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2012不死好好活 >

第12部分

2012不死好好活-第12部分

小说: 2012不死好好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陈晨养的那只警犬其实我是真的有见过,两只耳朵有点像猫耳朵,倒三角,向上翘着,应该是很灵敏的样子。粉红色的鼻子,全身被陈晨挂满了铃铛和装饰,一动就吓自己一跳,能不总保持警惕状态嘛。
但我之前只觉得那是只普通的狗,比点点也好不到哪里去,没有名狗的外表漂亮,只是看上去比较有灵气。
陈晨:那是一定的,狗能听懂人说话,只要你肯下功夫教,它能做很多类似人做的事。
:狗的确很通人性,这点没错。你怎么骂它,它都不还口,但你要是给他好脸色,它一定动口不动爪。直到把你像个甜甜圈一样舔化了,它才算完。
陈晨:你说这些事儿,它能做,人可做不了。
:是呀,所以我觉得其实狗都特别贱,也不懂得看人脸色。但贱有贱的好处,不管主人贫穷还是富有,它都不离不弃。认定一个人就全心全意付出它的一生,而且你不用担心它会偶尔开个小差,吹个口哨,它听熟了,自动就拉着个狗脸坐回你身边。
陈晨:那我得学学吹口哨,要不我直接买个哨子,你看行不行。
:我说的可是真的,这点可是大多数人都比不了它的,现在这人群混乱,思想复杂的社会,男的越来越不想始终如一了,女的越来越追求现实了。
我伸出一肢胳膊,五指在头顶分开,又紧紧握起拳头。
:所以我决定了。
陈晨:所以你决定什么了。
:我决定,只要我还养它一天,有我许乐一口饭吃,就少不了它点点一口饭吃。
陈晨:吓死我了,我以为你决定舍身炸碉堡,和你的点点同归于尽呢。
:炸掉陈晨。。。。。。




 第七章 二十八天,离别(4)

陈晨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一张一合的嘴巴,他几次哽咽着,很想打断我的话,可又生生被逼了回去。
陈晨:许乐,我看是你没发烧吧,不就捡了条狗吗,至于涌出这么一大堆思想来。我跟你讲,这狗就是狗,人就是人,狗能做的,人不能做,人能做的,狗做不来。
我完全不屑陈晨对我的思想教育,将头转到一旁,一个中年人正被一条哈士奇托着向前玩命的跑,这那哪是人牵狗,明明就是狗牵人。
陈晨在我眼前晃了晃,我将他的手推开。
陈晨:我刚刚讲的什么你听到没有,看什么呢,不就一只狗托着人跑,有什么好看的,人家那是借狗来锻炼身体,自己跑指定是跑不动了,再没有毅力,那就不愿意跑了,但被托着跑,就不由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了。
:嗯,有道理,可惜那点点太小了,它也托不动我呀。
陈晨:喂,喂,许乐,人家跑都跑远了,你能听我把话说完行吧。
:你说吧,我听着呢,我视线转移了,听力也没转移不是。我脑袋好使着呢,两用不成问题。你讲什么我全听的到,讲吧。
陈晨:那我继续,你看那二郎神跟孝天犬关系在好,他们始终都是主仆,上战场的时候总是狗冲锋,主人指挥。那人能跟狗恋爱嘛,不能。
我也跟着陈晨的"不能"左右摇了摇头。
陈晨:唉,这就对了,所以这种类不同,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们就已经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了。
我突然感到有些好奇,转过头来看着一本正经向我做陈述的陈晨:你这么有体会?你不是跟狗恋爱过吧。
陈晨:狗爱上我这很正常,没我它哪能那么洋气。可我不爱它呀,我站在山顶,它蹲在墙角,瞅我看不见就撒了一拋狗尿留个记号,监视我监视的那么厉害,我躲还来不急。其实,我就觉得你好,狗真不如你,我看你比狗强。
我觉得我是完全踩进了被陈晨提前埋好的雷区,此时我完全被轰炸了,一脸漆黑,面目全非。我狂吼一声“陈晨”来发泄内心的不悦。
陈晨坏笑了笑,跟我说别当真,我没拿你跟狗比。
我说他就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他说他可比不过狼狗那样凶猛,他只是一只温顺的绵羊,但如果我喜欢,可以把他当成是比羊还温顺的灰太狼。
我听得到我遮掩不住的笑声,在空气里传呀传的,直到我笑的有些抽搐,完全没有力气再发出任何声音,宣布我的体力严重受损,竟是因为一个冷笑话。
我决定不跟陈晨继续抗战下去,要他还是早些回家养精蓄锐,来日再战的好。
他抽搐着鼻子,看似感冒更严重了,说没问题,随时奉陪。
我说那就赶紧回家休息,早点把感冒治好了,多吃些药改天继续。
我看到他向我挥了挥手,然后转身向相反的方向走,直到他完全离开了我的视线。
向着回家的方向没走几步,手机上便传来了陈晨发的一条短信:刚刚说的话有点犀利,就别计较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了。
我还是忍不住笑了,别说是狗嘴里不可能吐出象牙,想必象嘴里也照样吐不出狗牙来。其实生活本该如此自在些,随意些,哪有那么多事值得我们介意的太多呢。




 第七章 二十八天,离别(5)

回到家里,我看到点点正咬着一块骨头不停的甩头晃尾,我蹲下来看了看它根本咬不动还是要试一试的囧像,我说“来,张开嘴,我看看你长没长象牙。”
点点一口将我的中指含进它嘴里,我在点点嘴里晃动了一圈,只觉得它的嘴里有几处凸起,却并非骨头的渣子。
我向它的嘴里看去,点点竟然长出两颗牙,原来它也觉得那些凸起很别扭,是在咬骨头磨牙。
我一手抓住他脖子上的软肋,一手托着它的身体将点点抱起来,他两只无辜的眼睛避开我的视线,蜷缩的两只前爪耷拉在胸前,两只后腿在空中踢来踢去。
老妈跟我说点点现在会叫了,我让它叫给我听,它依然哼哼着,我忽然冲他叫了声“汪”,果然激发了它的挑战性,也跟随了一声。叫的很没底气,但这一没底气的叫声却让我感觉到点点尤其的可爱。
我打开电脑,企鹅上了线,就乱跳了起来。好久不见的冰基凌复苏了。
他还是老样子,玫瑰花。
我点击进凌林网站的空间,除了可以看到一些足球明星的照片,所有相片都被挂上了锁。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要马上看一下这个男人的照片,是好奇还是好奇,但不管是为什么,我猜想凌林一定还是个足球Fans,而那些足球“先生”们没想到也是一群迷人的男人。
虽然我特别不喜欢看中国的足球,他们的球技完全会让人看久了疯狂癫痫,甚至吐血身亡。
但要是球队里也能多些照片中的这些身影,不看也得看了。
凌林的日志里断断续续有一些文字,大多是对一些诗文的肯定和赞赏。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确,这诗太美,美的天然,美的细腻。“邂逅”之时,如“杨柳依依”;回望之际,似“雨雪霏霏”。
还是读书品茶学鹤梦之悠闲吧,多少事,多少景,都是“此情可待成追忆”。。。。。。
但更多的是发起一些有关历史的话题与他的“网友”们轮番讨论。
我自然是对历史话题没多大兴趣,但我却对他那些锁上的文字感兴趣。
:为什么进不了你的网站空间,我想看一下你的空间可以吗?
冰基凌:全是以前写的情书,封了。
完全想不到他还是一个肯写情书的人,我开始对他写的情书有点兴趣,越发想看看他的文笔如何。
谁说所有恋爱中的男人就可以是诗人,恋爱中的女人就非要是蠢人,也许女诗人恋爱不恋爱始终都还是诗人。
我在想这冰基凌是不是真的可以轻易就把女人的心用诗书就收获了,但想必他的情书写的好不好也白费了,估计恋爱中的女人也并不蠢,就算本身不是个诗人,但读诗读了太多,只恋诗不恋人,也是大有可能的。
我用试探着的口气让凌林把他空间里的文字发给我看看,满足一下我此时特别八卦的好奇心。
:情书既然写了,即使爱情不在了,也可以拿出来一同分享分享当时写的心情,过程。求赐教。
冰基凌:还不能给你看,以后再交流赐教。
真是小气的不得了,爱情都不在了,还收藏一堆文字又有何用,文字藏的在深也埋葬不了已逝的爱情残骸。
“记忆”像远远流淌的小河,随着时间的漂移,游的在远还是要在脑边靠岸,掩盖就是徒劳,淡忘才上上策。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处岸边会不会有更好的。
我追问他相册密码,他让我立刻去相册看,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又让我立刻就去。
原来他是觉得不能再继续小气下去,所以为我开放了相册,只是我并不知道相册里那么多人哪个是他,我想应该是每张相片里都有的那个。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的长相顿时通过我的眼球刺激着我的大脑马上捕捉几处画面,我顺便留下了他几张照片。
冰基凌:看完没?
:看完了,怎么了。
冰基凌:那可以了。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只是我之后再进他的相册时,就再也看不到任何照片了。
:怎么又看不到了,是不是网速太卡了,我什么照片也找不到了。
冰基凌:时光为我驻留,青春为你留步。
冰基凌转眼就消失了,消失之前没有任何要跟我说“再见”的预兆。
想必他是害怕了,害怕被一个陌生人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会有什么反应,而他根本不愿在意别人怎样评价他的好坏。
看得出这些照片是他年轻时拍的照片,我不知道现在的他是怎般模样,如果时间可以回到他所说的驻留,那眼前照片里的这个人,我有种莫名的惊喜。
我完全搞不清这是怎样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冰基凌。对我而言,此刻连“再见”都没有的他有些失礼,我极其不喜欢没有绅士风度的男性。而那些来无影,去无踪的人也大多不是侠客就是大盗。
只是这个人不是侠也不是盗,不过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口味的冰基凌。想必这支冰基凌的口味,应该是一般人都很难品尝的透彻吧。
但尽管如此,还是在看到他照片的一瞬间,我觉得他真的在我眼里化掉了。。。。。。




 第七章 二十八天,离别(6)

点点在家里寄住的第二十八天,长了一排牙,学会了叫“汪”,并且越来越吼的有雄性气质。身形比之前大了整整一圈,相对较胖。眼睛周围的狗毛也越来越长,终于挡住了眼睛。
我不知道是不是点点的好日子近了,还是它更好的生活开始了,总之老妈已经给它找好了新主人。
马上它就要去一个新环境开始它的新生活,它不再需要担心会继续流浪。楼下,鸣笛声越来越响,急促的连续节奏有点烦人,我想在多看这小家伙几眼,竟看到点点眼圈里泛着小河。
我总感觉它眼里的河会泄闸,仿佛随时会掉出泪滴。只是它没有泪水落下,反到我的眼睛湿润了,原来那是我的眼泪。我想我更不舍得点点离开,多过它依恋我这个主人。
老妈让我快点把点点送下去,车在催了。我把点点抱到楼下邻居的车上,这家伙就一下子兴奋了不少,直想往车外窜。我让它老实点在车上待着,它“汪”了两声。我转身下车,关好车门。透过车窗向里看,我看到它不停的拔着玻璃想要逃出来,但也只是徒劳。
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连同点点一起带走永远消失在我的生活里。这是个容易让人记住的小家伙,它在我的每双鞋上都留了记号。
我落寞的挪回家,老妈问我点点送走没,我说送走了。老妈说其实点点还挺可爱的,只是家里不适合养它,它应该去更宽敞的地方生活。我说或许吧,反正它不在流浪了就好,吃那些烂莱叶子,实在太惨了。
我躲进自己的屋子,难过包围着我,心里酸酸的,涌上了全身,正软化着我的骨头,全身感觉着疲倦。我拿起钢笔不停的在手里转来转去,放在桌子上,拿起来继续转,再放到桌子上。
脑海中关于点点的电影结束了,闪过的是花絮,剩下的是思念。鞋子擦了又擦,擦得掉的是灰尘,擦不掉的是浅浅的牙印。那些影响美观的痕迹渐渐会被冷落一处华丽,是遗憾。慢慢留下一堆记忆,是美好。
最后一次拿起笔,在纸上留下标记,《点点》,让我记住这个28天,一个小生命进入我平凡的生活,两种性别,两个类别。带来短暂的快乐,留了一点回忆:
午后的阳光暖暖,
想拉住你的臂弯。
游荡在马路中央,
步伐轻盈,歌声悠扬。
哆来咪发梭拉西哆。
谁,在前方摇摇晃晃,
三步一跑两步绊倒。
它,毛茸茸像洋娃娃,
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
小可爱跟我回家吧,
像我弟弟一样,宠你爱你。
小可爱,不要继续流浪,
从今天就留下来陪我。
轻轻的踮着脚尖,
家门在悄悄打开。
你不停摇头晃脑,
尾巴摇摆,像是雷达。
一见我你就欢喜,
像恋爱中的情侣。
一会儿不见我,
你就想念。
点点,我的小可爱。
无论我走到哪里,
都有你伴随身旁。
倘若会有一天,
你离我远去,
记得叫声点点,
是我在想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