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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杀手王妃很妖娆-第29部分

小说: 杀手王妃很妖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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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凤轻轻地摇了摇头,目光中蕴了泪:“可凤此生,早已不做此想。能伴着姑娘一生,已是我的福气了。”

“喂,我对当拉拉可没有兴趣,你别乱说。”我跳开三丈远,使劲搓着双臂,一副敬谢不敏状。

“哧!”可凤忍俊不禁,白了我一眼:“放心,你这么千娇百媚的一个人儿,肯定会有男人把你捧在手心,我可不会做那恩将仇报的事。我所求的,不过是服侍姑娘一辈子而已。”

“得了,”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唇:“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王爷那么标治的一个男人,难道你真不动心?”可凤笑着打趣。

“了不起,一只喜欢翘尾巴的孔雀而已!”我很不屑。

“沈公子呢?”可凤又问。

“不觉得他实在太过平凡了吗?”

瞧,我已能面不改色地拿他开玩笑了。

情之一字,不过放屁!

“哎,真不知要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你,让你动了春心?”可凤似真似假地叹息。

“别费心了吧,”我哈哈大笑:“在我眼里,他们通通不如银子可爱!”

“你呀,”可凤曲指点上我的额:“等你老了,就抱着一堆白花花的银子过去吧!”

“错了,”我笑嘻嘻地捏住她白皙的手掌:“我要左手抱银子,右手抱你!”

全卷 120 一本血债

120一本血债(3078字)

身为一个花魁的最大好处,就是不光是客人挑你,你也能在最大可能的范围里,挑选客人——完全不接那当然是不可能。爱上逼于无奈,我只得让无情做了根吸血的中空管子,扎进去替人放血。

这样一来,难免留下痕迹。

因此,我不能再把目标锁定在我隔壁的姑娘的房里,得分散到这个大楼的各个层面,各个房间,很小心地把范围扩大。

因为不能做得太明显,只能打乱顺序乱跑。

为了确保做到雨/露/均/沾,人人有份,我甚至弄了个小本本,把采血的时间和地点都一一登记——哎,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的一本血债了!

奇怪,古代的青楼怎么不开成连锁店呢?

那样的话我肯定会跑遍全京城,每一家都去采一点,万一出事,就算神仙也查不到我身上来。

哎,可惜!我再怎么换地方,也离不开锁情楼。

千想万想,也没有想到,我江小娅会是个跑到古代当采血员的命。

抱怨归抱怨,该做的事情咱还得做。

我倚在栏杆上,膝上放着一只小碟子,慢长斯理地嗑着瓜子,眼睛瞄着楼下进进出出的客人,算计着他们血管里的那点血。

今天运气不好,在这里守了小半个时辰,来的都是些身材瘦弱的公子哥,好容易来个强壮的,还偏偏进了昨天我采过血的春桃的房。

正等着不耐烦,从楼外进来个大胖子,一看就是体质强壮,热血沸腾的那种。

我两只眼盯着他,随着他的脚步迈进,一点点地转动。

“小娘子~”他抬起头,与我打了个照面,立刻咧开血盆大嘴,露出一个恐怕的笑容,满脸的肥肉争先恐后地抖动,挤出一条条深沟。

“哼!”我冷哼一声,抖落那一身的鸡皮疙瘩,端了碟子头也不回地回了房。

“小娘子,你别走啊,哥哥来疼你~”三楼底下,那恶心肥肉男的呼喊如附骨之蛆直追了上来。

“怎么了?”可凤听到声音,挑了帘子从内室走了出来,惊讶地望着我:“瞧你走得那么急,难道撞鬼了?”

“嘿嘿,”嗑了那么些瓜子,我也渴了,抄起桌上的茶杯一仰脖子喝光,抹了把嘴,道:“不是我吓你,那个人真的比鬼还可怕。今天也不知哪个姐姐倒霉,接了他,非给他那一身的肥肉给压死不可。”

“哧!”可凤乐了,横我一眼:“又胡说了不是?”

“喂,我可不是吓你!”我比手划脚:“他人有这么宽,笑起来,嘴巴里能塞进一个苹果,脸上的褶子很夹死苍蝇!”

“呵呵~”可凤被我逗得捂着嘴笑弯了腰。

“真的真的!你不信,等着今天晚上出人命吧!”

两个人正嘻嘻哈哈闹成一团,门外传来笃笃笃地敲门声,接着,老鸨那拨尖了的嗓子在叫:“疏影姑娘~”

“什么事?”我不耐烦地隔着帘子应了一声。

今天的舞已经跳过了,应该没我什么事了啊。

“你出来一下。”她扬着声音催促。

“我去看看。”可凤知道我不喜欢跟这个老鸨搭话,走过去开了门,施了一礼:“妈妈好,我们家姑娘乏了,睡下了,有什么话,我传给她吧。”

“睡了?”老鸨登时就不高兴了:“真当自己是个小姐呢?这么早就睡下了?”

“妈妈见谅,姑娘今儿个身子不太利索。”

我在内室听了不觉微笑。

这就是可凤的聪明了,她不说我病了,只说我身子不利索。因为我刚才端着碟子在走廊上嗑瓜子呢,楼上楼下那么多双眼睛可都瞧见了。

在青楼里生活,总有那么些人喜欢踩着别人往上爬的,也总有那些见不得别人红的,暗地里打小报告,抽冷子给你下拌子的人和事多了去了。

就得象可凤这样处处防着,事事提点着,小心谨慎地度过每一天。

哎,我真是不能想象,万一没有她,我的青楼生涯会被我过成怎样的血雨腥风?

“是吗?”老鸨愣了半晌,沉着声音道:“你去跟她说,今儿个楼里来了贵客,服侍你家姑娘换了光亮些的衣裳,出来陪着喝杯酒。”

“妈妈,楼里哪天不来贵客呢?”可凤陪着小心,极力婉转推辞:“姑娘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拗着她来,怕是不但哄不了客人开心,还会得罪了客人,反为不美,你说是不?”

“哼!”老鸨冷哼一声,推开可凤径直闯了进来,冲着我冷笑:“疏影,我惜你身娇年幼,又是个美人胚子,平日里总宠你几分。可使性子也该有个度,不舒服就该在屋里老实呆着,谁让你在廊里招蜂引蝶来着?如今客人指明了要你。他可是个万分金贵的主,咱们锁情楼委实得罪不起。你也别给脸不要脸,总拿着架子。我把话扔这里了,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她叉着腰,连珠炮似的噼哩啪啦说了一大堆话,对我又夸又损,连哄带吓的,目的不外是希望我去陪客人喝酒。

“妈妈,话不是这么说,”可凤见我面色阴沉,怕我一个忍不住跟她起冲突,急忙拦在我前面陪着小心:“本来在楼里住着,这是迟早的事。来了贵客,我们姑娘出面去陪着喝几杯也没什么。只是今儿个,她是真的不太舒服,妈妈可否宽限两日,等她身子好利索了,再陪不迟?”

“滚,你是什么身份?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妈妈脸一沉,捋起袖子就要挥她的耳光。

“妈妈,”我手一扬,一把扣住她的腕,冷冷地道:“不就是喝杯酒吗?什么大不了的事?至于动手教训我的丫头?”

“哎哟哟哟~”她痛得面色苍白,躬着身子不停地呼痛。

“走,带我去瞧瞧,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我装做没有听到拽着她往屋外走。

“乖女儿,你好大的手劲!”妈妈白着脸哀求:“快点放了我,我的手快断掉了!”

“哼!”我轻轻一推,她朝后连退了几步,撞到虚掩的门上,一跤跌了出去,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直哼哼。

“哎呀~”外面先是响起一片惊呼之声,紧接着是“噗哧”“嘻嘻”“哈哈”各种笑声此起彼落。

“看什么看?”老鸨气急败坏地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屁股,利眸四面一扫,河东狮吼:“还不给老娘去做事,回头撕你们的皮!”

众女子嘻笑着纷纷散开。

“妈妈,走吧!”我冷然一笑,昂然而出。

MD,凭什么人家别的穿越女主在青楼里都玩得风生水起,每到危难关头,必有俊美多金的帅哥挺身相护,而我就得自生自灭?

虽然从进锁情楼的第一天,我就有了心理准备,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是把自己的第一次,落到那么个肥头大耳的家伙手里,怎么都心有不甘。

很好,我倒要看看那头肥猪是个什么厉害的来头?

我不介意让他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试试我的催眠**究竟练到第几层?

全卷 121 不如遗忘

121不如遗忘(3174字)

到底是京城,王爷世子满天飞。”

拷,居然还配两个门神站岗?

行,活人都不怕还怕一只醉鬼不成?

“两位大哥,我睡不惯这房里的床。”我抬手轻掠鬓发,冲他二人嫣然一笑:“能不能麻烦二位搭把手,把猪~公~子抬到我房里去?”

“这~”那两只以为我会闹,没想到我竟提了这样一个要求,一时怔住了。

“怎么,妈妈不会连这个也不肯通融吧?”我不悦地拉下脸。

那两人对望一眼,也知道我在楼里的身份,不愿得罪,于是跟我进了房,一人搭着那头猪的一条臂,搀着他往我房里走去。

可凤正焦灼地在走廊上不停地走来走去,见我平安回来,不觉松了一大口气迎了上来:“怎样了?”

“没事。”我微微一笑,示意她先进房。

这一刻,这锁情楼里,上上下下躲在房门外,藏在柱子旁,或索性站在走廊上,偷偷窥视着我,想看我哭闹的人只怕不知凡几。

见到我笑脸盈盈,想必都大失所望了吧?

只要一想到她们脸上那精彩的表情,我就忍不住得意。

哼,想看我江小娅的笑话?下辈子也不可能!

男人而已,有什么了不起!

在可凤的指点下,猪公子被扔到了我那张柔软舒适,散发着淡香的床上,四仰八叉,睡得挺香,嘴角还流着口水。

啧,好好一张紫檀雕花大床,被他一睡,愣是变成猪窝。

哎,从今天晚上起,我得另找睡的地方了。

“江姑娘,”掩上门,可凤拉了我的手走到外间,压低了声音紧张地问:“你打算拿他怎么办?”

“凉拌。”我一屁股坐到凳子上,开始把那重死人的珠钗摘下来,随手扔到桌上,叮叮当当一阵好听的环佩声响起。

“哎呀,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说吧,你要怎么办?”可凤蹙起了眉,一脸忧心。

“喂!”我轻轻捏了捏她的脸,斜睨着她:“不是早说好了,你得替我陪客人,不会见他太丑,临时打退堂鼓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可凤急得两手连摇:“先别说姑娘对我的好,我现在的身分哪是挑客人的时候?可是今天不同,明儿早上,客人是要验红的,若没有,退银子事小,失了楼里信誉,欺骗客人事大,妈妈怎么可能饶你?”

“哧!”我见她急得脸都白了,不由失笑:“笨蛋,解铃还需系铃人。不就是要见血吗?那咱弄个血淋淋的场景给他瞧,不就得了?”

“你~”可凤愕然地瞠大了美目。

“没错,反正是要取他的血,浇花,顺便制造落红,一举两得,何乐不为?”我抿唇而笑,取了桌上的茶一饮而尽。

丫的,为了诳这只猪喝酒,没少浪费我的口水。

“好,我去拿花。”可凤喜滋滋地跑去阳台上把暗藏的曼陀罗搬了出来。

从怀里摸出那支长约寸许的空心银针,我很好心地用烈酒消了毒,拿出小刀,在曼陀罗的花梗上轻轻划了一刀,流出些白色的液体,抹在针尖上。

我记得平南曾经说过,曼陀罗花,叶,果,皆可入药,味辛性温,药性主镇痛麻醉。但我每日都需要用,摘花除叶显然都不是最佳的办法。我想出个划皮取汁的法子,用在临床之上,居然也颇有效果。

这个事实不能不让我很是得意了一番——看来,我江小娅在医学上还是有点天赋的,是吧?

可凤从衣厨里拿了只玉碗出来,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卧室。

猪公早醉死过去,摇也摇不醒。

我冷笑,曲指一弹,银针脱手飞出,刺入他的手臂,少顷,一股鲜血顺着中空的管子流到玉碗之中。

可凤从襟口抽出一条雪白的丝绢递了过来。

“给我干嘛?直接到碗里浸一下扔到床上就OK了。”我顺手便把丝帕往玉碗里塞,血淋淋的提起来,作势欲丢。

“别~”可凤阻止不及,骇然地看着我:“我的好小姐,只是落红,你以为杀人啊?弄那么多血~”

“呃,我哪里知道落红是啥样的?”我嘿嘿一笑,取了巾子扔到一边:“没事,反正血多,只当实习一次,下回咱就有经验了。”

“这种事也用得着积累经验?”可凤又气又笑地白了我一眼,有些担心地望着沉睡的猪公子:“放这么多血,不知有没有事?”

“安啦,一个成年男人,一次输个几百CC的血,很正常。人体有造血功能,可以自动补充的。”我摇了摇头,很不以为然地道:“这家伙天天吃香的喝辣的,血脂太高,我帮他放掉一点,换点新鲜血液,搞不好还能延长他的寿命。”

“啥叫血脂?”可凤狐疑地望着我。

这个问题,我其实似懂非懂,只是顺嘴这么一说,被她一问,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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