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天品青铜时代-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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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散文,现在看看,有的局部还可以,多数很一般。但他俩颇鼓励了我,我想是对我极其有益的。后来到了四五年级(清华共五年),随着多格、唐朝一干人的毕业离开,我又基本上是自己独自“发展”了。这末一时期的文章,留到现在看来,自觉还颇好。只是它们没有情节,一般在市场上不大能卖出去。只好压在抽屉底。
后来我写《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的时候,偶然会从大学写的散文、文章里摘一小段进到“青铜恐龙”里去,网友读到时,每每大为赞叹。譬如就是这样的青春年少的句子:
太子建的媳妇被他老爹夺去了,于是他很难受,常在夕阳西下的郢都以南长江江畔喃喃自语:“我这么久以来的歌声,为何总是围绕着你给我的忧伤。纯净的愁情吞没我的智力。你像束缚阳光的一根带子,你的有无决定了我盘根错节的愁肠和杂乱难理的人生。但我知道,没有阳光人一样可以生存,高尚的心灵自己可以照亮自己。没有微笑我就以长风对我微笑,没有爱恋我就以寂寞陪伴,没有伴侣我就与忧伤同行。失神的一刹那,虽然又见你梦中如花摇曳,但我依然要昂起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须惆怅,在远方我还会爱上另一个姑娘,但她取代不了你。惟有你,是我守卫大学时光的最后一批火种(坏了,这是我的大学时的情书,不是太子建的话。)”
其实也不是情书,就是当时写的散文。
记者:在什么样的环境、情况下你写下了第一篇小说?
潇水:在大学里,我主要写散文,偶然也写很短的小说,因为校园的简单生活没有什么特别素材——现在写小说,没有妓女、毒品、外遇什么的,简直没法凑出小说来——而当时大学里尚没有,故不能写。
毕业三五年后(大约28岁左右)才开始写起来“青铜系列”。在此之前,一直没有写什么像样的小说。我的第一篇小说,是大三晚期写的,叫做《请在这一条青春的河里成为历史》,大约有五六万字,是以“我”的口气,写少年和大学生涯的。那时可能正是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的时候人忙着突击一学期的功课,脑子极其兴奋,于是先是冒出这样一个句子:“偏驮村没有小学,任王庄有。”
这似乎很合适作为小说的第一句话。于是,到了考试以后的寒假,我就沿着这句话一直写下去。当时我还没有谈女朋友,但这个小说里却写了一场爱情。大约是间接的一种向往吧。那个写《毕业后我们就分手》的家伙,其实也没有谈过恋爱。这种没有真实素材却能写出的小说,更多的还是用于文字训练,为未来写正经东西打基础的吧。所以我这个小说写的,实际有三分之二的力气是用在打磨文字上,以及叙事结构的设计上。对于任何想写作的人,这大约是个必须经历的基本功练习吧。
记者:网络对你的创作有什么影响?
潇水:网络给传统的表述方式带来了或多或少的突破。传统的表述方式都是正襟危坐型,网络则不正经一些。这正迎合了我的“反无趣”的口号。所以,网络上用词的那种别具一格和特立独行,那种风骨,一定程度地用到了我的小说里。表现为,我不爱重复惯常使用的词语和说法。
比如,“车右”这个词,是战车上的武士,我在文中使用几次“车右”之后,就似乎厌烦了这个词,非改说成“保镖”或者是“副官”什么的。另外“市”(是指城里的商品交易专区),我一贯叫作“农贸市场”;“市人”则说是“农贸市场里的人”;去他国当“人质”,则说成“留学”;大嗓门的“宾客”,被我称为“媒体”,“宫城”叫做“downtown”,此外还有“古代打火机”、“巴尔干”、“马加爵”、“宇航员”、“block”、“维和部队”什么的,让人发疯。这些隐语,自然让人发出疑问:到底潇大哥讲的这些历史,哪些部分是真实的,哪些是潇水乱比喻乱说的呢?你可不要贻误我们这些无辜的阅读者啊。
所以,我现在正在为我的“青铜恐龙”诸书作注,不然大家就不知道该如何阅读和相信这部系列大书了。目前,费时半年的作注工作已经临近完成。
记者:你是怎么到美国的?在美国你写了一本《钻天猴游学记》,这个城市给你留下什么印象?
潇水:清华毕业生去美国的很多,当时颇是值得骄傲的事。我出国不算晚,也是毕业两年后通过考托福、GRE出去的,正是1998年。但出国以后也就慢慢不觉得“骄傲”了。人啊,逃得到远方,却逃不出自己,逃不出依旧要过的日子,依旧的春宵苦短,夏昼弥长。在美国期间我算是非常勤奋,两年中间不但养活了自己——在美国朗讯公司上班,完成了学业,还写了很多东西。
当时作为一个异乡的流浪者,徘徊在植物和混凝土之间找不到自己的安息之处,在夜色里人薄弱地象个火苗。每每穿街过巷,听见异国的音乐和陌生的脚步,内心涌起一轮不可触摸的它乡亮月。据说,把耳朵贴在电线杆上,透过脚下的土地,就可以听见故国的人们,在地球那一端,低语的声音。这种晚间的闲暇和无处寄托,使得我每于月明气清、夜色淡荡时刻,就把美国那边的事情写点东西。积累久了,就得了好几篇,最后就是一本《钻天猴游学记》。这本书属于小品文集来的,从文学角度看,颇不俗。我一直颇敝帚自珍之。但由于该书名被出版社起的实在差,又缺乏宣传,故不怎么有人知道。
我在美国,多是小镇生活,对美国的印象就如该书里写到的:
“我和陶、马在学校的晚间,采到了一些金银花,往回家走的路上,看见警察开着直升飞机在天上巡逻。夜色清凉如水,活着多么美妙。
“当然,异国再好,也不是我们的。等我学业完成,拒绝了资本家低薪聘请,还是回来建设我们自己的生活吧。”这是该书中写的,后来也确实如此就回来了。
记者:你那篇《混血23》是真实记录吗?
潇水: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一起,确实能激发出许多趣味。我和混血23在网上的聊天,就是真实的记录,是有趣、雅致、充满小资和才子情调的小东西。它也收在了《钻天猴游学记》里边,原以为会不断在网上流传转贴的,但似乎竟没有。
附录 附录十二:潇水答南方周末记者问(二)
潇水答南方周末记者问(二)
记者:你在《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的扉页有一句话:谨以此书献给曾惨遭历史课荼毒的同辈。你的历史课是不是特别好?
潇水:“谨以此书献给曾惨遭历史课荼毒的同辈”是出版社的编辑大哥贡献出来的口号。而我开书第一句“世上本没有历史,死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历史”,则被他拎出去放在了封面上。总之,《青铜时代的战争系列》中有个别被出版社修改的地方,多数改的更好了,但也有不情愿改的地方。
至于我中学的历史课程,分数固然高(我当时的所有课程分数都高),但并不喜欢,也毫无心得。
初中的女历史老师,严厉得象个女巫,念几句咒就能偷着把小孩子变成桌子腿儿或赖蛤蟆。她叫我们一起背诵名词解释“山顶洞人”、“贞观之治”,一个虚词也不能错,她就站在背诵着的身旁,好像狼外婆或者灭绝师太一样。当时课堂上背得最流畅的人,长大以后都再也不看历史书了——因为兴趣早都被灭绝师太灭绝了。想到历史,就是和童年受虐待相联系罢了。而且觉得中国历史上没有好人,除了一两个商鞅、王安石之类的改革者,其余就都是万恶的统治阶级了。
总之,中国的老祖宗和文化遗产,经过我们的历史课学习,终于全被否定了,我们都在精神上赤贫光着腚了。这话虽然说的有点绝对,但编辑大哥受之启发,还是说了“谨以此书献给曾惨遭历史课荼毒的同辈”一句。我也是比较赞同的。
记者:你怎么理解历史?你喜欢哪些历史著作?
潇水:我觉得历史就等于怀旧。追述古人就等于怀念从前的老朋友一样。古人虽然有坏的,有好的,但经过时间大网的淘汰,都是可爱的。现实人生中的种种辛苦和挫折悲喜,常使我带着悲天悯人的神色看待古人。所以他们在我的笔下通通变得可亲可近,仿佛就在身边,就在你春天的楼下。
比如,我是这样写吴起的:
“吴起东行三百里,跋涉到鲁国的曲阜。他听说著名教育家孔子的徒孙——曾申先生正在招收新一届学员,根据广告上说:‘曾子书院——火车站向西100米,车站有人接,包吃包住,招收儒家高级班,循环教学,中间不清场,学不会下一期学费免交。’
吴起觉得比较合算,就花钱投到曾申门下读书。”
后来,吴起被鲁国的大坏蛋们排挤,不得不又离开鲁国:
“死有余辜的大能人吴起,用尽了浑身上下的黑暗,也理解不了鲁国这个死气沉沉的国家。他结束了这一场黄粱美梦,卷起铺盖卷,又变成了从前一样一钱不值的布衣,四周都是旧空气,大印也被收回去了。他就象《唐吉诃德》里边被人捉弄的桑丘,当了两天的海岛总督,打退入犯的海盗,却立刻被揪下台去,一切只是笑剧一场。
离开了你就是报复你。吴起冒着小雨,夹着行李卷,站在曲阜城2400年前的火车站旁边,思量着自己人生的下一个站点。”
另外,在我看来,审视历史的时候,是非观念变得非常容易被突破。放在历史发展大势中去看,流血、凶残、仁义、弑君和忠孝、功劳和罪过,往往都游移不定。一劳永逸地给古人各自加上一个标签的简单作法,都经不起详细剖析。所以我对于古人,不论好还是坏,都不敢加了标签地去对待,去描写、刻画。我宁可只是让他们在台上表演,演的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不是简单一句话可以定论的。
怒目而视和大声讴歌,大约都不必是写古人时候的所持态度。
《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这样的书,如果非要说它们的缺点,就是那里面对于“好”和“坏”,过于执着和着相了。
至于历史著作,我觉得《左传》其实比《史记》好。《战国策》的文采很多地方超越了《史记》。我写的《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等,超越了明朝人的《东周列国志》。其他现代人写的历史著作,我看得很少,也没有什么留下印象的。火焰塔(网名)写的《五胡录》颇值得推荐。别的亦无他。
记者:有人说,你写的《骇版战国》完成了叙述历史的一次革命。作者以完全忠于史实为基点,吸收了李敖历史杂文和王小波新编历史小说的方式,以酷而青春的语言全景地再现了战国精彩激越的往事。你同意这样对你的肯定吗?
潇水:这些对我的“肯定”固然知值得感谢,但把我和李敖、王晓波去比,却并不情愿。李敖的历史杂文,我其实没有看过,我只是看过他历史以外的一些文章,他自称“现代白话文第一人”,其实恰恰相反。我看他的书,中间凡是有一两处好句子的(这样的句子也不多),往往都是用了文言文夹在了现代白话中去说的,却收到了很好的铿锵有力且有趣的效果。由于手边没有他的书,不能举例。总之,他其实是沾了古人和古文的光,才写出几句精彩的句子。为何要自视为“白话文第一人”呢?
至于王晓波写的“历史小说”,如《红佛夜奔》,确实很有趣,但只要细细比较一下,我写的跟他没有什么共性,从结构到手法到文词特点,都没什么共性,说“吸收王晓波”云云,其实是出于帮忙给我宣传的目的。
其实,我的文风,是朝着钱钟书、林语堂、大先生“鲁迅”和二先生“作人”的样子去模仿的,而不是李敖者流。
另外,我感觉我写的这些“青铜系列”,非常适合拍成Discovery那种节目。就是那种配合了演示电影和解说,再现尽可能真实瑰丽的中国历史。
记者:你喜欢哪些作家?为什么?谁对你的影响最大?
潇水:这正是上面话题刚好说到的。我的口号是“反无趣”和“反没智慧”。所以,我首推鲁迅的东西为标高。鲁迅的作品,往往被现代读者目为“看不懂”。其实,鲁迅的文章最有趣,读来往往让人发