争锋(下)
“马仔,今天你妈妈特意给你煲了鱼翅汤,赶快来趁热喝。”马荣诚的父亲提着一个保温盒,推开了病房门。
马荣诚手上还打着绷带,此时正在站在窗户边看外面的风景,听到父亲的声音,他把头转了过来。
“我已经闻到香气了。”马荣诚用力嗅了嗅鼻子,说道。
马父解开保温盒,把汤盛到一个碗里,端给马荣诚。
“这么烫,怎么不用报纸垫一下?”马荣诚接过来发现碗有些烫手,有看父亲手上拿着一份报纸,很是不解。
“这可是我花了十块钱才从别人手里买来的,书报亭早就没得卖了。”马父宝将报纸翻开,找到《诛仙》连载的那个版面,递给马荣诚,“林宥伦的新作,我想你应该会很感兴趣。”
马荣诚将碗放下,拿过报纸一看,果然是林宥伦的新作连载。
只看了一个序章,马荣诚就感觉这部小说的设定很有意思,从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之后,很少有人再尝试这种以古典风格的仙侠小说,马荣诚以前还想过要构思一个这方面的漫画,没想到林宥伦先一步就写出了这样一个故事。
“好啦,你先喝汤,报纸一会儿再慢慢看。”
在马父的催促的下,马荣诚不得不放下报纸,先把鱼翅汤喝完,碗一放下,接着马上又把报纸拿了起来。
报纸上连载不多,一会儿工夫马荣诚就看完了,看完之后他止不住心潮澎湃,有种非常强烈的想要知道后面故事的冲动。
犹豫了片刻,马荣诚便决定给林宥伦打电话,讨要后面的书稿。而理由他都已经想好了,就说想要把《诛仙》改编成漫画。
马荣诚是单纯地被这个故事吸引,而无线这边紧急召开会议,讨论购买《诛仙》电视剧改编权,却是因为《诛仙》连载首日《明报》激增的发行量。
会议一开始,芳逸华就有言在先,无论是她还是邵毅夫,这次都不会出面,只能是下面人去求林宥伦。
林宥伦虽然没有直接插手无线的管理。但影响力却在逐步的渗透,比如说他负责开发的《好声音》现在已经成了无线的收视利器,每逢播出,基本上可以力压同时段节目,收视率甚至会达到第二名的两倍还多。
邵毅夫和芳逸华都能看出这种势头。但却没办法阻止,林宥伦这边也比较克制,虽然无线对其手上制作的节目有不小的依赖,但林宥伦并没有对无线的高层管理表现出太多的热情,这也打消了邵毅夫、芳逸华的一部分顾虑,但是让他们完全放心却又不可能。
这就造成了邵毅夫和芳逸华很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他们想更多的依靠林宥伦。已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彻底压制住对手,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林宥伦对无线的影响太大,会过早地威胁他们对无线的控制。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这次明知《诛仙》改编电视剧版权会很抢手,邵毅夫和芳逸华还是忍住没有亲自去找林宥伦,就是不想给外人留下无线离开了林宥伦就做不好的印象。
当然《诛仙》的电视改编权一定要拿到手,芳逸华在会议上直接下了死命令。这可就让手下人有些为难了。
林宥伦现在是无线的董事,按说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事只要无线这边开口,林宥伦肯定会答应,关键是价格的问题。
无线的电视剧一向都有很严格的成本控制,而要想买下《诛仙》的电视改编权,少了几百万肯定不行。
倒不是说林宥伦缺这几百万,而是他的身价和作品的影响力摆在那里,要是少了那就是自掉身价,林宥伦在无线的占股只有5%,他不插手无线的管理决策,同样无线也不能对他有更多的要求。
“方小姐,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种方式,不直接找林先生购买版权,而是以合作的方式,双方联合拍摄这部电视剧。”粱加树提了一个建议。
“那电视剧的版权算哪边的?”芳逸华听完马上就问。
粱加树不假思索地说道:“香港由我们无线独家所有,香港之外的版权归属林先生,我觉得这样会比较合适。”
“我们在新马泰这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电视台,难道到时候要播这部电视剧,还得从林先生手上去买吗?”曾丽珍历来和粱加树不对付,一有机会就和他唱反调。
“那曾小姐可有更好的办法能够说服林先生?”粱加树反问道。
“我们在谈论的是你的方案,怎么又牵扯到我身上了?”曾丽珍完了手太极,又把皮球给踢了回去。
“曾小姐觉得我的方案不合适,然后你又提不出更合适的方案,那你这个时候反对究竟是什么意思?”粱加树没有明说曾丽珍在故意捣乱,但话里就是这个意思。
“你……”曾丽珍气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怒视这粱加树。
“够了!”芳逸华扫了在会议桌上针锋相对的粱加树、曾丽珍一眼,“我不是来听你们两个吵架的,丽珍你先坐下,加树你继续说。”
粱加树得意地望了曾丽珍一眼,整理了一下思路,说:“方小姐,我提出与林先生合作,主要是考虑到这部电视剧的题材特殊,需要用到不少电脑特效。亚视花了4000多万拍《搜神记》,最后还被观众骂那么惨,现在这部《诛仙》要拍出让观众满意的效果,只怕成本会比这更高,当然我们也可以压缩成本,但制作出来的效果肯定是差强人意,而且林先生那边肯定不会同意。我相信林先生对《诛仙》的电视剧绝对会有很高的要求,如果我们达不到他的要求,他很可能会选择与其他电视台合作,就像当年我们没有拿到《搜神记》的电视版权一样。”
芳逸华认真考虑了一会儿,示意粱加树接着往下说。
“合作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林先生自己投资拍这部电视剧,然后我们从他手上把香港的播映权买过来;另一种是我们也参与一部分的投资,然后电视剧在香港地区的版权归我们独家所有。实际上这两个方案需要投入的资金都差不多,不过后者我们可以有更多的主动权,比如说可以向林先生推荐使用我们无线的演员、用我们的摄影棚,其实也就和我们自己拍这部电视剧差不多的效果,但资金却可以节省很多。”粱加树这般建议,等于是将电视剧制作的决定权完全交给了林宥伦,换成是和别人合作,他肯定不敢这么说,但是林宥伦身份特殊,不仅是无线的董事,同时也是原著小说的作者,由他来主导这部电视剧的拍摄,旁人谁敢说能比他做得更好?
芳逸华最终还是被粱加树给说服了,同意他去试一试。
而同样跃跃欲试的还不止是无线,徐可在看了《诛仙》之后,脑中立刻就产生要将这部小说改编成电影的念头。
徐可这么迫切,主要是还是因为6年前的那部《新蜀山剑侠》叫好而不叫座,留下来很深的遗憾。
那一次,徐可挑战香港电影传统和开创特技新路的努力最后以失败告终,受此挫折,他对技术电影开始有些心灰意冷,直到林宥伦拍出《黑夜传说》,电影特效技术展现出其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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