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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盛于夏初-第11部分

小说: 盛于夏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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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热闹的人群散去,她在冷风中等他将车开过来,却迟迟没有等到,天一这才忍不住去了一个电话。

“您是临时去车厂定做车去了么?”

刚一问完,车子大灯从前方不远处的树荫下打了过来,正正印在她姣好的脸庞上。

车里的盛夏初单手掌握方向盘,一手接电话,朝着天一由远及近缓缓而来。

“终于肯吱声了?”

天一颔首躲避白光,低头半会儿,竟自己都觉得不说话的行为幼稚,于是在瑟瑟风里又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

“赶紧的呀,冷。”

这再简单不过的一问一答,却让盛夏初猛地有种错觉。明明只是同她较劲要她认输,却在她抱怨着要自己快一点儿,因为冷的时候,心底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归属感。他突然想起白天那个若有似无的,自己刻意而为之的吻,所以头脑霎时发热,当下便脱口而出。

“不然,我真对你负责吧?”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5。

“要不,我真对你负责?”
这句话,让天一不知该产生的情绪是受宠若惊,还是慌不择路,又或者表现得大喜过望比较好。
在她满心满眼思考的时候,盛夏初却难得地急了,他在电话那头刻意扬高了声调威胁。
“要,我就将车开过去。不要,我也将车开过去。两者有什么不同,你一定懂。”
她当然懂得,盛夏初是在提醒自己,像他这样不喜欢处于劣势的男人,要是遭到拒绝,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情,冲动之下撞上来也不是全然没有可能。但恰恰因为这处处透着幼稚的威胁,天一突地失笑。
稍后,她正色问那头的人。
“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盛夏初想了想,面部的生涩表情,像面容初展的怒马少年。
“倒不见得有多喜欢,就觉得合适。反正我也要结婚,你也不可能终生不嫁,比起到了三四十岁还会被念叨,不如舍远求近,合则聚,不合则散。”
这个回答,正正戳到天一的心坎儿上。
或许大多姑娘都还憧憬着热烈如火天崩地裂,但细水流长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天一不相信一见钟情,她还是那句话,并不认为自己与盛夏初的短短时间相处,就已经魅力倾城地让他爱上,如果盛夏初这样说,她一定会得体的拒绝。可是他很诚实,他没有,他的意思表达得很明确,试一试。
毕竟长久的厮守不能单靠热情,还得有相同价值观,明显他两的价值观,方向是统一的。
在长时间的沉默里,直到白日的最后一丝光亮都消失,天一才开了口。她没说好,也不说不好,只再次一字一句重复了刚刚的指令,语气却比先前还软了许多分。
“你赶紧的呀,很冷。”
久经沙场的盛夏初立刻明白了她的默认,带着连自己都不一定解释清的微微喜悦,立马耳提面命地将车子提档,潇洒而准确地停在了她面前,正正是副驾驶的车门位置。
天一打量玻璃,透过玻璃打量正将眼神投射过来的人,犹豫了小半刻,纤细的手指终于拉开了那道屏障,仿佛一个原本与自己无关的世界,从这一刻开始,迎面而来。
原本盛夏初为了躲离这里的人和事,要提前回英国,天一得参加宋嘉木的婚礼,两人行程不一样,结果这下好了。
因为盛夏微事件,他比一般人更讨厌进行地下情,本来说好是以结婚为前提相处,盛夏初理所当然地就多留了半个月,同天一一起参加宋嘉木和顾南方的婚礼。
婚礼前几天,盛夏初陪她去商场挑礼物,两人就送什么开始了一番嘴上闪击战。
天一在转悠了一天都没有发现合自己心意的礼物时,决定直接包一个数目可观的红包。
“我们之间不讲究那些,她明白的。”
盛夏初却不这样想,他说打狗要看主人,送礼也要看主人,虽然没人嫌钱多,但天一能包多可观的,让顾南方都看得起的数字呢?
接着,天一一腔反驳的话统统被盛夏初扼杀在肚子里。
见平常在生意场上算无遗策的天一吃瘪,盛夏初莫名的开心,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口诛笔伐功力确实有那么了得,霎时成就感暴涨。
天一看懂了他的心,却实在是不知送什么好,只得拐弯抹角地举手投降。
“是,您能耐,这么能耐的您倒是说说,到底送什么,既能让人看得上,又能让我买得起?”
买得起三个字天一刻意加重了语气,明显饱含不满,顿时让正在开车,要带着她去另家商场的盛夏初,好心情满溢,甚至得空伸出一只手来,力度恰好地弹了她白皙饱满的额头朗声:“谁规定一定要多贵呢?”
没能习惯他突然的这些亲密小动作,天一偏了偏头,不让他看见自己的尴尬,却无可否认,她并不讨厌他的行为。
她居然不讨厌。
事实证明,盛夏初不仅在做生意方面有天赋,在对症下药方面,也是个中高手。因为,他将天一迫在眉睫的难题,分分钟之间轻易解决。
礼物当下便选好了,四套手工定制的婴儿服,男女款式各两套。
“听生了小孩的朋友说,孩子出生那阵特别手贱,什么都没兴趣,就喜欢鼓捣小孩儿衣服。这家店也是别人介绍的,面料贴身感和剪裁都不错,主要是,终生都可享受专人指导DIY,亲手换款式。”
太实在了,太特么实在了。
彼时,在天一脑子里只有这四个字,她难得打量起盛夏初来,眼睛里不是针锋相对,而有着隐隐的心悦诚服。
婚礼的前一天晚上,天一大半夜接到宋嘉木的电话,说她和顾南方吵了一架。
“因为什么呢?”
宋嘉木泫然欲泣地数落顾南方。
“还不是因为太紧张了嘛,睡不着,就缠着他问喜欢儿子还是女儿,结果他居然偏心!他偏心说喜欢儿子!!!女儿就不是他亲生的了么?!这婚结着还有什么意思!”
天一半清不腥地回:“你也有病啊……孕妇果然情绪化啊。况且,他怎么可能说不喜欢女儿?顶多只是老实承认偏向儿子多一点,男人大多都喜欢男孩子,有什么好大惊小怪。再说,你也是的,明明知道不是甜言蜜语的人,还非得去找茬。”
在闺蜜这边也得到反对票的宋嘉木,为了将正义线拉到自己这边,此时开始偷换概念。
“好,这都算了,他怎么回答也算了,最要命的是什么?他居然当场扔下我摔门走了!他走了!!!他竟然走了!!!!”
天一突然就清醒了,开了免提,随便耗了耗头发,利落地绑起一个髻,神色凝肃。
“你别急,慢慢说,小心动了胎气。”
语出,宋嘉木下意识摸了摸小腹,暂时低了声音,却还是添油加醋地形容,顾南方是怎么从床上起身,怎么一言不发,怎么开门出去云云,听得天一差点儿打车去顾家,忽然电话那头的宋嘉木声音远了,听筒离传来一阵开关门的声音,天一喂了几声,宋嘉木才开始说话,却明显不是对着自己。
一男一女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
“你还回来做什么?男人都这样,得到了就不会珍惜,明儿这婚不结了不结了!”
顾南方好笑地问:“累了?是不是也饿了?喏,你心心念念的麻辣烫。”
前一刻还在疯狂发难的宋嘉木,立刻‘嘎’一声,轻了语气。
“你不是说我非常时期,不让我吃的么哼。”
顾先生若有似无地叹了口气:“外面的不干净,所以我去市场买菜,让老宅那边的人加工去了。”
“可现在才三点过啊哪有菜市场这么早开门……”
顾南方笑:“说你没我知人间疾苦你还不承认,这时候已经陆陆续续有人摆摊卖小菜了。不过只有小菜,没有鱼丸什么的,明天我去超市买一点儿,以后你要真嘴馋得不行,就让沁嫂做。”
那头的宋嘉木估计已经快哭成一个泪人,因为天一听见顾南方一阵低声细语的哄,大致内容是“好好,都喜欢”,“是,错了。”“不会甩头就走,ok?”
天一盘腿坐在酒店的白色大床上,这才微微笑地,不动声色地挂了电话。
刚准备倒下,手机铃声忽然又开始大作,她伸手从床头柜拿过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发现是盛夏初。
天一想了想,还是接了。
“喂。”
那天参加盛夏微的婚礼,在冷风中等盛夏初的时候,天一感冒了。她不经常生病,一生就不是短时间的,所以一直没见痊愈,盛夏初让她去医院她不愿意,说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药吃多了不好,会产生抗体,拖拖就好了。
而刚刚,穿着睡衣接了近半小时的电话,估计又受了凉,所以天一接电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嗡。
盛夏初一愣,想也不想地问:“你哭了?”
生病的时候有人安慰,和哭泣的时候有人安慰是一个概念,总觉得比平常脆弱。所以天一难得轻声细语地抱怨。
“没有的事,刚刚接了一个嘉木的电话,估计和感冒抗争的日子又得延长几天罢了。”
听见她的声音,即便不是清亮的,却让盛夏初心头莫名一松。
“明天一定得去医院,我陪你去。”
天一保持一贯的不拒绝不回应,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这边的盛夏初刚得空回卧室,因为盛华风的老战友突然到盛家做客,两人关系情同手足,后来因为分配原因离开了T市,从小也看着盛夏初长大,所以自然是酒杯里诉真情。盛夏初怕盛华风喝多,便一直陪着,适当地挡一挡酒。
酒没有喝多少,但都是白的,他胃里烧得难受,微醺着拨了最近的通话记录,却提示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房间里没有开灯,盛夏初借着月色看了看手表,发现已经三点,她居然还在通电话。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就这样一直打,终于打通。
两人的通话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内容,但盛夏初听着天一絮絮叨叨,说宋嘉木与顾南方之间的小荒唐,他竟然就那样和衣睡着了。
这一晚,几乎所有人,都一夜好梦。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生日,看到这章的人愿意给我说声快乐吗。
#想让霸王现身你是在找虐吗#

、chapter 16。

宋嘉木的婚礼上,周可乐却被捂得严严实实,她脸上热得通红,但碍于陆杭在旁边,她撕扯围巾的小手总是扬起来,又放下去,陆杭此时特别忍心。

前几天陆杭出差,周可乐就跟一匹脱缰的野马,跑去院子里玩了一下午的秋千。通常在家里,除了陆杭,任何人拿她都是没有办法的。那次意外之后,她不只心智受到影响,连带着情绪也特别脆弱,旁人说话轻不得也重不得,可唯独怕板着脸的陆杭。那天陆杭前脚一走,周可乐后脚外套也没穿,在已经越见冷冽的风里不亦乐乎完了几小时,结果感冒了。这不,临出门前才硬灌下了一碗姜汤,医生说风寒感染,出一身汗自然痊愈最好,所以在这方面上,任周可乐如何表现,陆杭都不可能心慈手软。

周围川流不息的达官贵人们频频举杯,顾元虽然一直没松口,脸上的笑容却还是发自真心。当然,也有一些好奇的群众。

“听说,是当初老宋家那孩子?”

顾元自然精明,知道什么意思,立即笑笑。

“哪家的都不重要,主要两人情投意合。”

他这样发了话,那些闲言碎语便统统消弭。

周可乐在解决完了两碟黑森林蛋糕后,终于如愿以偿地见了到了天一。她奔上去,逮着身穿白色伴娘服的天一一阵撒欢问这问那。

伴娘原先是两个,但鉴于周可乐不定性做不来这些事,所有招待客人的事情就全压在了天一,和中途临时被拉来当伴郎的盛夏初身上。

得知伴郎是盛夏初时,顾南方觉得人生真是充满了戏剧性。

“你们那三姐妹组合,还真是没有白组。”

宋嘉木即将脱口而出,是四,后来想想,另一个因为纪泠的原因,确实疏远了很多年,也就没能底气十足的说出来。一晃十年都将过去,曾经只知道赖在所有人怀抱里傲娇的自己,现在也将嫁为新妇,升为人母。

时间真残忍,又那么伟大,永远有让人在霎那间热泪盈眶的超能力。

司仪宣布即将礼开,周可乐才终于撒手,让天一去忙,虽然周可乐没能注意到,不远处正身穿铁灰伴郎服,与顾元握手寒暄的盛夏初,但陆杭却早已注意到。期间盛夏初回过头来,两人视线有短暂的交汇,遂双双点头示意,各自对彼此身份都已心知肚明。

宋嘉木入场的时候,周可乐兴奋地手舞足蹈,全靠陆杭将她摁住。她问陆杭嫁人到底是什么意思,陆杭说:“就是一个女人要当一个男j□j子的意思。”

周可乐想了想,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陆杭:“不就是我和你的关系吗?”

闻此,陆杭诗情画意地点了点头,顺便挠了她被围巾过气来的一撮头发,让不远处曾与他交过手的那些宾客们,忽然整个人都不好了。

得到答案的周可乐却不高兴了,她嘟了嘟嘴说,蒙了一层白纱的宋嘉木很漂亮,为什么自己都没有这样就嫁给他了。陆杭对她到现在还残存的举一反三的功力感到讶异又好笑。

他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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