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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战国五大公知-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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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恐怖的事还在后面。大约在公元前266年到前263年之间,荀子去了一趟秦国。这之后,秦赵之间战争爆发。
这第三件事,就是长平之战与邯郸之围。
坑杀了赵军四十万降卒之后,秦军稍事休整,再度出击,把赵国的首都邯郸团团围住。
邯郸城似乎随时将被攻破,秦军的屠刀自是仍然不会留情。死亡的阴影,笼罩在每一个邯郸人的心头。而荀老师,当时极可能就在邯郸围城之中。
何止是邯郸,何止是赵国?当时整个天下,都感觉到了黑云压城风雨飘摇。大家心目中那个恐怖、邪恶、野蛮、暴虐的虎狼之国,真的就要统一天下了吗?
如果荀老师是一个纯粹的齐国人,他也许会用全部力气抨击秦国这种反人类的胜利。然后宣称自己即使投海而死,也不愿意做秦国的奴隶——被誉为“天下高士”的鲁仲连,就是这样做的。
但荀老师没有。
打开《荀子》这部书,会发现荀老师并不刻意强调自己这个时代的恐怖与灾难。写到了,语气也很客观严肃,绝没有孟老师那种大声疾呼的迫切感和摧人肝肠、感人泪下的力量。
他不喜欢以情动人,当然更不是那种会为孤儿寡妇流泪却对可行的社会福利方案毫不关心的浪漫主义者。
他要找问题的症结,也要找解决的办法。

性恶和能群:人类的劣势与优势
见识了太多人间惨剧的荀老师对人性作了悲观的判断。他说,“人性恶”。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性恶》)
人生来就会追求利益,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相互争夺而不懂什么是辞让了。
人生来就会嫉妒他人,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相互残害而不懂什么是忠信了。
人生来就喜欢声色娱乐,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淫乱,而不懂什么是礼义文明了。
总之,顺着人天生的性情,结果就是你争我夺,不守本分,不讲道理,而最终归于暴虐。
当然,荀老师也不算是一个彻底的性恶论者。和孟老师一样,他也把人的特性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叫“人性”,一部分叫“人为”(“伪”)。分析一下具体内涵很容易发现,荀老师说的人性,相当于孟老师说的禽兽,这部分两个人都认为是恶的;荀老师说的人为,相当于孟老师说的人性,这部分两个人都认为是善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二位吵得这么热闹,却仅是语词之争。区别在于——
第一,孟老师看重向善的能力。认为人只要将自身的善发掘出来,一切问题都不成问题;荀老师担忧作恶的倾向,认为任由这个倾向发作,结果就是谁也活不下去。
第二,孟老师认为这种向善的能力是可以自行培养使之健康成长的;荀老师则强调,这不可能。要向善,就必须借外力的引导与规范。
借助现代生物学的研究,今天我们对人的自然本性可以尝试着换个角度来看一看。
奥地利生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先生做过一个实验。在一个大鱼缸里放进二十五种不同的鱼,每种四条。如果鱼打架的话,应该咬96次其他种类的鱼,才有机会咬同类3次。但实验结果是,异类互咬与同类互咬的比例是15:85。而这十五次异类互咬中还有多算的,因为有一种处女鱼,只待在水槽的洞穴里。任谁进入自己的地盘,它都会冲上去乱咬一气。
这不是一个偶然的结果。实际上,一系列观察和实验都表明动物们攻击同类的热情总是远远高于异类。
个中道理倒也不难解说明白。任何一种动物(人类亦然),总需要食物和异性。你要把猎物扑倒,要把异性推倒,这都需要攻击的能力。但这不是攻击的真正奥秘,关键其实在于,谁和你需要同样的食物?同样的异性?
当然是同类。
狮子攻击羚羊,但狮子永远不会希望把所有羚羊赶尽杀绝(因为这同时意味着自身的末日),而一只狮子是绝不会允许自己的领地上出现另外一只狮子。
洛伦兹嘲讽说,待在城市里的人爱幻想野外鳄鱼大战巨蟒之类的景象,其实人家无冤无仇,没事打什么劲儿啊。要打,也是同类相残。
同理,人类之间相互过不去,大概也是天性。而且人类这种热情还确乎在所有动物中名列前茅。因为有一种资源,只有对人来说最稀缺。
那就是领地。
领地的重要性首先是和食色欲望有关。雄性动物把领地看作自己基本的食物来源。有了这点保障,它才可能赢得雌性的青睐。另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罗伯特。阿德雷在《领地的必然性》一书中谈到,多数领地物种中的雌性对没有领地的雄性,甚至根本不作性反应。这个结论广大丈母娘大概会很喜欢。因为也许可以借此推论,早在人类还不是人的时候,姑娘就已经只愿意嫁给有房的男人。
这大概也就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生物学解释。动物之间的领地争端往往相对容易解决,因为弱势一方可以通过逃跑来避免冲突。但这个方案对人类却经常不适用,而且发展趋势是越来越不适用。人类已经发展得太强大也太能繁殖,多余的土地几乎没有了。——前面提到过,孟老师曾建议滕文公像太王一样离开故土,但太王可以走,滕文公却无路可走。
那么在动物之中,到底是否存在合作、利他的情况?
据说也是有的。
第一种利他叫“亲族选择”。
这在蚂蚁、蜜蜂身上表现得最明显,这些小虫子有时会为了保护同类和族群做到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但相应的表现是,蚂蚁、蜜蜂辨认亲族的能力超强,对非亲族同类的灭杀欲望也大大高于其他物种。这种特性延伸到人类社会就有点像野蛮时代的部族间“血亲复仇”。西周宗法制,也有点像按照这个逻辑设计似的。体现在儒家思想里,是鼓吹讲究血缘伦理的仁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相对空洞的口号,“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倒是长期被坚决贯彻执行。
第二种叫“互惠的利他”。
比如哺乳动物之间互相舔毛,比如一个山洞里彼此熟悉的吸血蝙蝠,有时吸到血的会喂血给没吸到血的,然后下次你再喂还我;比如小鱼以大鱼身上的垃圾为食,大鱼借以清洁自身。这个就有点像墨家的“兼相利,交相爱”。动物之间,这种利他发生的条件要求很严格。比如大家要是“熟人”,活动区域要固定,该物种寿命足够长。简言之,就是仅限于小圈子里有效。墨家满口“天下”,调子很高,但实践的结果是墨者集团也是搞成了一个小圈子。
第三种利他是否存在,生物学家间争论很多,叫“群体利他”。
就是一群动物团结在一起,彼此扶持(程度较上一种深入得多),相亲相爱,从而在生物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
动物间是否有这样的利他不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群体”,恰恰也是荀老师特别注重的一个概念。
荀老师说,人类的根本优势所在就叫作“能群”。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
既然牛和马都被定性为是不“能群”的,则显然不是一群同类凑到一起就叫“能群”。这两个字翻译成白话,应该是“懂得合作”。
合作对人类的意义确实是怎么高估都不过分的。力量不如牛,速度不如马,其实不是主要的问题。在这两点上,比人更不如的动物也有的是,但它们的单体生存能力往往都比人类强。人对人类社会的依赖,并不是社会高度发达的产物,而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而一起诞生的。
因为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这一身零部件,跟自己生存的环境完全不匹配。
我们知道,人类的大多数灵长类近亲都生活在森林里。我们为什么会和这些亲戚们如此疏远?
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推测是,当年地球气候变迁,森林面积迅速减少。这时,老祖宗必须作出抉择,要么死守在树上,忍受越来越小的生存空间;要么,走出去看一看,是不是树冠之外,还别有天地。
于是人猿揖别,我们的祖先迈出了从森林到平原的关键性一步。
这真是何其艰难的跨越。毕竟,之前千万年的进化,老祖宗身上的器官都是按照怎么在树上生活装备的。和其他平原动物站在一起,其形貌之古怪不和谐,显而易见。
那些动物的后肢都强壮有力,善于奔跑和跳跃,因为食草的要会逃跑,吃肉的要会追击,基本上,老祖宗谁都跑不过。
老祖宗原来的主食是果子,只有一个胃,没有强有力的盲肠。总之,靠吃草吸收不到足够的营养。平原上果子不易找,好在,当年在树上的时候也经常掏鸟窝,这身肠胃消化肉食倒也没什么问题。活肉倒是常在眼前晃,但身为食肉动物,必须要装备尖齿利爪。老祖宗咂咂小嘴,看看小手,一边滴两滴口水,一边感到深深的绝望。
眼睛也是大问题。平原上危机四伏,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眼睛最好一边一个,长在太阳穴的位置……
尤其是,食肉动物都爱吃夜宵。人类一到夜里就两眼一抹黑,更是等死的料。
再想想狗鼻子,想想兔子耳朵,人类的配置水平就别拿出来丢人了。
总之,单兵作战的话,对食草动物而言,老祖宗是最无害的猎手;对食肉动物而言,老祖宗就是废物点心。
所以老祖宗唯一的出路,就是彼此依靠,通力合作。跑不过你,咱们一伙人打包围、布置埋伏总行了吧?两只眼睛视域太窄,咱三个人,六只眼睛,全方位360度无死角了吧?夜里看不见,咱们一堆人在一块儿轮流守夜总可以了吧?当时,这样的合作还不是荀老师说的能不能取得对其他物种的优势问题,而是能不能保住生存权的问题。卢梭说,人类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为什么非要带上相互约束的这副枷锁?因为要是没有这副枷锁你就只能等死。
当然,老祖宗也有两个优势。一是双手比较灵巧,一是头脑还算灵光。所以之后的进化主要就是大力发展这两项特长。
但这两个特长偏偏是矛盾的。发展双手去干别的事情,就只能靠后肢行走,越来越趋向于直立;提升脑容量则脑子变大,于是头也跟着变大。为了能够把大头娃娃生下来,妈妈的产道也要跟着变大,但既然已经直立行走了,则产道再大也就那么大——你能想象所有的姑娘都劈叉着走路吗?
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是把孩子提前生下来。生物学家有句话,叫“人类的婴儿是胚胎”,因为从骨骼钙化水平看,一岁的婴儿跟刚生下来的小猴子差不多。这也许意味着,他本来应该在妈妈肚子里多待上一年再出来。
早产的结果是导致人类的成长期特别漫长?(想想吧,另外还有几种动物像人类这样,要长到十几岁才能照顾自己)这样沉重的养育负担光靠母亲一个人根本无法完成。所以孩子一生下来,女人们就要相互照应,而臭男人也背弃了千万年来生了孩子就撒手不管的潇洒作风,开始顾家了。发展至今,已经和亲戚们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可以去动物园的猴山看看:山外,有多少抱着娃的男人;山里,又有哪只公猴子抱娃?
所以,发挥个人优势的结果,仍然是要强化合作。
正因为人类的生活从一开始就对群体依赖性太强,所以人类才不得不收敛自私的本性,学习着关心群体利益。这大概也就是荀老师说的“化性起伪”。至于这个“伪”,是否已经内化为人性的一部分,今天的生物学家都没说清楚,荀老师说不清楚,就更不足为怪了。

为大众寻找道德楷模
在荀老师看来,要约束邪恶的人性,发挥能群的优势,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礼”。
“礼”这个概念,弹性很大,最广泛的涵义近于社会规范。总之,是强调外界约束的意思。
——讲性善则强调自我修养,讲性恶则强调外界约束。讲修养则喜谈道德激励,讲约束则强调制度建设。所以孔子传下来的仁和礼两大法门,孟子就偏爱讲仁,并进一步讲到仁义;荀子就偏爱讲礼,并进一步讲到礼法,这都算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但社会规范有好多种,也就是礼有好多套,那么荀老师推崇的,究竟是哪套?
荀老师说,大家应该“法后王”。也就是要学习后代的王,用后王的礼。
于是问题又变成了,这个后代究竟有多后,到底是指谁?
1949年以来,一度很普遍的解释是,荀子说的“后王”,就是近、当代的王。他们比孟子所鼓吹的“先王”要强,也就是指出荀子主张历史是进步的。那些年里,捧荀老师的是法家,夸他是唯物主义者,这也是一个重要理由。
把荀子里关于“后王”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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