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2012不死好好活 >

第11部分

2012不死好好活-第11部分

小说: 2012不死好好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绝他拒绝的那样干脆。
地域疏远了两个人,把他们的心拉的很近,距离却推得很远。隔了一条河,看得到对岸,却远不是你视线范围内那个一步之遥的栖息之地。而是一场海市蜃楼的假象。
:好呀,我的小表弟要跟我唱歌,那就直接点上“贵妃醉酒”好了。你唱女声,我唱男声。
陈思寒:没问题,不就是不让人好好唱歌,来吧。
:那还等什么,开始吧。
陈思寒果然就是个天生的“小女生”。所有人一致觉得我们两个的合唱充满了激情,不像醉酒到像醒酒。
我对陈思寒说,我以后一定要写首歌找你唱,他说那你得写得好点,我一般的歌可不唱,你要还不让我好好唱歌,应付得来,还勉强可以吆喝两嗓子,但我要是真的应付不来,就一定唱不了。我说行了吧,牛都吹跑了。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我们浑浑噩噩的过了一个下午,在吵杂的房间里开着震耳的音响,我的心脏跟随着那种躁动不安的音乐一上一下的舞动着。
阳光的男女彼此打闹着,这里是年轻的战场,而我这个老生派却额外安静了许多,没有那么多精力,只想继续睡觉。我甚至越来越听不到自己的心跳声。
Party结束,我们各自分手向自己要去的方向走了,散了。
其实我在party还没结束时就已经没有看到陈思寒的踪影,杨柳说他是被几个小女孩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我想这家伙还真是艳福不浅,怎么总是有那么些漂亮妹妹在绕着他转,难道他其实是投错了胎,又或许天生就是一个“贾宝玉”。
回到家里,我将钥匙插进家门里开始旋转,就听到点点在不停的扒门,我真怕它那双刚刚长出锋利指甲的抓子会把门给扒烂,又或是门将它的指甲全部磨平。
开了门,点点就发疯似的冲上来咬我的鞋,我的鞋子凡是摆在家里的,几乎都惨遭点点杀害。有两双甚至已经被他咬的稀烂。我可爱的鞋子们成了它的玩偶,我心中暗藏着愤怒,随时都会向点点“开枪”。
老妈跟我说点点从我上一楼开始,它就听着我的脚步声跑到家门口,摇着尾巴等我进门,我低下头看看它还算乖巧的可怜相,我说好吧,算它走运,我不惩罚它咬我鞋子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一种灵感由心而生,我一边写下了《年轻就要SayHigh》的歌词,一边将旋律唱了出来。点点听的很振奋,在我身旁跑来跑去的,我不知道它听懂我在唱什么没有。
快登上华丽舞台,
就现在high你所爱;
从开始跳到未来,
让摇摆无所不在。
快看那氢气球,
在寒风中哆嗦。
想留又不能留,
还不抓紧升空。
在这个high翻的年代,
二十四小时都在澎湃,
年轻就是要充满色彩,
让high把所有怪兽击败。
在这个high翻的年代,
每一秒前进寻找未来,
年轻就是要敢想敢爱,
把烦恼统统都全抛开。
趁现在秀你精彩,
泛光灯闪烁更改。
下一秒你是主宰,
年轻就是要sayhigh。
青春就这样悄悄溜走在曾经肆无忌惮的时光里,我们依旧是长不大的孩子,却眼睁睁看着心灵清纯的面孔上多了些不平滑的皱纹。有些落寞,有些不甘心。
渐渐开始学会寻找一片归属地,不是为了追求奢华的栖息,也不为占领一片战争的胜地。仅仅是找寻一份安心,一种安静。
也许,一个肩膀的力量,一对背靠背的依靠,都足矣猎射一只欲展翅而飞,不愿停留的雏鸟。
如若我是那只欲飞上天空的雏鸟,欲将我从空中猎射下的猎人,快出现吧,能够安静的坠落进你的魔掌,想必那也是一种幸福。。。。。。




 第七章 二十八天,离别(1)

记得上学时,我曾一直相信每一次痛苦的别离都是为了下一次能有更美好的相遇。
那时的思想是单纯的,一根棒棒糖可以甜上一阵子,五角钱的冰棍可以凉爽一阵子。
短暂的假期分开了我们,距离再遥远,却分不开友情的相伴。再次重逢,互换着彼此家中带来的礼物,我们可以快乐一阵子。
只是当真正毕业那天起,我的信仰也跟着一同破灭了,分开或许是永远的,下一次的相遇是遥遥无期的,也就没有什么永久的美好。
正像杨柳说的那样,我的同学们大多结婚了,有的成父母了,而我能见到的同学却也越来越少了。他们没有死去,只是消失了。我以为他们还活着,但有的真的就不在了。。。。。
陈晨发来一条短信:最近在忙什么?我没有回他,而是直接回了电话过去。
电话里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我问他是不是感冒了,他说还好,着了点凉,吃点药就ok。
我说出来锻炼一下身体或许感冒好的快点。他问我去哪里锻炼,我说大街。但好哥们儿从来就是无论你说去哪里,他都能马上出来见你的那个人。陈晨就是。
陈晨:你是打算让我陪你溜大街还是你想让我跟你一起溜大街。
有时候我觉得陈晨身上仿佛有着我的影子,总喜欢说些让人觉得莫名奇妙的话,就像现在我完全不知道他说的这两种可能性存在问题在意思上究竟有什么区别。
:什么?你发烧了吧,有区别吗?
我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是带着疑惑的,所以我下意识的将我的手往他脑袋上按。而陈晨像个僵尸一样站在那里,不躲我也不推开我,而是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呆呆的向前看着什么。
我顺着他视线的方向只看到我自己在他的眼球里转呀转的,我以为他真的是病了,这完全不像他平时的性格。
陈晨:没区别吗,我感冒呢,你让我出来就是想让我感冒加重吧,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陈晨吸了吸鼻子,他说话的语气很淡定,我听得出来他的语言是没有音调的。就像是心电图停止了跳动,就成了一条直线那样平静,颇有种闷骚男的特质。
:还真是病了?我这哪是没安好心呀,我就是因为你感冒了才让你出来压马路了。
陈晨:大姐,压马路要交养路费,你打算找我压多少钱的?
他伸出的左手掌里除了乱糟糟的掌纹,还有空气里他留下的细菌。他这不是在跟我要钱,而是在向我传播细菌。我抬起的右手重重的将他的左手打压至他的左侧裤线,迅速的伸出我的左手以示我的反抗。
:不是吧,压马路也要交费。那我现在陪你聊天也得收费,聊多少钱的。
陈晨:算你狠。不收你压路费了。
陈晨果然还是无能为力反抗我的还击,他拼命的眨着他的一对眼睛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将手放回原处,我知道我又胜利了。
:看你也不像山贼,要什么买路钱。最近你没发现我们那帮同学都一个个销声匿迹了。你还跟他们有联系没。
陈晨:一毕业就不怎么联系了,都死掉了吧。
:哦,都死了,那你怎么还活着。
我的语言生硬,带着极度对陈晨说此话不经过大脑的严重反对与不赞同,而且在空气的包围下,我抬起了我的右手。
我得承认我是打了陈晨一下,但那只是轻轻的一掠而过他洁白的衣袖,而他却像个软体动物一样反弹到了我的另一侧。
如果换作我是他,我就继续站在原地不躲,反正作用力与反作用总是相互的,打他打的越重,启不是我的手越疼,我才没有那么傻,跟自己的手心过不去。




 第七章 二十八天,离别(2)

躲闪到一边的陈晨继续吸了吸鼻子,只怪我出门忘记了带面巾纸,不然赶紧递给他几张,让他别在我的眼前总吸鼻子,就像是呼吸困难一样的让我也觉得喘不过气来。
他得意的笑了笑,这是他从出来见到我至现在第一次自以为胜利的得意一笑,所以笑得那么自然却那么让我觉得他更可笑。
陈晨:我这不是留恋人间,还没断了红尘不想撒手而去呀。舍不得你呀。
我真的笑了,陈晨的妩媚动作实在无法让我继续对眼前看到的这个闷骚男的滑稽表演完全无动于忠,只想一下子全部释放出内心的喜悦,而笑就是最好的释放。
:我看你就没安好心。你留恋人间,断不了红尘,我怎么就没看见你女朋友的影子呢。我还以为你看破红尘,准备出家为僧了,阿迷托佛。
我十指并拢放在胸前,做着佛的动作,陈晨斜了我一眼之后,机械性的又搂了搂自己的头发。
陈晨:就我,你看这发型这么cool,当和尚,算了吧。找女朋友这事儿就不能急,你不也没男朋友,没事儿,等咱们都七老八十了,你还单着,我也还单着,就勉强凑一对儿,正合适。我就不嫌弃你了。
:我说陈晨,我怎么就这么嫌弃你呢。
陈晨:我怎么了,要个有个,要模样有模样,标准青春励志男。
:要不,我帮你介绍个女朋友吧。
陈晨:谢了,姐姐。你不整我就不错了。三年给我介绍六个女朋友,平均也就一年两个,不是长相残疾就是脑袋残疾。
陈晨说的长相残疾与脑残的女朋友在我觉得其实是因为他个人的眼光比较高,漂亮得跟明星似的女生早都已经明花有主,天生聪颖的女生不是成了硕士就是在读博士,与他这种闷骚男人简直就是话不投机。而又漂亮又聪明的估计都成了偶像派,还哪有余地让我认识。更别说要介绍给他当女朋友了。
还记得我给他介绍的第一个女朋友是我大学时,前桌的一位女同学,在我看来她也算是一朵漂亮小花了。人又温柔又可爱,每次说话的时候脸上就泛着两朵红云。
人家也是有众多男生追求的优质美眉,只因为在学校操场上看到当时打篮球的陈晨颇有刘传风的身姿就对他有了情素,让我当了回月老。
我约陈晨到我们教室门口,说是要给他介绍一位美丽动人的女朋友,他这才被我拉了过来。只因为那位美女害羞,让她的同桌出来先探视一下。
当然那位美女的同桌身高一米五左右,脸黑黑的,有点像经常风吹日晒却完全没有经过皮肤保养的。她这出来一看,硬是把陈晨吓得我转身的工夫人就不见了。我肯定陈晨是看错人了,可无论我怎么跟他说明情况,他都不相信我没有捉弄他的意思。
后来那位女生很生气,说陈晨很没绅士风度,人都不见就走了。我百口莫辩,只是渐渐地,此事也就随时间的推移而告一段落了。
而后来我相继给陈晨介绍的几个女生,都诸如此过程一样重演着,我想陈晨大概是真的对我绝望了,而我这个月老也就再也没有当成。
但我却着实不承认我的朋友们都像陈晨说的那样差劲,什么样的人总是会交什么样的朋友,我这样一个天生聪颖,也还算美丽的新时代女青年,虽然也一直保持着人人友我,我友人人的原则,还不至于一篮子成了满框烂水果。
我倒觉得繁是我许乐的朋友,那一定都是集各种优点为一身的榜样,需要要我不断的向他们学习,并逐渐靠拢。。。。。。
:陈晨,我怎么听你这话就好像我全是一群残疾朋友呢。来,我看看你哪残疾了没有。




 第七章 二十八天,离别(3)

陈晨第二次闪开了我的攻击,他嬉笑的样子有些奸诈,有些萎缩。他不停吸着鼻子,果然患了相当严重的感冒。
:我说陈晨,你总说我给你介绍的女朋友都不好,那你说说你的择偶标准,我听听。
陈晨:我的标准老简单了,你这样的就勉强凑合了。
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我开始满脑袋问号自己又有什么标准,标准有时候真的很急人,最好别定,定下了就觉得这也不对,那也不对。
其实恋爱交响曲的前奏也就那么回事儿,平淡些,一个调最好。翻来覆去,没有标准的人都傻傻的恋爱了,有标准的人都精明的单身了。
:你就当我什么话也没说,我看你真的就不凑合。更勉强不了。
陈晨一脸的得意,像是赢得了战争的将军,我承认在一个无赖面前我被击垮了,但不管是无奈也好,无赖也好,我都会觉得很享受这种没心没肺的争斗。
陈晨:我看你签名上写的,捡了条流浪狗,你养哪了。
:是呀,捡了条小狗,当然养在家里了,还能养哪。
陈晨:你爸妈同意你养家里呀。我的警犬都养在厂里呢。
:这个真被你说准了,不让养,过几天找了新主人,也就要送走了。你还有警犬?我怎么没见过。
陈晨:那必须的。我养的狗那都不一般,那灵敏性,那嗅觉,一流。
:哦,我想起来了,就你发网上上那只,是公的吧,可让你打扮的和只母狗一样那个。哈哈,我以为那是哪个小姑娘养的,原来是你的狗呀。
陈晨:洋气吧。
:洋气,还真洋气。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没养狗之前还真没体会,但自从把这点点带回家,果然觉得这话说的有道理。
陈晨养的那只警犬其实我是真的有见过,两只耳朵有点像猫耳朵,倒三角,向上翘着,应该是很灵敏的样子。粉红色的鼻子,全身被陈晨挂满了铃铛和装饰,一动就吓自己一跳,能不总保持警惕状态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